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吻 第一部(穿越) 作者:东方麒【完结】(8)

2019-02-21  作者|标签:东方麒

楼映臣眨了眨眼睛,望着前方那个比自己高大差不多一倍的家伙,觉得有一点奇怪,之前自己还很抗拒他,怎么这么几天就转性了?切,跟在人家屁股后面,跟个小弟似的。自我厌恶一番,但是他没有超越,没有必要为了这一点小事去闹不和。

弱肉强食,强者为王,一向是自然的生存法则。

两边的景物开始逐渐有了变化,苍劲感减少,柔美感增加,灌木的新枝软软的划过皮毛,很舒服的触感,楼映臣不自觉的往枝叶茂密的地方蹭着走,收到前方投来的目光,又不好意思的改过路线来。

“灌木里面有时候会有野蜂,不要随便靠的太近。”狼王说着,飞速挥了一下爪子,拍落一只虫,又道,“其他有攻击性的虫子也不少。——常识性的知识注意积累。”

“……哦。”

楼映臣小时候有过被黄蜂蛰过的不愉快经历,所以赶忙离开那一丛丛的嫩绿,老老实实地踩着草地往前走。

“你的过往我不去探究,但是如果你想在这片领域活命,记住我的几项忠告。”狼王突然回头,一脸严肃地说道,“不要随便接近任何生物,即使是睡觉的时候,也不要放松警惕,还有——不要靠近,银色的狼……”

……银色的??

狼有银色的?这个,到底是什么世界啊——

想归想,楼映臣不会大意的问出来,只是点了点头,表示自己听进去了,狼王说完便不再言语,楼映臣觉得这气氛有一点奇怪,但是也没有找到什么话题和狼王讨论,只好沉默。

天蓝是楼映臣最喜欢的颜色。

那是前生唯一一个让他付出真心的女人的灵魂的色彩。她叫澜漪,可惜诡异的发展是她竟然成了自己父亲的续弦,自那以后,楼映臣再没有踏进那个家门一步。而天蓝也成了楼映臣生命里拥有特别意义的颜色。

如今,放眼望去,入目的竟然尽是深浅不一的蓝。

一方洞府,万株蓝晶。

楼映臣不知道这森林之中竟然也会有这宛若溶洞的世外桃源,跟在狼王身后慢慢行走,脚下的湿润石皮沾湿了肉垫边缘的细毛,让他不时的抬脚甩两下,可是脑袋却是上了弦似的一直转个不停。他喜欢这里,相当的喜欢,尤其是那些蓝晶:

——如果拿去卖,应该值不少钱吧~

狼王没有回头看他那诡异的走路姿势,只管向着预定的目的地走,爬过几段崎岖的起伏,眼前又是一个洞口。

“哦~原来是相通的哦……”

发现原来这溶洞是打通了一座山脉,楼映臣不觉心里暗自称奇,感叹狼王竟然可以找到如此神奇的地方。唯一小小的遗憾就是不能把那些值钱的东西弄回自己的世界,否则,洛那小子绝对会相当高兴的。

昏暗以及萤蓝过后,光明的嫩绿让视网膜一阵不适应的酸涩,待楼映臣再次看清楚面前,又是一阵赞美。

湖泊,远远望去,映照了天空颜色的湖泊,走进它,又会看到那浓郁的化不开的祖母绿。

这么一片风景,放在这无人领域真是浪费,还不如让他穿越过来的时候带着自己原来的身体,他就可以在那湖畔边盖一座木屋,每天欣赏这怡人美景。

转头看到湖畔边散落的那几点会动的东西,立刻又打消了这个念头。原来这里不只是有他们两头狼的……还是穿越成狼比较安全,否则每天开门就看到一群狼在对着你放绿光也是相当恐怖的事情。

不等楼映臣胡思乱想完毕,那群狼已经围了上来,在狼王前方三米处停下,顿坐的姿势,顺从的低下了头。

狼王沉稳地走过去,在每一头的额头上磕了一下嘴喙,似乎是狼之间的一种打招呼的仪式。但是接下来,突然变成两军对峙的局面让楼映臣半响没有反应过来。

怎么回事?

狼王微微侧头,一个眼神示意他到一边观战,然后沉稳地走上去,伏低前肢,一个飞扑袭击向最近的一头年轻公狼,后者同时转变了方才那温顺的模样,呲出獠牙咬向狼王,其他狼只没有放过这个机会,群起而攻之,同一时间跃了过来,一时间,嘶吼声不断,良辰美景里面顿时充斥了一股血腥味与萧杀之气。

战火迅速蔓延,撕咬在一起的狼群完全无视楼映臣的存在,战斗,燃尽生命的血拼,仿佛只有这样才能证明自己的存在。

等到战斗结束的时候,狼王依旧傲然独立,体型以及敏捷的身手让他再次赢得了胜利,躺卧在周围的狼类竟然没有一只是完好无损的,只是他们似乎并不在意,颤巍巍地爬起身来,向狼王看了几眼,然后消失在了远处的灌木中。丛林上空,忽的腾起一群群野鸟。

狼王的胜出,并没有太大的悬念。

他是王,有着王的尊严,所以,他不会把胜利拱手相让,除非死。

“到底是……怎么回事?”楼映臣上前,狼王舔着爪子上唯一一道细小的伤口,平静异常的说道:“争王。”

……顾名思义,夺取王位。

“你就这样由着这些对王位虎视眈眈的……家伙的存在?”楼映臣下意识就问了出口,狼王趴下,瞥了他一眼,忽然唇边的笑容扩大:“如果连这点挑战都不能接收,那么我就不成其王了。”

……楼映臣觉得那笑有一点刺眼:这家伙,是太过自信还是太过自负?不过说实话他还是很佩服他的,毕竟在前世,历史上的帝王都是兔死狗烹的主,卸磨杀驴是常有的事情。

“你很……帅。”

半响,他别扭的说出一句赞美,只是不知道狼王听不听得懂这个“帅”的意思。

第九章

今天值得庆祝。

楼映臣心道。

因为他终于靠自己的力量捕获到一头野鹿了。

只是被狼王冷嘲热讽了一顿,因为那头瘦小的野鹿依旧不够他填饱肚子。

照理说楼映臣应该可以捕获到更好的猎物,但是他脚下没有车,手里没有枪,潜意识里面的人类思维限制了他的速度,你认为你可以徒步追上兔子或者羚羊吗?答案是否定的。

我果然不适合当狼。

他总结道。

夜晚的时候,森林里的空气冷的惊人。

啾——啾——

楼映臣一连打了好几个喷嚏,这才开始庆幸那身灰溜溜的“皮大衣”,他晃着脑袋,漫步走出了山洞。狼王这些天经常会夜出,他去做什么事楼映臣不关心,他所关心的是自己以后怎么办,总不能得过且过浑浑噩噩的度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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