荒山之恋_王安忆【完结】(13)

2019-03-10  作者|标签:王安忆



他开始有了朋友,一些也是从南方来的,不甚得意的朋友。和他们在一起,他可以少一些自卑,因而也更自如随和。他开始在自己的小窝里请客,将方桌从墙根拉出来,靠着chuáng,chuáng上便也可以坐人了。她会烧菜,全是南方口味的菜,蛋饺线粉汤,茄汁排骨,青菜炒得碧绿,豆腐炖得雪白,一一端上桌子,文静安详地接受大家的赞扬,然后,似是无意地瞅他一下,温柔地劝阻他喝得节制,他则甘心情愿地收敛了。她的管束叫他觉得无比亲爱,他愿意像个乖孩子似的蜷在她怀里,由着她温存地责打。他多么多么地感激她啊!

她的腹部神秘地在凸起,她做了一件细条子的孕妇衫,套在毛衣上,显得又天真又庄重。随着腹部日益渐进的凸起,她变得更温存体贴。似乎在培育婴儿生命的同时,也培育了母爱。他在她跟前,竟学会了淘气。晚上,她脱了鞋,靠在被窝上织着可爱得要命的小毛衣、小毛裤。他便也脱了鞋,将头枕在她凸起的腹部。“别为了儿子,忘了丈夫。”他这么说。她便用那织了一半的可爱的小毛裤、小毛衣,轻轻地打他的额、鼻、腮,手上依然勤快地织着。他便拾起线团,一缕一缕地给她扯线,东一句西一句地说着闲话,无聊得可笑。她不搭理他,由着他胡说,见他说得荒唐了,便微笑着欠起身子,俯下头,用下巴在他额上摩擦一下。他望着天蓝窗帘后面朦胧的月亮,想着小时候常听的,早已忘了这会儿却又想起来的故事,入睡了。醒来时,便发现自己原来躺在暖暖的被窝里,一双柔软结实的手臂围住他的肩膀,他是无比的安心而又幸福。

孩子出生了,是个女儿。他似还没有享够婚姻的欢乐,来不及去体验父爱。又似乎是,他还没尝够母爱,所以并不急于做父亲。可是凭着他温柔善良的天性,他还是爱这个脸儿皱巴巴的小东西,欢迎她参加自己的生活。而她,也决不让他有一点被分割了爱心的感觉,不让他觉得,那小东西正在与他分享她的温情。而是叫他以为,从此有两个女人在一起爱他,他更富有了。她心里的爱是有增无减,几乎源源不绝。她抱着女儿,让他一古脑儿全部抱住,或是让他抱着女儿,一古脑儿全部被她抱住。由于她深存的爱心,本是稳重自持的她,却也生出无数温情的小花样。

夜深人静,一大一小都睡着了,她凝视着他们,心里的幸福与满足是无法言说的。她将他们都视作了自己的孩子,都与她有着血肉的联系,那联系的形式略有不同罢了。大的同小的一样,软弱无依,她是他们的保护,她对他们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这责任来自血肉的联系,这责任使她快乐。她亲亲小的,又亲亲大的,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最富有的人了。“我要好好地待你们。”她贴在大的耳边喃喃地说,“我要好好地待你们。”她又贴在小的耳边喃喃地说。要好好地待他们,来回报他们对她的依赖与亲情。

杂树林里的月亮,从未有过地皎洁。

睡觉这码事-2

金谷巷的女孩儿,爱得自己都糊涂了

金谷巷的女孩儿,爱得自己都糊涂了。她想找一个人让自己使劲儿地爱爱,看自己究竟能爱到什么程度。

这天,她正坐在门前小凳上搓衣服,穿了一条花布睡裤。是偶尔听见店里的同事们在说,新建的歌舞团有几个上海人,晚上穿了花绵绸的裤子,在院里乘凉,真正把人吓一跳,妖jīng似的,她立即去百货大楼扯了绵绸,挑那些花样素雅的,挑了一块墨绿条儿的,又挑了一块粉底紫碎花的,各自多扯了四尺,做个圆领无袖的褂头,配在一起替换着穿。回家便裁了,裤子照西式制服裤那么裁,只不过不上腰,穿松紧带,这样就可体了,那裆不会面袋似的垂着了。褂头呢,掐了点腰。领口开得低低的,袖口却长出几分,罩住圆圆的肩膀头,不会将腋窝都露出来,显得那么粗野。这两套穿上,真是又惹眼又不会吓人一跳。墨绿条儿的,文静苗条;粉紫花纹的,鲜艳娇嫩。一天一个样地替换,叫人琢磨不透,不知该将她往哪个类型里搁,哪个类型的好处都叫她得了,哪个类型的味道都叫她尝了。坐在小板凳上搓衣服的这天,她穿的是那套墨绿条儿的。忽然,巷口走进一个人,一个男的,高高大大,穿了一身huáng军装,却没有领章帽徽。他迈着很坚实的步子,一步一步走了过来。那个头,那步子,有着一股轩昂的派头,她不禁抬头多看了一眼。这一眼却认出,那正是她宣传队的高三同学,擂鼓的那个,光听说去插队,后来又说去当兵了,不料huáng巴巴gān瘦的猴儿,出息得这样威风。她不由有点怔怔的,待到他走到她的木盆前站住了,喊了她一声,她才转动了眼珠,似笑非笑,腮上酒窝动了动:“衣锦还乡啊!”

他并不回答,却向她打听隔壁院子里的女孩儿。她有些意外,进这个巷口的男人,几乎都是为了找她而来。尤其是这样威风的,又曾在一个宣传队里处过的男生,便很自然地脱口问道:“找她做啥?”问过以后又有点后悔,觉着自己犯了贱,心里有些愤愤的。

天暗,他没觉察到她的表情,自然地回答道:“她哥和我在一个部队上,托我捎回了东西。”

“那你去。”她说,说过了又懊恼,以为自己话多了,去不去和她有什么相gān,何苦要说这一声。

他进了那院子,过了一会儿,天更黑了。她的衣服早搓净了,该去水管子涮了,却懒得动弹,还坐着。心里是想等他出来,再和他对几个来回,挽回面子,也叫他败在自己脚下。却又不肯承认这个念头,暗暗抱怨累了,水管子那里人又多,为自己澄清着。

过了一会儿,天又黑了一点儿,他才出来,却没有看见她,径直迈开步子走了。她心里酸溜溜的,不是个滋味。晚上,枕着绿豆壳的小枕头,翻来覆去竟失眠了。老实说,还没有一个男人敢这样对待她呢!他凭的什么呢?穿了一张huáng皮就了不得了,要有能耐,怎么不升个营长团长的,怎么叫人给撸了回来?不过,她看清了他穿的是四个兜的。可是决不会大过连长去。再大上去,早就传开了,那家里人,不知会在人前耀武扬威得怎样了呢!她忽又想到,他是在大上海的地方当的兵,据说,那兵营正扎在南京路上,兴许大上海的娇艳女人见多了,不在乎了。这样一想,非但不能释然,相反更激怒起来。“啪哒”翻了个身子,愤愤

地想道:“大上海的女人怎么样!难道脸上能长出花来?”她有哪一点抵不上的?她也并不是没见过,新起的歌舞团就有几个,跳舞的,瘦得gān柴似的,胸口平坦得什么也没有,腚窄得像个小男孩,就是皮色白,可又是煞白的一种。而她的皮肤,却白得有生气,有活力。全是叫天养着的,从来只用冰冰的井水洗脸,洗过了搽一点蜂蜜。什么“面友”、“雪花膏”,抹得脸上灰白一片,往下掉渣似的。而她,则鲜润得像带了露珠的花儿。她忽然升起一股决心,决心征服那男人。她并不仅仅为了征服这个男人,这个男人本身究竟引起她多大兴趣也难说,而是要与上海的女人作一次较量。似乎他的身后站了上海南京路最俊俏最风流最摩登的女子。她充满了孤军奋战的意志和决心,自觉得伟大起来。这么一想定,心里倒踏实,重又快乐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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