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与痛的边缘_郭敬明【完结】(20)

2019-03-10  作者|标签:郭敬明



那天翻一本杂志,翻到了一篇文章批评苏童创作面狭窄,执著于个人内心世界的描写,里面说苏童“坐井观天”。然后我又在榕树下看到一篇文章,叫《坐井观天的幸福》。于是我一下子就把两件事想到了一起,我觉得真是奇妙。

苏童是个对细节方面很执著的人,有点像张爱玲。张爱玲总是不厌其烦地用大量的笔墨去描述一只留着褐色茶渍的杯子,一幅被风纠缠的窗帘,一双锐利雪亮的男人的眼睛,一圈女人颈际的蕾丝花边,一座无声倾倒的城,一缕妩媚晃动的烟。她以极度冷静极度客观的心态来描写这一切,让人在心里感到琐碎的同时产生不可名状的空虚和恐惧,同时怕被这种生活纠缠一生。一直以来我都想动笔给张爱玲写点东西,可是这个掌心写满末世繁华灵魂却被深深囚禁的女子真的让我束手无策。不是我不想写,是我写不来。

可是苏童对细节的关注却注入了太多迷幻的色彩。比如他在《妻妾成群》里描写的那口井,井内是幽暗且寒冷的,井台上也爬满了青苔。颂莲被这口井纠缠了一辈子,井中的世界对她来说是个黑色的诱惑,她想将它看清楚以便使自己不再莫名地恐惧,可是她却永远也不敢靠近,但她也走不出那口井的yīn影。所以她只好在井边不停地转圈,一边转一边说:我不下去,我不下去。

还有武则天手中的紫檀的木珠,溺水而死的女孩子指尖的红色花瓣,死人塘里漂浮的尸体和岸边生机勃勃的野菜。

苏童不喜欢碰那些很大的题材,他的小说关注的是人内心的挣扎。可是有段时间评论界大肆抨击苏童的小说,说狭隘且单薄。于是苏童屈服了,写出了一些让我看了为他心疼的文字。但苏童后来又回到了自己特有的叙事风格。我想他也许发现了“坐井观天的幸福”。他是个任性且有个性的人,我欣赏他。

有人说过,写字的人内心都是流离失所的。安妮是将自己放逐,而苏童更彻底,他是逃亡。由贫穷向富足逃亡,由历史向现实逃亡,由枫杨树故乡向现在水泥森林逃亡。因沉没而逃亡,因逃亡而流làng,因流làng而回归,但回归之路已断绝、迷失,那么只能继续流làng,流làng标志着无处安身,无家可归。

我的枫杨树老家沉没多年

我们逃亡到此

便是流làng的黑鱼

回归的路途永远迷失

可是苏童笔下的逃亡却往往形成一个环,扣成一个死结。经过支离破碎的挣扎然而永远也敌不过宿命翻云覆雨的巨大手掌,于是回到最初,至少是与最初相似的状态。比如《离婚指南》中的杨泊,比如《米》,比如《红粉》。一切都像是众神操纵的命运转轮,一旦启动,无可更改,无法停止。

而苏童叙述的激情不过是装饰在颓败故园上的迷离的花朵,表面的华丽与喧嚣下面,掩藏了太多的绝望。

可是,即使苏童停顿下拉之后,他也认为自己永远是个异乡客,无法融入周围的生活,于是他用拒绝的姿态站里于苍穹之下旷野之上。

我们一家现在居住的城市就是当年小女人环子逃亡的终点,这座城市距离我的枫杨树故乡有九百里路。我从十七八岁起就喜欢对这座城市的朋友们说,“我是外乡人”。

我讲述的其实就是逃亡的故事。逃亡就这样早早地发生了,逃亡就这样早早地开始了。

我想以我的祖父陈宝年的死亡给我的家族献上一只硕大的花篮。我马上将提起这只花篮走出去,从深夜的街道走过,走过你们的窗户。你们如果打开窗户,会看到我的影子投在这座城市里,飘飘dàngdàng。

谁能说出那是个什么影子?

那是寂寞而忧伤的影子,注定摇晃着我的一生。

一个人的城市――读刘亮程

看到刘亮程的《一个人的村庄》的时候,我正亮着一双眼睛在上海书城里逛。看到刘亮程的名字的时候我兴奋得很,可随即就变成了沮丧。是真的沮丧,因为我的旅行包已经装得满满的,连再放进一本书都很困难,而且手上又拿着各种各样的东西,所以我在不断把书抽出来,翻翻之后又放回去的思考中决定暂时不买。

后来在地铁站的“季风”书店我还专门找了一下,可惜电脑坏了,不能查书,于是我自

己找,结果我从季风出来的时候两手空空。走到半路的时候,同伴李飞碰碰我的胳膊,说刚才放在“值得关注”书架上的《一个人的村庄》挺好的。当时我望着李飞的感觉是我想吐血。

从上海飞回来之后我又去逛书店,结果看到它乖乖地呆在“新书出炉”的书架上。我当时的感觉很开心,简直想拍着手儿笑。

看到一本书和看一本书的感觉绝对是不一样的。看到《一个人的村庄》的时候我快乐得要命,看《一个人的村庄》的时候我感到一股淡得不着痕迹的悲伤无边无际地蔓延,同时感到自己真的是碌碌无为并且无所事事。

我总是喜欢读一些和自己的生活比较贴近的文章,可是刘亮程的书是个例外。我是个城市里长大的孩子,对农村最大的印象就是大片大片的田野以及田野上七零八落的牲口。可是刘亮程却将他居住的村庄写出了世外桃源的味道,甚至有点伊甸园的味道。人和动物可以那么和谐且相通地住在一起。

任何一株草的死亡都是人的死亡,任何一棵树的夭折都是人的夭折。任何一粒虫的鸣叫也是人的鸣叫。

刘亮程心满意足地坐在空旷的田野上,平和地看着季节年复一年地走过村庄。草长莺飞。他像个旁观的哲学家一样守着那片温暖的土地。他从来就不想离开他的村庄。

我喜欢在同一个地方长久地生活下去——具体点说,是在一个村庄的一间房子里。如果这间房子结实,我就不挪窝地住一辈子。

就跟那首歌一样:

一辈子住在一个地方,一辈子睡在一个人身旁。

记得原来我对村庄并没有很好的印象。高一的时候我和小A心血来cháo去农村住了三天,那三天之内,我记得每天晚上的蚊子像是一队轰炸机,每天白天我总会不断地在路上碰见对我横眉冷对的狗,小A告诉我要以相同的目光与狗对视不要害怕,每块田上牛和马的眼神总是涣散且漠然的,每次吃饭的时候都是女孩不上桌男孩坐桌上。

可是刘亮程对自己的生活很满足,他总是自信而且快乐,一个微笑着仰望天空的知足的人。他从不怀疑自己生活在一个村庄里就碌碌无为,他说如果有一天我们全部老了,我们全部离开了村庄,那么,我们gān完的事,将是留在这个世界上的——最大的事情。

他说草大概要用五年的时间才可以长满被人铲平踩实的院子,蛀虫要用八十年的时间把木梁蛀空,风四十年chuī旧一扇门上的红油漆,雨八十年冲掉墙上的一块泥皮,蝼蚁大概用一千八百多年才能毁掉墙根。

曾经从土里站起来,高出大地的这些土,终归又倒塌到泥土里。

而不管有多大的风,刮平一道田埂也得一百年的工夫;人用旧扔掉的一只瓷碗,在土中埋三千年仍纹丝不变;而一根扎入土地的钢筋,带给土地的将是永久的刺痛。几乎没有什么东西能够消磨掉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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