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鬼夜行之极道贱师 作者:十年磨一贱(三)【完结】(38)

2019-06-23  作者|标签:十年磨一贱

他刚刚经历的那些,太让人心寒了。

那个信仰蛇图腾的部落,就是当年屠了牛家村的罪魁祸首,这是绝对没错的。

铁证便是那些当年被掠去的少男少女,雏子稚儿们,作为战利品,还在那里受着非人的折磨。

他在那里伏蛰了两日,也打探得差不多了。最后在经过最肮脏的帐篷附近,听到了他熟悉的牛家村方言。原来那里便是当年被掠来的人,他们白日里被迫做着最苦最累的粗活,吃不饱穿不暖,夜里还要被那些禽兽施虐,非人折磨,简直连牲畜也不如。

当年朱门大户的少爷小姐,被摧残的不成人形,当年书香门第里被父母捧在手心如珠如宝的孩童现在早沦成为这整个部落最下贱的人。

而那许多人都是杜燕认识的,有一个少年当年在他乞讨的街边经过,去上学堂,他当时很羡慕这少年生在有钱人家。还有一个女孩经常去庙里上香,陪着她的姐姐和母亲们……

十多年前的记忆都连成一片,当年的一切都那样可亲,只有欢歌笑舞、冰糖葫芦,而现在,看着他们麻木的脸和干涸的眼睛,他觉得这样的人,已经早不是人了,是生不如死的行尸走r_ou_……

当时他伏在帐边,透过缝隙看见里面的惨状,听见凄厉的哭喊,心中酸痛无比,满腹里只有恨。他以为十年前目睹的一切罪恶已经结束了,现在看了这些,才发现从始至终,有人一直活在地狱中。他们能遇见老夫子、遇见常建,何其有幸!

那天晚上,这帮牲口又折磨死了一个妇人,拖出来时也不理,赤条条地扔在荒野里喂野狗。等到人散尽了,杜燕前去一看,惨不忍睹,下身烂的一片糊涂,但一瞅脸,居然是个熟识的,是孙华透的三姐。杜燕小时候坐在孙家大宅后门处讨食,她常会递给他一个馒头,当年她豆蔻年华,嘴角有一颗痣,所以他记得很清楚。

一见了这血r_ou_模糊的人儿,虽不是血r_ou_至亲,却也是于自己有恩的,又是自己同学的姐姐,当时他眼泪哗哗直滚,背了这腥臭不堪的尸体走了半里路,连夜挖了个浅坑把她埋了。

众人看着面色凝重的杜燕,都不敢再往深里问。

十九却瞧见杜燕一双指甲全都外翻了,血r_ou_模糊,指甲缝里全是泥,只得拿了药过来帮他清洗。杜燕平时最怕疼,现在却一声不吭,脸色青白,直把嘴唇都咬破了。

过了半晌,杜燕突然说了句话:“常七,之前咱们合计过,问起怎么报仇的事儿,是大仇化小,小仇化了,还是小惩大诫,还是血债血偿,如今我看来,这个仇,真是放不下。杀吧!”

常七看杜燕的神色,知道他必经历了非常的事情,也不好深问那个铁证是什么,只点点头道:“那就依你说的。到了那里,杀他个片甲不留,以他们的血生祭几百口牛家村的y-in灵。”

常七又环视一周,征询着其他人的意见。

他们静静地望着杜燕,也都点点头。

杜燕是他们的兄弟,他们无条件信任他。

那就杀吧!

第一百六十一章 神兵难敌

常七望着前面如黑云般的敌人,摇头晃脑地道:“老师说过,Cao原的铁骑在冷兵器时代可以横行世界、征服漠西、踏平江南山川,之前我不信,现在我倒信了。”

常十讥诮地道:“老七,你这是在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吗?”

他嘴上虽这样说,眼前的一切却着实不容乐观——对面的敌人把常三他们困在营中,在营外早早地行军布阵,准备充分。

那简直是无懈可击的铁兵阵形:高头大马的骑兵在前,强弩长羽的弓箭手参差错落,步兵拿着长矛铁盾,组成了坚不可摧的方阵……

不但是常十在心里打鼓,十四、十八这样以前未去过北海郡打仗的少年们心中也有些惧怕。

常七却用着轻松的语调快了地说:“老师说的是Cao原上身经百战的铁骑们,对上中原书生临时捡起的佩剑,现在咱们是铁骑对铁骑,雄兵对雄兵,又有什么可怕的?”

听了常七这席话,大家又自然而然地回望了下自己所在的阵营。

那些兵,不是百里国的兵,不是轩辕国的兵,更不是迷雾岛上临时组建的民兵,而是训练有素的晋国最精锐的部队。

围绕在他们身边的,是常三训练了多年的一部,是默果儿的亲随护卫营,又经过了常七等人弄了许多新发明的装备,几乎把他们武装到了牙齿,最是一支有勇有谋,善于变化的生力军。

常七笑道:“你们就算信不过我,也不能信不过老三啊!”

常三是练兵的奇才,他亲自指挥训练的兵们,没有一个软骨头,上了战场,就是最锋利的尖刀。

养兵千日,用兵一时。这把磨了许久的利刃快不快,一试便知。

两军对峙了一番,自有敌方将领出来喊话。这群孩子在晋国生活了快五年,早已经能听懂他们的话,常七说的比晋国人还地道。

敌方将领的意思很明确,你们的两个世子都在我们手里,快点投降吧。我们是一定会独立自治的,以后和晋国中央也没什么关系了。后面甚至发表了要一统天下,吞并银河系的雄心壮志……

话还没说完,常七便笑吟吟地拽了高台案几上的指挥旗来,飞身往更高处一跃,举旗过顶,准备挥出,低头命下面的几个少年:“击鼓!”

常十八和白小米虽然是两个吃货、饭桶,长得腰圆体胖,但肺活量大,击鼓的气力十足,这会儿也雄纠纠气昂昂地擂起了战鼓,意气风发,势不可挡。

常七如绝尘独立的战神,一身红色的战甲,英姿勃发地站在指挥台上,对着台下仰望他的雄军大声道:“王之军,只进不退,救世子,破釜沉舟,冲啊!”

原来这战旗本是由博伊管的,但他们要以身诱敌发难,这指挥权就临时交予了常七。博伊深信常建的人品,而且这帮常家军又算得上是默果儿和莫无暇一脉的心腹,自然用人不疑,疑人不用。

常七现在挥舞着旗子,变幻着阵法,让枯燥无味的战场厮杀变成了一门艺术。其它的孩子也是自小就一同学阵法武课的,自然识得这些,都也都啧啧称奇,佩服得五体投地。

无论什么技艺,从略懂到精通,再到应用自如,出神入化,中间果然差了一大截。

有的人,天生就是将领,上了战场,所向披靡,无往不利;有的人,天生就是军师,羽扇纶巾,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

本来大家以为这样的两强相遇,必定会针锋相对,人仰马翻,血飞四溅,没想到他们这边的前方阵形突然起了变化,两翼突起,中间的急流勇进,如一个血盆巨口,把对面的前锋如口袋一样纳入腹中。

当然这只是他们站在高台上可以一瞰无余的情景,如果在平地上看起来,从对方的视角来看,以为博伊家的兵在往后逃,所谓胜勇追穷寇,谁会放弃践踏逃兵的机会!于是立即下令冲散他们,这一冲,正好被他们围了起来。

常七潇洒地一挥旗,两翼合拢,也并没有贪多,却把敌军截为前后两段,在腹部的被围攻起来,那一面则拼力抵挡,短兵相接。

轰隆的战鼓擂着,呜呜的号角吹着,战场上如火如荼的拼杀着,都随着红袍常七的旗号进行着。

常十见战火燎原,忙在下头问高台上的常七:“七哥,三个那边怎么办?”

常七一边挥舞着旗子,一边笃定地道:“只要我们前面拖着大部队,他们在后方一定会伺机而动,成功逃脱的。现在必是看守最严的时候,你们不要轻举妄动,等一会儿他们溃不成军之时,你们再去助他们一臂之力。”

常十挫败地坐在那里,心中焦急的很。难道他们这帮人就在这坐以待毙吗?

常七却像看出他心事似的,继续朗声吩咐道:“老十,你和白未知弹琴吧,就弹那首《大风歌》好了,锉锵激越,可以鼓舞士气。十九你们准备伤药。”

众人心中虽然诧异,却只得领命而去。双骄合奏起士气磅礴的大风歌来,点燃了万千将士心中的激情与豪迈,血战更酣。

季诺白呆呆的问:“那我做什么?”这位才多身子弱的家伙,到了战场一点存在感也没有。

常七意气风发地笑了一笑,温柔地道:“你不如淡定地磨墨写字吧,醉卧沙场,狼毫丹书,何其快哉!”

季诺白其实现在心中也紧张的不得了,他一介书生,何尝见过那样残酷的战场厮杀?本来常七的提议如此不正经,这会儿他却也照做了。

就这宽大的桌几,他拿了笔,神魂都凝在了纸笔上,心无旁骛地挥毫写下这样的诗行:“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那字写得极潇洒,用的是最大号的墨笔。婉若银钩,飘若惊鸾!

那几个无所事事的家伙也忙围了过去赏字,摸着下巴点头称赞,白书生今天的发挥可真超常,真真写出了气势,终于超脱了之前的小家之气,可称一代书法之大家。

常十四见他字写得这样好,也忍不住在旁边作起画来,画的正是骏马图,活脱脱都像崇山峻岭里跑来的鲜活神驹,也让众皆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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