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碧华短篇小说_李碧华【完结】(14)

2019-03-10  作者|标签:李碧华

  再瞧,摩的师傅有点年纪,五十多,唔,不是对手。范大成道:

  「想到郑州那头。」

  「上车吧,晚了不好走。」老许殷懃招呼:「十块,算便宜了。」

  「八块。」

  不想生意溜走,马上抓牢客人:

  「行。上车坐好。」老许启动摩托车出发:「先生贵姓?不吱声,有心事?」

  「免贵姓,是小范。」一说就后悔。真笨!

  明明要做他,咋的那么老实?没经验就是没经验!

  车子一直往前走。范大成见四下无人,把心一横拍拍老许肩膊:

  「这车子太吵了,我要下车打个电话。」

  摩托车停下来。范大成用他qiáng而有力的手臂紧紧箍牢老许脖子,一把美工刀顶着:

  「抢劫!把值钱的东西都拿出来!」

  老许没动。

  范大成势成骑虎,松了手,却把头盔拿下直往他头上砸:

  「不识相,就讨打!」

  老许痛的叫起来:

  「哎呀——别,给你!」

  把身上仅有的六十块钱掏出来,还有一个戒指一个诺基亚。

  「这手机得四百块吶!」

  「诺基亚?四百?」

  看来是 A货——如今当然唤「山寨」。

  范大成见豁出去动了手,好歹也捞几百块,一把抢去塞进口袋待要跑掉。

  「先生,行行好,钱和戒指连手机都给了,求你把驾驶证和行驶证还我吧——」

  又哀恳:

  「补领得三五天,gān不了活挣不了钱,手停口停……」

  范大成想了想,也对,抢了这些证件也没什么用,碰到公安截查更麻烦,扔掉不如还他。范大成算是个善良劫匪。便随手掏出证件还给受害人。

  老许谢了又谢,急急开车走了。

  范大成在路上蹲下来,检视他的「战利品」,摊开一看,咦?再探探口袋,吓?怎么?把口袋翻出来细看——「完蛋了完蛋了?刚才还他证件,我的身份证也一并jiāo去!」

  不会吧?

  再仔细全身检查一遍,吓出一身冷汗!

  他的身份证因「一念之仁」落到受害人手中,这个把柄是双手奉上的!都怪自己少根筋,他确实一事无成,还唤什么「大成」?肯定被举国通缉(自视甚高吧?)……

  从此,范大成开始了逃亡生涯。

  像所有畏罪潜逃的人一样,不敢回家,也无法走远,东躲西藏使假证,有上顿没下顿过日子,头发脱落变成半秃,没一个晚上睡得好……

  一到网吧耗时间便下意识上网看看「通缉」名单上有没有自己名字,会不会已布下天罗地网?受不了。

  熬不过去——算了算了, 2009年这个闷热的夏夜,范大成投案自首。与其终有一天落网,自首还可减点刑。

  法院审理此案。法官忍俊赞赏他有良心,反省深刻,为一时错误付出代价,他日好重新做人。

  范大成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合起来一算几近十年,为了心安,为了不想被通缉,付出代价了。

  法院找不到老许。

  ——老许压根儿没报案。

  失物少,又怕烦,早已忘得一乾二净。而且遇劫也没受伤,很庆幸,压压惊,如常生活,日子过得开心。再买一支爱立信,亦 A货,三百五。劫匪的身份证随手丢了。谁为了这个进衙门?吃饱了撑的?

  只是劫匪心中有鬼放不下便自首。

  过去那六年(郑州、武汉、鹰潭、温州……),未来那两年半,白活了。代价很大。范大成绝非行走江湖的料子。

  (后记:这不是笑话——世上确有不少误把身份证送给受害人的劫匪。不过没他痛苦。)

  李碧华- 指画奇遇

  2011-04-25 16:52:15

  指画奇遇

  2011年1月

  清,苏州有位与众不同的画家。先说于昌的工夫,他作画从不用笔只以手指。有时用一指:小指或无名指,图其柔韧不会过于着力,有时也用上了指甲、指背、指侧和掌心——总之一只手灵活巧妙,出神入化,是远近驰名的「指画」名家。

  「这可不是我独创的。」于昌道:「元代大画家金蓬头,在绢上指画,谓之『手摸绢素』。前朝傅光,技法高超,传世作品有八仙、达摩、刘海戏蟾等。」

  于昌又补白:

  「我只是有个元明大家都没有的怪癖。」

  于昌的指画,线条、布局、面貌均极传神,他以画人像扬名。

  ——但他最奇特之处,是只挑特别美的、特别丑的,或特别有性格的,才肯动指,面目模糊平庸之辈,他不肯画。

  有人请他作画,他瞅了人家一眼,暗叹:

  「只剩一口气的行尸走肉,还用得着传世吗?还敢来麻烦我吗?」

  恃才傲物,不知得罪了多少人。所以都成名了,与妻儿一家还只是过着一般的生活,房子小衣食简约,就是因为这个人的傲气,挣不了大钱。

  当其时,盛行把人像给画到山水百艺间,称「行乐图」,暗暗模仿帝后风尚。

  苏州大户钮仲滔,家财万贯且官商勾结,权贵也给几分面子。钮老爷忒有兴致,也想来幅「chūn游行乐」附庸风雅。半请半bī,把于昌接到府中,三日内足不出户,非得为他作画。

  于昌无奈,到了第三日傍晚才勉qiáng动指。画毕告辞。

  钮仲滔兴高采烈摊开一赏,谁知只见翎顶靴袍,不见面目。

  钮家老爷大怒,气得数日不能言语。

  于昌出来后,到太湖游玩去了。别人问他为何不画面目?他笑:

  「心术不正仗势欺人的权贵,本来就没脸,不是我不给他画脸。」

  这话辗转传回钮仲滔耳里,更气得数日失眠,把于昌恨之入骨。

  「混帐小子不识抬举,还出言侮rǔ,这口气怎消?走着瞧,我非要你此生也画不成画,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买个凶徒把他的手砍掉?本来就一了百了,利落。但钮仲滔狠毒,不出此下策。

  「我要他十指健全却无法作画,活受罪!」

  数月后,有一在太湖一带打家劫舍杀人越货的悍匪戈大落网,他有两条人命在身,囚在牢中,凶多吉少。

  钮仲滔与官府私通,花了银两,诬陷于昌是戈大的同党,二人在太湖早已相识,一起作jian犯科,以画像作为身份掩饰……

  于昌百辞莫辩,被逮捕入狱,受尽屈打,与戈大同囚待判。

  二人还被连枷。

  「枷」,套在犯人脖子上的刑具。木头所制,固定架在项上,限制活动不能自由。二人一枷,真说不上有多惨痛沉重了。尤其是炎热燥闷的夏天,苦不堪言。

  但这原本不相gān的两个人,身份学养言行举止完全不同,竟然因无法「独立」,难以摆脱与对方捆绑一起的命运,在没有选择之下,成为好友。

  久历江湖的大盗,告诉于昌,他们这样连枷囚禁牢房,已属不幸之大幸了。

  「想前朝万历皇帝,发明一种难熬之枷刑,唤『立枷』示众,不能坐,只能站。但这木枷前面长后面短,长的一端触地,犯人被枷住脖子,身体只可以挺住受折磨,枷重三百多斤吶,大多一两天就送命。如果碰上jian官恶吏,把枷锉低三寸,这样犯人就根本站不直,只能曲腿弯腰勉力支撑,不一会力量用尽,气绝身亡,那才叫『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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