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秋+番外 作者:林明景【完结】(10)

2019-06-28  作者|标签:林明景 情有独钟 边缘恋歌 三教九流 年代文

  比赛结束后,她从后排挤上来找到我。“走吧”她说。我回头望了一眼屏幕,第三名,祁炎。我忽然想起他就是我刚入学时看到的那个被通报批评的人,为了维护同校的一个被欺负的陌生女生,在校门口对街的小酒吧里打架,一个人把对方五人打进了医院。于是我转回头对她微笑,说走吧。

  世人所认为的“美”是和谐与纯净的。那种美太多了,而他,只有我一个人认识到了,他是属于我一个人的艺术。德波顿写:“我们觉得美的事物,不过是我们所爱之人的另一种版本。”他永远以他的美,留存于我的心底。而我也将以他为蓝本,塑造我对美的认知。

  但我的爱只能是残破的,我深爱着那些如他一样y-in郁的一切,所以,我只能缄默不语。

第10章 1201:2:1(R)

  林道一的嘴角很尖,抿起来时成一条线,眼睛不大不小,眼角细长,长发散下来披在肩上,淋s-hi的发尾微微翘起,几缕贴在额上。他的衬衣掉了一边,另一边挂在他的肩头,露出脖颈下两道瘦削的锁骨,和左胸口上纹着的名字。他的嘴角隐约是勾起的,偏了偏头,向我抬起下巴,居高临下地打量着我。昏暗的光打到他的脸上,y-in影与光亮的边缘不甚清晰,他的额角似乎还有一点血迹没擦干净。忽然之间,我仿佛感到有一股力量抓住了我,我忽然开始明白我心中追求的是什么。

  紧接着,他扼住我的手腕,俯下身来吻住了我。

  “我早就说过你们两个不可能,活该。”他坐在沙发上给自己上药,染血的纸团堆在桌上,“当时就提醒过你,你不听,现在还不是自己遭罪。我养了你那么多年,眼光也不会差到哪里去。”

  窗外的天色是暗的。凌晨两点半,我坐在林道一的家里,望着他把自己的头发绑起来,将药酒涂在磕破的伤口上。我心想,他的头发实在是太影响打架了。楼下不时有汽车飞过,发出轮胎碾压在水井盖上的声音。

  他仍然骂骂咧咧的:“你说你作为我弟,怎么就那么瞎,找了这么个货色。他到底哪点好?你就喜欢什么颓废小青年是吧?呸,一群神经病。我告诉你,沈知秋,你少给我当什么圣母,接近这种人没什么好处。”

  林道一大概有四五年没有打架了,从前他可以以一敌十,但现在只是单纯揍个人,都会把自己磕伤。从前他可以单手抓住对方的头发将他拽起来摔向地面,再一脚踩上他的脊背,但今天他只能抓住了沈易的领子,用拳头猛击他的鼻梁和腹部,在对方的反抗中可破了自己的额角。我望着他,说:“可是你也是这样的人啊,我要不要远离你?”

  他愣了愣,抬起头不满地瞪了我一眼:“我不一样。”

  林道一从浴室里出来的时候,发尾是s-hi的。他在开暖气的房间里咬着一根烟,问我要不要喝酒。我说我已经很久没喝了,他说没事,喝醉了他照看我。然后他从玻璃柜里拿出酒来。我问他什么时候开始喝烈酒了,他说我要是喝不惯,可以给我换长身体的高钙n_ai或者养生枸杞茶。

  于是我坐在他的床上,开始讲沈易的事情。我一点也不想讲,而且我相信他也已经探听到了大部分事实,可他坚持要我讲。我对他说前些年的冬天我送给沈易一条围巾,他说很暖和;我说我曾往荷塘边给沈易写第一封信,后来我写了很多信,但他只回复过三次;我说他第一次失联时我终于打通他的电话,背景有火车鸣笛的声音;我说我曾经爱他更甚于自己的生命——

  “但现在就算了。”我说,“我突然不想坚持了。”

  喝到一半的时候我去洗澡 ,换了一件林道一的浴袍。出来的时候,他在他的衬衫外披了一件黑色的大衣。林道一的家被他自己改装过了,餐厅很小,厨房是狭长的,剩下的空间都是他的卧室,几乎所有家具都在这里,但空间仍然很宽敞。大双人床旁边是落地窗,此时没有拉上窗帘。他面对着窗坐在床沿,我一打开浴室的门就看到了他的背。我爬上床,从背后伸手夺过他的酒杯,一饮而尽。

  林道一是我的大哥,从年少时就一直被他照顾至今。我总说我与沈易那段三年的感情是我真正意义上的初恋,但其实在沈易之前,我已吻过了林道一,也和他睡过一处。

  他问:“沈知秋,你是不是觉得,就算你失去了所有的东西,也不会失去我?”

  我说是,我就是把你看做我的救命稻Cao,你要是不管我了,你就不是林道一。

  他叹了口气,从床边站起来。他手上攥着我半年前从精神科拿到的诊断书,在我面前缓慢而郑重地撕了个粉碎。“你这叫恃宠而骄。”他对我说,眼底却带着笑意,朝我伸出了一只手,“来,过来我这里。”

  零点之前是平安夜,是林道一的生日。现在已经过去了。我在平安夜的清晨听着教堂的钟声祈祷,祈祷仁慈的耶稣基督能给我指明一条道路,将我从长久的痛苦与迷茫中拯救出来。我虽不是诚心的信徒,但祂仍然应允了我的请求,于是林道一来了。彼时沈易在与我争吵,他三个月躲着不见我,突然以算账的名义回来,手拿着一把小刀叫我去死,“向他赔罪”。于是林道一来了。我在楼上听到他的重机的声响,然后我忽然知道,我得救了——从精神上地得救了。

  我对他说:“哥,带我回去,我想回家。”

  林道一的家就是我的家,在遇见沈易前,我与他兄弟俩已经在这里住了十余年了。时隔三年回来,他除了多了几瓶酒,换了一副碗筷,几乎什么都没变过。我想回家,是离开那里,离开外面的喧嚣,回到只有我与我所信任的林道一,只有我们两个人的地方。于是他带我回来了。

  他在昏暗的灯光下抱住了我,揽住我的脊背,将我的头摁进他的怀里。我一下就记起来,那是他从前惯用的抱我的姿势。而他怀中的味道也没有变,还是淡淡的烟味,令我忍不住贪婪地去嗅。那熟悉的气息勾起了我心底的某种思绪,放松身子完全地靠在他身上,他依然紧紧地搂着我,因而我忽然意识到,三年来地怅然若失,被他带给我的安心填补上了。

  他吻着我的下唇,用两片嘴唇去吻。沈易从前也吻我,但我只感到了冰凉的触感,甚至已经不能想起来。林道一吻我,是用手掌摁着我的后脑,令我不能逃离;他用齿尖咬着我的嘴角,久久地贴在我的唇上,鼻尖抵着我。我习惯是闭眼的,当我睁眼时,总能看到他目不转睛地望着我。他的瞳眸里映出了我的样子,我仔细打量了一眼,然后禁不住笑了。他稍稍离远了几厘米,问我笑什么。我说,哥,我好像有好多年没亲过你了。

  “你现在是什么意思。”他突然放了手,“给我一个理由。”

  “没有什么理由。”我说,“我需要你,而且只需要你。”

  “把我当失恋时的安慰剂,等找到下一个了就再走一次。”他用的是陈述的语气。

  “没有,”我摇头,目不转睛地凝视着他,悄悄地伸出手勾住他的一只手指,“我太累了,不想去别的地方。我不会乱跑了,哥,我想呆在你身边。”

  “不管我对你做什么都可以?”他抽出了手,却开始脱掉自己的大衣,从上至下解开衬衣的扣子。我愣了愣神,继而笑起来:“可以。哥做什么都可以。”

  林道一的衬衣从肩上掉了下来,露出大半的身子。他关掉了灯。月光下他的肩头带着一点光。我伸手去摸他心口上的纹身,我知道那是我的名字。很多年以前他纹上的。然后我的手往上,指缝穿过他微s-hi的发梢,碰他的耳朵。他扎在耳上的环形耳钉略微有些凉意。我用手指揉了揉他的耳垂。

  他的唇吻在我的锁骨沟,然后是那一小块骨头。他含住了,用舌尖去碰。我此时已是倒在床上了,推了推他的肩膀,道:“哥,我冷。”但实际上我被暖气吹得十分暖和,只是这样躺着颇感不安。于是他直起身,拽着我的胳膊将我拉起来。“我抱住你,待会儿就暖了。”他说。

  我背对着他趴在床上,衣领滑倒了手肘。他用手掌压住我的腰椎,跨坐在我的腰部,俯下身依次亲吻我后颈、肩膀、脊椎上突出的骨头。这样一来我就完全在他的掌控之下了。林道一一直以来都喜欢这样掌控我。几年前我非常抗拒,拒绝他从身体上控制住我。但如今他将我压在身下,桎梏我的双手,我却完全接受。我想,不如让林道一连同我的心一起掌控,将我锁死在他的身旁。

  没有人比林道一更了解我,这是我可以确定的事实。我自发地想要向他赔罪,不是以沈易所认为的“死”,而是以留在他身边的和平的方式——为他等了我很多年,在我也明知但并不回应的情况下,看着我爱了一个又一个的人,等了我很多年。

作者有话要说:  1201:1:1有订正。

第11章 1201:2:2(R)

  他撩开下摆,手掌贴在我大腿的肌肤上抚上来。我抬头深吸了一口气,忽然想到些别的的事情:“哥,你当初……为什么要纹身呢?除去……除去我的名字的原因。”

  在大腿根上游走的手忽然停了一下,继而他吻住了我的耳垂,说话间呼出热气:“你单是说这个?那我不知道,把你刻在心口上是本能。”然后他放开了我的双手,探至我身下将浴袍的带子扯掉。

  林道一的酒太烈了,初入口时觉得辣,现在却觉得喉咙是发干的,背上冒了一层薄薄的汗。我觉得有些晕,又被林道一吻这吻那弄得不甚清醒。我的腰被他硌着,但当我刚意识到时,他就挪了一挪,顶到双腿的缝上,低声说:“别动。”

  “我从来没有问过你,为什么会选择那些东西……和普通人不一样。”


加入书架    阅读记录

 10/14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