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代3.0刺金时代_郭敬明【完结】(28)

2019-03-10  作者|标签:郭敬明



  它只会更快。

  一个月前,接到Kitty打来的电话时,我和顾里唐宛如以及南湘,我们四个还在浦东的一个刚刚开张的发型店里,等待着准备剪去一头招魂幡的南湘脱胎换骨,那个时候,我记得太阳还很毒辣,在秋天都已经快要到来的时候,依然残余着把水泥地炙烤得发烫的威力。然而一转眼,南湘就已经每天早上和我一起,踩着圆规般的高跟鞋走进《M.E》的大楼,我们穿着差不多的小黑裙子,留着差不多的头发,用差不多的频率打电话发短信,唯一的区别就是我化妆而她素颜——并且她更美。天杀的女娲!对此,顾里有一句经典的话语,这句话还好是对唐宛如说的,否则如果是针对我,我估计受到的打击足以对这个世界产生更高一个层次的认识。她说:“当初女娲捏泥巴造人的时候,其实挺认真,也很一视同仁,只是她在捏你的时候一不小心打了个喷嚏。”

  不过说到顾里,她现在已经能拈花而笑、浮云过巅般地和叶传萍约好一起brunch了,她们可以仿佛好姐妹般一边切割着牛排一边喝着气泡水控制食欲。谁能想象,三年前的她在大学里的时候,被叶传萍的黑色大轿车喷了一脸的尾气,灰头土脸地站在大学宿舍的门口眼泪汪汪的。那个时候的她还在客厅里摆着IKEA的沙发。她还能兴致盎然地走在IKEA人满为患的大堂里,对那些以“简约、性价比、小清新、北欧设计、环保概念”为关键词的家具流连忘返。三年之后,她在ARMANI外滩旗舰店的家居展区流连忘返,她的关键词也迅速地进化为了“贵、很贵、非常贵”。不得不说,她的适应能力真是超凡脱俗,数十亿年前的地球上,几颗小小的海底虫子步履蹒跚地爬上了海岸,经过漫长的进化,物竞天择之后,当年战胜恶劣环境,适者生存的小小虫类进化分裂成了两个种族,一个是蟑螂,另一个是顾里。

  在我还在不断回想我这三年来的生活时,我已经走进了医院的大门,这所医院这几年几乎都没怎么变化。其实也不需要变化,它早在当初落成的时候,就已经把自己修到了可以随时挂一块huáng铜牌子就能立刻变成美术馆或者博物院的地步。你看过有哪家医院拥有一个巨大的湖泊吗?这里就有,湖中间还有一个三米高的Hygea的雕塑——古希腊神话里的健康之神。你有看过哪家医院的大堂穹顶上绘制着油画么?这里就有。你有看过哪家医院挂一个门诊号就需要二百七十块么?这里就有。

  我走过那个湖泊,湖边的石板铺就的道路依然一尘不染,和三年前相比,我甚至觉得时间一点都没有在它上面留下痕迹,它依然平整,依然光滑,依然没有走形——它就像是顾里在每天喝着弱碱性抗氧化剂、涂着LaPrairie胶态铂金jīng华液下维持着的那张脸。如果可以的话,我想顾里是恨不得能把她的脸摘下来,泡在福尔马林里的。她甚至有一段时间一直研究、查阅北京那一口全国最著名的水晶棺材的资料,她号称是杂志需要做一个专题。但是,以我对她的了解,恐怕……Anyway,我觉得她这样下去,总有一天会成为中国防腐事业的先驱,并且千古留名。

  风停了一夜,还没有重新开始刮起来。清晨的雾气还沉甸甸地拢在湖面上,周围的常绿灌木依然郁郁葱葱,树叶上结满了厚实的霜。湖面仿佛也在带着秋凉的空气里沉静了很多,像一面上帝随手放在草地里的大镜子。我一边贴紧湖边走着,一边望着湖里自己的倒影发呆。三年前,伤心欲绝的顾里就是从这里一个猛子倒栽进去的,她那个时候外表理智、冷静,然而内心却在高密度的重击之下四分五裂了,仿佛一台看起来光鲜亮丽但硬盘里各种木马病毒肆nüè的高级笔记本电脑。她投湖时的姿态太过淡定从容,以至于起初作为目击者的我和唐宛如甚至觉得她只是想进去捕条鱼。几秒钟后当我和唐宛如反应过来时,我们被吓傻了,愣在湖边呆若木jī,仿佛两个被拔掉插头的机器人。还好简溪当时果断地跳进湖里,把她捞了起来。

  想起简溪,我心里又一次升起那种仿佛被稀释后的悲伤。像一杯加了水的葡萄酒,已经不醉人了,但是还是闻得到清冽的酒香,它能把回忆染醉,染成让你承受不了的气味;或者说像一本看过无数遍的悲剧小说,再次阅读的时候,已经无法热泪盈眶,然而胸口里,却依然有一只小拳头,轻轻地在里面敲门。

  我走进宫洺的病房,推开门,他已经从病chuáng上下来了,此刻他正盘腿坐在落地窗边的一个柔软而宽大的沙发里,手上拿着一本刚出版的国外设计杂志。他翻动书页的声音很轻,他在清晨阳光下显得眉骨很高,眼窝很深。他只要不动,就立刻会变成《VOGUE》杂志上前几页那些面容苍白、目光料峭的模特。但此刻,他只是一个病人。我突然发现,他和几年前住在这里的崇光有一种异常相似的地方。尽管他们彼此身体里并没有流淌着共同的血液,但是他们的灵魂里,都散发着一种同样的气味。

  怎么形容——

  似乎他们都来自北方遥远的港口,肩上落满了冬雪的芬芳,他们的呼吸都像那里的山脉般沉默辽阔,眸子是高原稀薄天空下的灿世星辰,他们有北方寒冷世界里应有的深邃轮廓,他们也有那里苍凉的避世身姿。他们披挂着波斯毛毯、白狐披肩,他们身上隐秘的地方有着不为人知的刺青。他们像是落落寡欢的贵族,被金银财宝珍珠香料围绕着,堆砌出满身的孤寂。他们站在哪里,哪里就开始飘起碎小的雪来。

  他们的灵魂里,都有这样的气味。

  宫洺本来高大的身躯此刻蜷缩着陷进沙发的中心,显得小了一圈。他的脸比刚刚住进医院的时候明显消瘦了很多。他腿上披着一条雪白的高地羊绒织毯,那是我帮他从家里拿来的。当时我还特别小市民心态地在他的奔驰的宽敞后座上,横躺下来,将毯子裹在身上,享受了一下有钱人的生活。我透过后视镜看司机的表情,他正色端坐,目不斜视,我想多年来他已经被宫洺训练得就算他车里载着张曼玉,旁边还有贝克汉姆在唱《爱情买卖》,他也会熟视无睹。

  我走进来,他轻轻地抬起眼皮,对我点了点头,动作幅度小到让人怀疑他是否点了头。他和当年的崇光还不一样,他就算披着白色病服的时候,也依然能把这个湖边的白色监狱轻易地变成淮海中路上的写字楼隔间。他让Kitty帮他搬来了两台电脑、一台传真机、一台打印机。他甚至中途还召集了公司的一堆设计师来医院里开了个小型的会议。我觉得他如果再这样住下去,很有可能整个公司会搬来附近上班。

  我把咖啡放在白色的小矮柜上,旁边的打印机正在咔嚓咔嚓往外面吐纸,我低头瞄了一眼,非常熟悉的《M.E》杂志内页的风格,应该是下一期的稿样。我把打印好的纸张拿出来归拢,然后把纸袋里的咖啡拿出一杯来,走过去把纸样递给宫洺,随即拿出一小包糖,撕开来往他的那杯拿铁里倒进去。掀开盖子的时候,浓郁的咖啡香味将房间里寂静的空气掀出一股暖融融的骚动。

  我们彼此都没有说话。其实我只要一和宫洺单独相处,就会非常紧张。他身上有一种类似伏地魔的气场,他无论站在哪儿,都像是一座巨大的gān冰。我低头玩自己的手机,假装非常忙碌的样子,然后顺便给Kitty发了一条短信:“你什么时候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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