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碧华短篇小说_李碧华【完结】(7)

2019-03-10  作者|标签:李碧华

  当然亦会「醉茶」。

  长年累月沉迷或离不开某一种东西,它便令你中毒昏眩(即使「自我陶醉」,也一样)。

  想不到2002年时,我们发现这杯1830年清朝的红茶,如一只「魔爪」,已深沉地,伸延了二百年……

  「

  」

  X X X

  「bào走」热cháo

  「深夜,遇上「bào走族」集结,切勿好奇观望或停留,避之则吉,以免遭受无妄之灾。」

  这些都是残bào少年,帮会招揽壮健的後备军。若犯罪只不过在感化院服刑一年半载便可重出江湖了。

  日本的朋友这样叮嘱。

  根据九州警方统计资料,去年罪案近三十万宗,比前年大幅增加九倍。「bào走族」占了一个很大的百分比,令警方头痛不已。

  在东京,最有名的聚集场所是第一京滨高速公路上的「大黑休息站」,充斥飙车一族。

  日本全国有数不清的「bào走族」,人数亦难统计。每个城市都有「自发性」的组织。

  就连淡雅高贵的千年古都:京都,也拥有它的「bào走族」。

  每有热闹的节日、祭典、庆祝、花火大会……他们便联群结队出动。大和民族的「和」,是血液中qiáng烈的「集团意识」。

  我装作问路,同几个少年聊了一阵。一说英语,他们便矮了半截。嚣张跋扈收敛一点。

  「你要问路,可以问警察。」

  「你们不帮游客的忙吗?」我道。

  「我们只是crazyboy.」

  「怎crazy?」

  一个看似小大哥的说:「是同警察作对的。」

  「赢或输?」

  「赢!」

  另一个道:「不正面的作对。」

  「你们几岁?」

  「十五、十六。」红衣老大指点他身边的「」。又指指自己:「Seventeen!」

  「能看清楚你的「制服」吗?」

  他们一一背转身。

  我见到各派有「京都九条bào走宪连」、「关西京都四代目」、「五代目」、「九条本部」、「舞龙」、「天下统一」……等等不同的彩字,在长长的袍子背面。

  他们的「制服」,不但分了颜色,也分了派别和等级,自己有一套规矩。穿红袍那位,地位就比白袍的高级些。十五六岁的,听令於十七岁的。但十七岁也是孩子呀。

  「今天37.7?C啊,」我问:「不觉得热?」

  「不热。威风!」大家作出相当「威风」的姿态。

  我有点失笑。这些长袍其实老土又累赘,走起来有个明显的架势,但不大方便。摸一下,质地厚硬,奇装异服,他们觉得有型,身份象徵。有闯dàng江湖通行证。

  「为什叫「bào走」?」

  「走得快嘛。」

  老大补充:「做完「bào力」,马上便「走」。」

  「知不知道GTO?」一个问。

  「鬼冢老师?」我记起了。《麻辣教师》中的反町隆史。做戏而已。

  「戏中他也是「bào走族」出身。好棒!」

  警察巡至,他们便识相地散开。施施然,没正面冲突。

  我看这几个少年的背影,笑容和语调,算是比较纯真的了,中间十五岁那名,还「rǔ臭未乾」,咧嘴而笑,好趣致。像邻家弟弟。

  他们之中,有些在日间有份正职,例如寿司店员、墨鱼烧店员、清洁工、卡拉OK侍应……或学生。工作时如同一般日本人,勤力又负责,还有礼貌。只在深夜出动,找寻另类刺激快感,发泄内心的郁闷和不如意。

  我遇上的这些,只不过是「市内bào走」的边缘人吧。

  因为这里是京都。

  如果在东京、新宿、歌舞伎町,那是另外一些面貌。真是敬而远之。

  公路上飙车的最讨厌了,属於「雷族」、「霹雳族」、「雷打族」、「竞赛族」——即使未满二十的少年,却千方百计拥有一辆汽车,或摩托车,才具备「bào走」条件。他们特意将灭声器取下,在街头呼啸,在族群的居所一带号召归队,噪音极为滋扰,令人难受。凑齐大队人马,排气声làng足令半个城市的玻璃窗震碎。全速狂飙,向目的地驰骋,沿途吸引路人侧目,满足虚荣。

  他们的「战衣」和「战马」,是辛苦工作存钱或犯案买回来的一个梦,搏取时尚少女的崇拜。AV女优饭岛爱的初恋,也是「bào走族」。

  「bào走族」游行式的狂欢,亡命的飞车,场面壮观。但破坏秩序,扰人清梦,还造成车祸伤亡。

  横行的党羽,甚者摧毁、攻击、殴斗、抢劫、吸毒、qiángjian、杀人

  ……

  甲:「我喜欢闻到刀子上血的味道。」

  乙:「想藉犯罪出人头地。」

  丙:「愤怒是突然爆发的,无法以语言表达自己。」

  丁:「趁未成年,体验杀人滋味——过两年,便不成了。」

  戊:「脱离了组织,我便不能穿制服。」

  以上是「bào走族」的心声。

  在消费高昂而人情淡漠的现代社会中,人人都惧怕寂寞、离群、被遗弃。急於自动归属於一个团队,把自己淹没在同声同气的汪洋人海中,心理上才安全了。为了不孤单,有人投身有「过劳死」危机的「新人类」队伍,有人投身「bào走族」。有人抛弃垃圾,有人做垃圾。

  在日本(或世界各国),只消有点名气,明星、歌星、球星、厨师、作家、模特儿、政客、AV女优、摺纸师父……即使是玩具(HelloKitty或「烘面包」之类),总有一窝蜂去追捧的fans,有共同意向和话题,他们就「踏实」了。

  美国某溜冰世家发明了一种把滑轮装在运动鞋上的「bào走鞋」,穿上後把鞋头翘起,重心移向脚跟,便可溜得比人快,走得比人bào。在日本,一上市,马上流行。香港台湾亦不甘後人。

  「bào走热cháo」蔓延了……

  失城

  如今想来,事情原来不得不如此。我不得不驶着救护车通街跑,蓝灯不得不闪亮,人也不得不流血、死亡。人死了,爱玉也不得不眉飞色舞,我也不得不和她结合。

  我第一次目睹流血死亡,才是上班后两个星期。死人毕竟跟实习时的橡皮人儿不一样,会有腥膻的气味,喉头格格的最后呼吸声,还有亲人吵耳的哭闹。

  伤者在途中已经死亡,同僚在后面说:“不用急,把响号关掉吧,吵死了。”

  我便慢吞吞的,红灯停车,绿灯前进,像在驾驶学院学车一样。才抵达医院,死尸才抬出,一群男女已经蚁般拥着死者家人:“棺木寿衣殡仪全套。”“我们现在八折。”“我们送寿毡、花圈、私家车接送往火葬场。”“CALL11183888.”我吃惊了,不禁道:“你们可以放过家人吗?”有一个女子,细细小小,戴着一顶垒球帽,高声反驳道:“人要死,死要葬,生意要争,不得不如此呀!”她就是爱玉。

  我们恋爱,结婚。她怀孕,挺着大肚子找死人生意,我在深夜的街道载着伤者在城市奔驰。在郊外买了小屋,屋前种着丧气的芒果树、细小而非常酸的huáng皮果树。

  当夜班,总在黎明时浇花、煮食,恐怖而平静地期待将来——不得不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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