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城之秋 by 暗夜流光【完结】(2)

2019-02-23  作者|标签:暗夜流光


 A、谁叫你送我小红花
  我叫钱冠城,如今算是这巴掌大小城里的有钱人了。父母都说咱家有今天得归功于他们俩当年翻破书为我张罗的好名字,要不咋能从卖早餐的小摊小贩混成全城最大的酒楼业主呢?我不迷信,所以觉得他们纯粹是瞎扯,要不是他们几十年的起早摸黑吃苦耐劳,就算给我起名叫金条也不管用。
  我从小就对餐饮没兴趣,对学习更深恶痛疾,打十三岁初中毕业就偷了家里一点钱自个儿倒腾服装。这么多年下来,我被人骗过、抢过,当然也没少蒙过别人,一文不名后东山再起也有三四回了,大体来说每次挨过危机以后资产都会翻上个几番。到今时今日已经很难说是我钱多还是我爸妈钱多,反正家里大大小小的亲戚都跟着沾了光,凡有降级下岗还是犯了点小事非得丢饭碗的,余生的出路通通由我家包办。别的没有,工资绝不少于他们原来的公职,就无职无权的生意人来说,这种帮忙也就到头了。至于朋友,他们都是各个场面上的老玩家,生计问题哪轮得到我操心?说白了,朋友就是方方面面用得上的熟人,正经时做做生意;闲暇时一起鬼混的主。
  唯一让我头疼的只有一个人,他也是我唯一用不上的“朋友”。我认识他已经有二十五年,跟我们俩年龄同岁。据说我们是同年同月同日生,他只比我早出生十分钟,我们的爸妈就在同一间病房里结成莫逆之交,之后他的父母便常常光顾我们家的小摊了。现在回想起来,我总觉得爸妈当年为了一点蝇头小利而拉朋结友的做法很要不得,主要是因为他们的儿子我后来吃够了某个小子的亏,哼!真是太他妈得不偿失了。
  我悲惨的沦陷起源于幼儿园时期,那时的我因为过度调皮之类的问题很不招老师喜欢。别人都得过小红花,有的一天能得两三朵,就我从来没拿过。我心里那个气啊,恨不得抢走所有人的小红花,可一想到别人爸爸的高个儿就只好忍着。在我忍耐了数十天以至开始装病不肯上学的时候,那个隔壁班的小子由父母带到我家里探病来了。他一进房就在我头上东摸西摸,用那张又小又红的嘴朝我脸上吹气,还想拉我起来玩,我使劲拧了他一下,他眼圈一红,然后哭哭啼啼的打开书包——里面装满了我梦寐以求的小红花。
  就那样,我经历了人生第一次感动,我小小的心灵就在那么一瞬间被几张廉价的红色剪纸简单的收买了,从此死心塌地对那家伙好,要是有大个儿的想欺负他,除非先踩过我。
  后来上了小学,他成绩好得不得了,他那对身为工人的爸妈都指望他将来当个科学家保家卫国呢。记得当时最流行的歌是“十五的月亮”,我的心愿就是将来当上解放军为国家守卫边疆。我的爸妈可不这么想,他们都教育我长大了得升官发财,再别像他们一样又穷又累,为每碗一角的面条忙死忙活。起初我没放在心上,可后来有一次期中考试,我拼命拉那小子的衣服让他给我抄点答案而他硬是没给,那个时候我才充分意识到他可能看不起我了。
  出了考场,我把他堵在学校后院的墙边质问,他红着脸跟我说“这不行”。我说怎么不行,当初你还把自己的小红花给我了,现在就不能帮我一把?他说这不一样,这是考试,老师说作弊不对……气得我!老师说不对他就听了,我说要他帮我他不管?亏我还那么粘他,什么好吃的都从家里带来跟他“共产”,敢情他也和别的小孩一样不理我这个卖早餐的?一怒之下我把所有新学的脏话都用在他身上,还用力推了他,他从地上爬起来的时候两只大眼睛里分明有透明的水珠在闪光。但他没哭也没出声,推开我就一个人走了。
  那次吵架我们半个月没说话,直到我熬不住了把他最喜欢的点心塞进他书包,那天放学的路上我们终于又走在一起。
走了一会儿,我冷着脸别开头拽住他的手,他的手心又热又湿,好像出了很多汗,他怯生生的声音听起来有点远:“……很好吃,还有吗?”
  我忍住回头的动作,粗声粗气的回他:“嗯……去我家!”

  在二两面条的价格上升到两毛钱一碗以后,我们家开了一间小店,除了早餐之外还作小炒和夜宵。我爸妈那个累啊……简直没什么睡觉的时候,可同时每天的进帐也在暴涨。当时私营的小饭馆很少,他们的手艺又还不错,一天到晚都有得吃也是很大的优势。
  于是我的新衣服新鞋变多了,零花钱也是,家里添置的电器在同学之间足以大肆炫耀。别的东西那小子不太感兴趣,就是挺喜欢看录像,我们俩一有空就一块儿往录像厅里跑,如饥似渴的看着那些现在早已忘记名字的片子。印象较深的都是武打片,什么铁布衫、十八铜人、还有些李小龙和成龙的。
  有那么一段时间我拼命缠着父母给家里添一个录像机,他们一问价就全蔫了——没有便宜的,都是日本进口货,怎么着也得四、五千块。可耐不住我这个独生子的死缠烂打,在小学即将毕业的前夕我们家还是购进了那台昂贵的消费品,从此我志得意满的带着那小子窝在家里,经常一两夜不回。
  尽管我们都把心思用在看录像上,他毕业考试的成绩却比我好太多,进初中时我们分在不同的班,为此我闷闷不乐了好几天。当然,我们俩还是经常腻在一起,我父母也指望着他能对我的学习有所帮助,我们家的大门一如既往向他敞开,他基本上每天都会来。他们家我却很少去,我知道他爸妈不太喜欢我了,可能是因为家长会上我爸妈被点名的事儿让他们心里起了疙瘩,害怕我把那小子给带坏。
  说实话,我确实开始学坏,抽烟喝酒都会了,连高年级女生的手也暗地里牵过好几回,只是有一次听几个坏小子聊起其他学校里有女生怀孕的事把我吓坏了,此后几个月不敢近女孩身前一米。我哪能知道怀孕是怎么回事?没准儿靠得太近就会完蛋,我还不想闹得初中都毕不了业嘛。
  那会儿我悄悄问过那小子,你成绩好,知不知道男女之间是怎么弄出孩子的,他红着白白的小脸蛋儿想了半天,说生理卫生课上没细讲,总之是下半身的事儿呗。
  我松了一口气,可还是不放心的连问了好几遍:“真的?”
  他古怪的看着我:“你干吗呢?问这么清楚?是不是……干什么坏事了?”
  “哈哈……没有啊!就是瞎好奇!”

  放心不到几天,我又出了烦心事,那天早晨起床我是自己洗的内裤。一到学校我就拉着他去吃早点,好不容易等到旁边没人我才跟他咬耳朵:“大事不好了……我昨天尿床了!”
  他一口气没顺过来,呛了满嘴的豆浆,我无地自容的挪开了些,等着他笑话我。过了一小会,他迟疑的问我:“昨天晚上做没做梦?”
  “啊……做了。”我用很小的声音回答。
  他不知怎么脸又红了:“是不是……那种梦?有女生的?”
  我吃惊不小的盯着他,他的脸更红了,他凑过来也在我耳朵边小声说:“我上个月就这样了……这不是尿床。”
  我问那到底是什么呢?他不再回答,低着头继续吃他的早餐。我继续不折不挠的追问,他上课前一分钟才在走廊边轻声说了一句:“反正不是好事儿,你自己想去。”

  我想啊想,直到两个月后初中毕了业也还是半懂不懂。到后来,我横着一幅胆子瞒着爸妈做上自己的生意,把家里的录像机也搬到门店里去,仗着个儿大偷偷租来了一系列“教育片”详细观摩,一切迷题才迎刃而解,原来就是那么回事儿!他妈的混小子……他是怎么知道的?
  等不到他过完中考的暑假,我郑重其事把他拉到了我的小窝,白天逼着他跟我一块儿看铺子,晚上奉献那些“教育片”作为回报,他开始时很不自在,故意低着头把那幅新配的眼镜推上推下,可过了没多久我就看见他脖子都变红了。这小子皮肤白,一激动或者不好意思就会红脸,看到他这幅样子我总算报了仇了。
  那晚我们俩一直没睡,一块儿挤在我那张钢丝床上翻来覆去的看片子,说翻来覆去还是很贴切的,我和他都热得脱剩一条内裤在床上屡次更换姿势。到最后我们俩都被汗水湿透了数回、几近虚脱,床上也满是我们身上的那种味儿,我叫他干脆脱掉那条脏到不行的内裤,他气喘吁吁的听话照办,那是我以前看过无数次的器官,可当时就是有点不同,那根红红的、坚挺而滑润的东西简直和他那个人一样容易害羞,我居然忍不住伸手摸了一把。他轻叫了一声,恼怒的遮住下半身,虚软又湿润的眼神让我心神一荡…而且荡得不知东南西北,立马抓住他的手往自己这边凑过来。
  他的手上全是热汗,我也是,尽管快热昏了,我却感觉又有那种**,接着我鬼使神差的半抱着他一径往下压,根本不管他是谁。他又叫了一声,手上猛地一使劲,我就蔫了。
  “你混蛋!”他气急败坏的一边骂我一边穿衣服,下床时还不解气的踢了我一脚。
  我觉得很冤枉,身子都快弓成了虾米还得挨骂,所以我不甘示弱的忍着痛回骂他:“我怎么你了?你想我断子绝孙啊!”
  “是你混蛋!”
  “我怎么混蛋了?”
  “你……你……”他穿上了所有的衣服站在床边,脸红却丝毫没有好转的迹象:“反正你这样不对!”
  我看着他红通通的脸,气已经消了一大半,当然嘴上更不能放过让他继续脸红的机会:“怎么不对?不就是摸了你一把吗?你也来摸我一把啊!”
  他果然红透了耳根,说出的话也变得断断续续:“你刚才……使那么大劲……压我……”
  “那你也来压我啊!”
  这话我是笑着说的,可他这下连眼睛都有点发红了,他的手抖了两下,就摸索着戴上眼镜,然后结结实实朝我脸上挥了一巴掌。
  我不记得当时有没有叫出声,总之是火辣辣的麻了半边脸,从小到大没人打过我的耳光,即使我爸也只打过我几竹条。
  我愣愣的着看他半天没出声,在他准备离开的时候才咬牙切齿的问他:“我到底怎么得罪你了?连个玩笑都开不起?”
  他停了一下,慢慢的转过身来,镜片遮盖下的双眼中看不清是怒火还是泪水。
  “你刚才是不是……把我当成那个片子里的女人了?混蛋……还敢说是开玩笑……”
  我尴尬了几秒钟,没被打的那边脸也烧起来了,只想着找个理由说明这不是我的错。脑子里转了几个圈,我理直气壮的嚷出一句话:“谁让你送我小红花!”
  “………………………………………………………………”
  漫长的疑惑和沉默之后,他挠着脑袋噘起嘴:“神—经—病!”

  B、于子秋交女朋友了

  话说那天晚上我和他吵完架他就怒气冲冲的跑了,留我一人对着那几盒“罪魁祸首”,我生着气把它们通通摔了个稀巴烂,第二天灰溜溜的陪了老板一百块钱。当着老板的面我使劲骂我那个“不识货的朋友”,可一转身我就腆着笑脸去了他家,经过一小时又十五分钟的刻苦奋战,他终于原谅了我,晚上我们就又粘在一块儿睡了,还是睡在我那小店。
  他一直劝我别做生意跟他一起回去上学,我就用“明天再说”这句话打发到底。说心里话我只想再做做昨晚的事儿,可我不敢,我至多是闭着眼睛说着梦话在他身上随便摸个两把。就这样他也狠狠的拧我,疼得我热汗冷汗一起流,苦的是再疼我也不敢睁眼,那不就明摆着是我吃他豆腐?所以……我只好继续装睡,直到他低笑着真正进入梦乡。
  身边的呼吸声变得均匀绵长,我慢慢的睁开眼睛,一边龇牙咧嘴抚摸身上的痛处一边傻傻的看着他,我纳闷、我想不通——我为什么会这么色呢?他非但不是女人,而且还是我的铁哥们……妈的!我真是倒霉透了!想归想,我还是没放过眼前的大好机会,他的小嘴就在我嘴边,我当然是顺便偷亲了几口,那又软又热还有点干燥的感觉让我那些反省立刻消失。我乐不思蜀的想——于子秋啊于子秋,你千万别怪我,就当我发疯好了。不管怎么说,我非把你弄到手不可!

  我们的逍遥生活很快就碰到了阻碍——我爸妈在我离家一星期后终于找上门了。任他们说破嘴我硬是不肯再上学,可恨的是于子秋也帮着他们劝我。我说我不是读书的材料,只想好好学做生意,他们统一口径说我太小。正在吵吵嚷嚷,生意就热热闹闹的上门,爸妈冷眼旁观了半小时便大事化小小事化无了。临走还让我回去多拿点钱过来,既然要做生意就得好好的做,我则乐呵呵的对着于子秋比了个胜利的手势。
  客人一走,他就开始摇头:“唉,你爸妈太惯你了!”
  “惯个屁!他们是看我的生意还不错,觉得比读书划算!喏,你帮我看店,我回去拿钱。”我美滋滋的拉起他的手,把收到的零钱放上去:“这些你拿着!”
  他点点头,手却半天也抽不回,最后竟然小声叫起来:“你干吗?放开……热死了!”
  我笑着放开他汗涔涔的手,伸伸舌头就跑了,可他红扑扑冒着汗的脸颊在我心里生了根,让我的心情好得一路上都哼着小曲儿。
  从此以后我的日子就更逍遥了,看店虽然累,有他陪着就好过。打货我也爱拉着他一起去,两个人背着大包汗流浃背的走走停停。他老骂我,但每次都不忍心看我一个人背,其实他哪知道我是故意不雇人?几块钱的力资我当然出得起,不过那样就不能跟他坐在大包上背靠背的休息了。我情愿累,也乐意让他一起累,看他为我流汗实在快活得不得了……我真有病,还病得不轻,可我高兴!而且啊,累瘫了以后回到城里,他连回家都没了力气,我就能跟他一块儿洗澡,有时候动动手脚他也懒得躲了,只是半眯着眼睛、声音沙沙的骂上两句,在我眼里简直就是一副打情骂俏的样儿。那滋味,胜过做神仙呢,我都不知道我是怎么忍住的。我总是一边对自己说理智、理智……一边色咪咪的在他身上蹭来蹭去,然后再惹得他骂上几句,直听得全身发酥。有时冷静下来一想我还不是一般的贱……可没办法,我就是喜欢。
  久而久之,他真的习惯了,只要我不做出太大的动作他就当没事儿。他的禁区有三处:嘴、三角区和屁股,除此之外碰哪儿都还镇静。作为次选,我只好偏爱另外三处:脖子、胸前和大腿。
  一块儿睡觉的时候我们都只穿内裤,我最爱跟他胸前那两点过不去,每次一摸他也是要骂的,但更多的是疑惑不解。我只说好玩,一玩就不停,而且特喜欢开着灯看。他的胸膛很薄,这点跟我一样,可他皮肤白,那两个小点红得特别醒目,只要轻轻一逗弄颜色就更深了,连带周围的一片都有点发红。这种时候他会发出很怪的声音,让我热血沸腾的那种,但他的表情比声音更撩人,傻乎乎的、却又雾蒙蒙的,还有点难受的样子。如果他挣扎,我就挠他胳肢窝,直到他笑软在我身下急促喘气,他身体的起伏美得让我形容不了,比任何一个美女的照片都要漂亮几百倍,看得我只想疯掉算了……也就是因为这样我反而不敢太过分,只有我自己知道……我多怕他从此不理我。
  我记不清自己有过多少次仓促而突然的射精,在内容模糊的梦里或者晕晕乎乎的清晨,如果被他碰到,他只是了然一笑,再催促我起来洗澡和洗衣服。我置身在自己的气味里看着他的脸,心里的冲动一定会再次翻涌起来,但我只能拼命抑制自己老老实实听他的话去做那些蠢事,因为我害怕自己不做那些就会向他猛扑过去——这是我心情最不好的时候。

  暑假结束,他上了重点高中,我则继续我的服装店。他来的次数少了很多,我也有了一群一起玩的同行,十八九到四五十的都有。我骗他们我十六了,基本上没人怀疑,大家一起喝酒、玩扑克,还一起去洗头什么的。一段日子下来,我连本地哪几个地方是“鸡窝”都知道得一清二楚,有时也跟他们一块儿去转转。但我绝对不沾染那些女的,主要是没那心情,而且那些“野鸡”里年轻漂亮的太少了。他们中有喜欢这种女人的,也有只喜欢学生型的,拉我去附近高中打转的大多是二十来岁的那几个。晚上跟他们一起去学校,从自习前磨到自习结束,总能碰到很多初中同学。大家对我现在的生活好像都挺羡慕,觉得可以自由自在:靠自己赚钱、随心所欲的追女孩子、抽烟喝酒没人管、朋友很多……我只能笑笑,换他们来干我的事他们也肯定吃不消:他们忘了我是什么都得自己来。不过这是我自己选的路,我能行、也绝不会后悔,个体户又怎么了?钱才是最实际的保障,做不了官就要发财,男人横竖就是这两条。除了赚钱和那个家伙,其他的我不想。
  那时的我真是挺坚定的,坚定得近乎幸福,但偶然间一个旧时同学的话让我的幸福立刻减价。他一脸神秘的告诉我:你知道吗?于子秋……就是跟你挺好的那个,他交上女朋友了!
得到那个消息的当天我就去找他了,心里火烧火燎的愤怒快要让我发疯。去的时候他们还在上课,我守在他教室门口象个傻子似的念念有辞,以脚下五米为界不停从这边兜到那边。下课铃声一响他就跑出教室,一脸笑容问我干吗来了,我眼睛发红的瞪他几秒,发现自己还是没办法对他撒气,只好一声不响拉着他下楼。
  他问了一路,我都以沉默回答,走到僻静的地方我才恨恨的放开了手。
  我说的第一句话就是“你没良心!”,那语调就是今天想起来也够哀怨的;他愣了一会儿,好象没会意,眼神儿居然跟平常一样诚实。
  我看着他黑黑的瞳孔,愤怒突然消逝,只剩下满心的委屈,于是我一把抱住他,几乎全身都用上了力。我不想说话,就想这么抱着他一直一直不放开,可他挣扎着开始追问我“你没事儿吧”。
  我觉得自己快要哭了,当然我死命忍着,我用一种严肃得有些可笑的态度逼问他为什么交了女朋友也不告诉我。
  他对我笑了笑,脸又红起来:“就是这个事啊,我正准备告诉你呢……你就来了。”
  我听到自己脑袋里嗡嗡作响,心底的声音也在发抖——真的,这是真的……在那一刻我发觉自己从来没有如此痛恨过一个人,那个从未见过的女生,她凭什么抢走我的于子秋?
  他还是那样平静羞涩的笑着,秋天的阳光洒在他身上真是再适合不过,我却怒吼一声向他冲了上去,用自己的嘴狠狠堵住他的……我犯忌了、闯祸了,我知道得一清二楚但没办法控制住。
  他的身体很温暖,淡淡的肥皂味夹杂洗头水的清香味不断袭击我的鼻子,可他激烈的挣扎弄乱了我们彼此的头发和衣服,尽管我们都没有发出大的声音。
  混乱中我尝到了微腥的咸味,但舌头已经麻得分辨不出这是谁的血,我稍稍一松劲他就挣脱开了,接着我的腹部便迎来沉重的一击。
  他打了我,不……他踢了我一脚,我就那么顺势摔倒在地上仰头看他。突如其来的疼痛让我呼吸困难,他急促的抽气声和剧烈起伏的胸口却仍然吸引我。他的脸再一次红了,这次不是因为那个女生,而是因为我,我居然为这卑劣的胜利自豪与满足。
  “……变、变……”他红肿的嘴唇在高处颤抖,嗫嚅半天也没说完那个我心知肚明的词,最后都只是多踢了我一脚,然后头也不回的走开。
  我望着他纤瘦的背影,很想叫他回来,可脸上早已不知不觉掉下眼泪,我至多只能抱住自己的头,恨不得就这样钻进地洞里。没声没息的哭了几分钟,我终于哽咽着骂出一句:“钱冠城……你这个没用的东西!”

  在那之后我一个人想了很多,比如他恨我了、要跟我绝交了,又或者异想天开的期待他原谅我、喜欢我,反正不管怎么样我都认了,赖活着不如死个痛快。任我想象了多少种结果,事实都让我吃惊,当我几天以后再去找他的时候他居然什么也没说。也许是因为他的女朋友在旁边,他没表露出任何不妥,反倒是我一直死盯着那个清秀的女孩。
  我妒忌她的文静、她的成熟,也妒忌她的细腰和长发,甚至妒忌她初具规模的胸部,因为那些都是我没有的、能吸引住于子秋的东西。我没有听清楚她的姓名,只是牢牢记住了她脸上的小酒窝,我痛恨自己为什么没有那个甜美的标记,好让于子秋怦然心动。她真的很漂亮,如果是平常我也会喜欢她,可现在我哪有这个心情,我只想变成怪兽把她吓得满街飞逃。
  正恶狠狠的用眼光恐吓那个女孩,于子秋就说话了,他说没事的话他们想出去,意思就是让我走人。我看了看他,再看看女孩,最后说出的话连我自己都嫌恶心——我说他们俩真配,我为他们高兴着呢,还“顺便”请他们上馆子吃饭去。
  女孩对我挺友善,说早就听他讲过我了,我心里有点高兴,走着走着就悄悄挽住他的肩膀。他的脸又有点红,可表情相当冷淡,我看不出他到底有多气我。等到了我家的餐厅,我爸妈也来凑热闹,打着招呼的于子秋看起来就比较自然了。我小心观察、大胆求证,趁女孩去厕所的空档贴着他耳朵说了声“对不起”。
  他耳边细细的绒毛撩得我心里直痒痒,但在这种非常时期我不敢越雷池一步。他耳朵有点发红,条件反射般推开了我,粗着声音回答道:“别再提了。”
  这不是我想要的答案,我满心失落的坐正了身体,接下来的事就只剩食不知味。其实我有所准备,可还是很难受,他的话昭示着两个事实:一,他不打算恨我,而且已经原谅了我;二,他不喜欢我,至少绝不是我喜欢他的那种。
  也就是说,他当初送我小红花完全是基于一时的心血来潮,就象后来容忍我对他毛手毛脚是基于那见鬼的友谊。去他妈的友谊,那就是他原谅我的理由?可友谊和爱情到底有多远?我真的分不清楚,也许就象刚才的我和他——彼此只隔零点三公分,却是不可能搭调的两个概念。
  不,不是这样,大多数爱情都由友谊进化,唯一的距离只出自性别——他不该是男人或我应该是女人。我真佩服我自己能想到这么多文绉绉的东西,可我更想当着全世界痛哭一场。我甚至想杀掉那个见鬼的上帝,是他规定男人只准爱女人,女人也只能被男人爱,而这狗屁倒灶的定理哪怕我恶胆包天也杀不死,妈的!
  那天的饭局草草收场,他们只随便吃了几口就一起走了。我独自离开爸妈担忧的视线,一个人游荡了整条街,入夜后坐到街边的小摊上喝了点儿酒,然后为自己找了个浓妆艳抹的女人。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我浑身虚软、头痛欲裂,但我只能坐在一张凌乱又肮脏的床上恍惚着发呆。梳洗过后的女人从简陋的浴室里走出来,比昨晚好看很多。她疲倦的笑了笑就抱住我,温暖的肉体不再有粗糙的脂粉味,我倒在她怀里,大声的哭了起来。

  C 、少年春梦了无痕

  对于那天晚上的事,我来不及后悔,但事实上除了自己我报复不了谁。回到店里我反复吐了好几次,直到虚脱的坐在厕所里一动不动。恶心的不是那个女人,而是我,我以自身的行为嘲笑了自己那些狂躁的愤怒。气炸了、撒疯了、痛哭了我仍然无能为力,那就这样吧,起码于子秋还留给我一个名为友谊的泡泡,只要我不再戳穿它。
  在这个十四岁的秋季,我好象一夜之间就变老了,我开始体验频繁的思考、痛苦以及回忆。唯一证明我还年轻的是无边无际的春梦,那些梦里都只有一个主角。
  我仍然每隔几天就抽空找他,也很自觉的容忍那个女生,我那幼稚的嫉妒和仇恨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消失,慢慢转换成麻木的平静。他再也没有到我的店里过夜,即使我店铺的规模在两年间扩大了好几倍;他也再没有陪我出去打货,纵然是那两个空闲的暑假。
  但无论怎样,我的生活仍可算丰富多采,吃喝玩乐都不欠缺,还有女人。陪在我身边的都是些成熟**的女人,我喜欢她们,从两年前那个陌生的怀抱开始。虽然我偶尔会呕吐可那算不了什么,她们丰盈而温暖的身体给予我身为男人的自信。我迷恋她们柔软疲惫的眼神,那里面有无数内容,比如怜爱、抚慰、承受、纵容……
  她们都是些受过伤害的女人,我乐于躺在她们的怀里安然入睡;在她们眼里我应该是个不坏的男人,除了年龄小一点以外没有什么别的遗憾。我送给她们各种礼物,却不强求她们陪我上床,她们都很亲热的叫我“小城”。
  当然了,我在其他方面不是那么值得称道。我学会偷税、卖仿制品和打大牌。牌友们都是本地的风云人物,黑的白的我全用脑袋记着。什么时候该输我绝不手软,该赢的时候也不会太过分,生意人最重要的是人缘,正因如此我才会风生水起。老爸老妈的生意也做得不错,已经从餐厅开到宾馆,承包制给了他们进驻县级宾馆的机会,由此而来的利润成倍增长。有时回家,他们让我收敛一点,说我在男女关系方面的风评很差,我总是无所谓的回答“知道了”,一转身又跟我喜欢的女人招摇过市。
  于子秋也应该知道,可他从没问起,倒是他家里人和女朋友对我冷淡多了。如果不是因为他的关系,他女朋友铁定不会跟我再有来往。我也从不问他家里人施加过什么压力没有,每次见面都是聊聊说说再吃喝一顿。他长高了,比我还高,酷热的天气里,我们喝着啤酒唱着新流行的歌。我一直坐在他身侧,享受暂时奢借而来的幸福;我不在乎他女友厌恶而烦躁的表情,只全神贯注跟着他的节拍哼唱那些快乐曲调。是啊,我是快乐的,即使快乐之后……仍是自己一个。

  日子就这么过着,我们看起来都快乐。来年的夏天于子秋参加了高考,分数还算中规中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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