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男神的男朋友 作者:光与晨歌【完结】(148)

2019-12-14  作者|标签:光与晨歌


  喧嚣的机场人来人往,无数人从他眼前匆匆走过,或是饱含着对于旅行的向往,或是夹杂着即将分离的不舍,又或者是迷茫的、忙碌的、还有因为错过班机而愤怒的。
  他们从秦锦面前一晃而过,到了最后的最后,秦锦也没能从人群之中发现那个熟悉的匆匆忙忙的身影。
  他到底还在期待些什么,明明已经选择了离开,就应该潇潇洒洒的走,又何必抱有期待;即便他来了又能怎么样,难道自己现在就能无所顾虑的和他回去,假装什么都没发生过,继续自欺欺人下去么。
  现在已经没有选择了,只有一条路摆在他面前,他不得不走,这条路上不会再有孟钦时,也不会再有过去,兴许有些孤独,可他不是早就习惯了孤独。
  无非就是从头再来。
  秦锦深吸了一口气,终于转过头,将自己手里的机票和护照递了过去,转身进入安检机。
  飞机起飞的那一刻,他回头看向窗外,这座城市依旧美好如初,依旧静谧安详。远处的山峰尚有冰雪不曾消融,透过云层的阳光照进这座城市的每一个角落,他突然有些想念孟钦时摩托车后座的风景与温度。
  那时,他们一起穿过学校外的街道,两旁的枫树林在夕阳余晖下格外的好看,透过树叶缝隙照进来的光均匀地洒在少年英俊干净的脸上,耳机里的歌声轻柔而干净。
  周六的夜晚,站在台上手里拿着话筒的孟钦时自信又张扬,轻轻唱着秦锦最喜欢的一首歌,歌词里说“匆匆,风吹花开日落,时间啊,揭开我的迷惑,许下的愿望在天边海角铺成了银河,等着流浪的你来牵住我的手。”
  所以,你还会等着流浪的我来牵住你的手吗?
  当耳机里再次响起这首歌的时候,秦锦望着已经在云层下变得模糊不清的这座城,默默地在心里问道。
  第69章 不用了,我都忘了。
  高中毕业的盛夏,孟钦时站在南川六中门口,回头看了学校最后一眼,他在这所学校整整度过了四年。与秦锦在这里一起度过了半年,不到四分之一的时间,但却是他高中生活里最重要的时刻。
  秦锦就像是从他的世界里消失了一样,再也无从寻觅踪迹,他们就好像是两条相交的线,过了唯一的交点以后就再也没有交集。
  孟父因为他和秦锦的事情大病一场,好了以后身体也大不如从前了,现在基本上都不去太远的地方长时间工作;孟母更是如此,三天两头就要跑回来照顾他的生活,仿佛要弥补些什么。
  高考填志愿的那天,孟钦时盯着志愿表发了很久的呆,他不知道自己应该选择哪里,事实上没有了秦锦他觉得去哪里其实都是一样的。
  “我以后也去北京!”记忆里的少年活力十足,说这话时眉眼里闪烁着耀眼夺目的光芒。孟钦时用中性笔在地理课本上的中国地图上方圈出了北京的位置,冲着秦锦笑道:“我虽然考不上清华北大,但我还是可以跟你在同一个城市读书的,这样我就经常去看你。”
  秦锦抬头看了一眼,然后继续着手里的算术题,语调平稳,显得波澜不惊:“好好写你的题,不然你哪儿都去不了。”
  “哎呀,我就想想嘛,想想也不可以吗?”孟钦时抱着一本书,把头搁在秦锦的胳膊上一脸讨好卖乖的样子。
  “嗯,以后考不取大学你就去我们学校食堂包个窗口吧。”秦锦完全不受他的影响,连表面功夫都懒得做,一脸冷漠道:“去那儿打菜也不错。”
  “那多不合适啊!”孟钦时的语调有些夸张,眉眼弯弯,在那一瞬间笑开了花,狭长的眼眸里有微光闪烁,像极了夜空里的星辰:“不过,如果是我的话,一定会给你多打一勺肉!”
  “谁要吃那么多肉......”秦锦低着头写作业,不让人看见他嘴角微微上扬的弧度。
  孟钦时清了清嗓子,双手撑在桌面上,用一副调戏良家妇女的表情道:“小哥哥,一个人来吃饭呀?看你长得这么好看,我就多给你一勺肉吧?”
  “漂亮男孩,你又是一个人?这份炸鸡,送你的!”伦敦某私立高中的学校食堂里,负责打菜的金发碧眼小伙儿冲着秦锦眨了眨眼睛,将一份炸得金黄的鸡块放到了秦锦的餐盘里。
  秦锦站在窗口前,低垂着头看着餐盘沉默不语,他不记得那是什么时候的事情了,但孟钦时明晃晃的笑脸在他眼前挥之不去,如同午后穿堂而过的风轻拂过面颊,也如同盛夏时节的暗夜星空,漂亮又耀眼。
  是自己先放弃的,所以就没有理由奢求对方还能挽回;临走的那天,秦锦在过了安检后又站了一会儿,直到机场广播催促着他登记,才依依不舍的离开。转眼就是两年半,在这之前无数个风雨交加的夜晚,他就像是一个发疯发狂的精神病人,瑟缩在卧房的被窝里,大汗淋漓脸色苍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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