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鬼夜行之极道贱师 作者:十年磨一贱(三)【完结】(29)

2019-06-23  作者|标签:十年磨一贱

后来长见生完气,又的确有些牵挂这三个家伙,亲身去了蔡国兜了好几圈,那些少年们也都发动势力到处查找,甚至于都惊动了百里泉——因为他也会牵挂自己的弟弟百里溪,也就是常溪。

发动了这些人马,也依然找不到他们,这才知道事情大条了,这三人真的失踪了?如同盐掉到水里,完全化开,简直是人间蒸发!

一开始常建以为是百里葺麟下的黑手,但是看百里泉焦急的样子也不像装的,大约真和他们这只势力无关。

现在整个大周都没有他们的踪迹,早些年,孙华透在各国的产业也都悄然变卖,只有在赵国的那个特产连锁店,并没有易主,却由欧阳光曦接了手,暂时帮他看管着。只等找着了主人,再交还给他。

毕竟在赵国的这些店,是孙华透幼时的最初创业,对他来说意义重大,怎可轻易就贱卖给他人?

那孙华透、常溪、白几度三个家伙到底去哪了?

这依然是个谜!

轩辕国现在是最稳定的时候了,因为轩辕胤仕还正处于最巅峰的中年时期,而他又后继有人——那个轩辕设,自从有了左膀右臂,一文一武辅佐他,现在正像一位贤能的继承人!看看他在北海郡帮轩辕不卓把那里治理得这样好,便知道了。

这四五年间,北海郡的变化可谓翻天覆地。当时拉达幕大会一结束,轩辕设就像火烧XX似地准备往回赶,说是轩辕不卓在北海郡已经束手无策了,天天加急快报催着呢。

钟凤舞和杜燕是死活也再不想离开常建,更不愿意日日要和轩辕设这家伙在一块。不过常建好说好歹,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终于说服他们俩继续回到北海郡了。因为老师说了,要“捍卫他们的革命果实”,“不能让李豹的牺牲毫无价值”。

是啊,只有让北海郡的百姓富足,才能对得起当年他们的拼死保卫、血战到底。

打江山易,守江山难。

更何况是把守江山的重担交托给轩辕不卓和轩辕设这两个猪头身上。

这帮孩子里最有头脑的是常七,接下来便是脑袋灵光的钟凤舞。他的学业也是拔尖的,而且贵在能随机应变,触类旁通。与人斡旋也非常有手段。这便天生可以当师爷,当外事交涉员啊。杜燕也又是一众孩子里武艺最好的,最爱练兵治军的人才,所以他便可以顶了李豹统领的缺,在那做个卓越的武将。

那轩辕国,一时多少青年俊杰!

就连在北海郡那个小小的迷雾岛,最近也有一个年轻人闯出名头了!

是个剑客?或是侠士?

不,不!他是一位铸剑师。

剑客侠士若是没了剑,还叫什么大侠英雄?所以要做英雄,必得先有一把好剑。

他的剑呵,千金难求。因为纯手工打制,成千上万把里才有一把是他满意的。而就算是视作瑕疵的刀剑,在寻常人看来也是极品中的极品。虽然那些剑他绝不承认是他的出品,而是CaoCao的在剑身上涂鸦一个字——弃。

而正是这些他废弃不用的瑕疵品,居然帮他在整个大周打响了名头,而且一剑难求。而让人想不到的是,他那个涂鸦的弃字,也成了他出品的标志,无从冒充。

那他打制出的自己满意的正品,该有多惊人啊!

武器迷们心急火燎,拭目以待!

北海郡迷雾岛上,正是寒冬腊月,外面积雪很是厚实。一个男人,从层层炉灰中钻出来,如同一个灰炭里滚过。全身上下却只着了短裤,露出一身纠结的肌r_ou_,但又不过分夸张,依然有着青年特有的好身材和柔和的线条。

他挥一挥汗,露出红黑的额头。

是啊,在锻炉旁边,又怎么会冷呢?

不但不冷,他现在心中也因兴奋和激动而热血沸腾,全身都像燃烧起来了。

他随意地擦了擦脸,像是拂去古画上的尘埃,露出一双明亮的眼睛。虽然那眼睛有些倦意,有些血丝,睫毛上还堆积着层层炉灰。

但他的眼睛在笑!

他终于孩子般跳着脚,高呼着:“这把太完美了,可以送给老师!”

炉外那个一脸皱褶的倭国制刀好手,平素常常对着他那年青人铸的剑摇头的严厉的老人家,现在看了看那把剑,冷峭的脸上破天荒地露出一丝肯定,细看了那剑很久,居然重重的点了点头,越看越激动,最后猛地捉着年青人的手,老泪纵横。

有生之年,终于可以看到倭国刀道与大周传统铸剑工艺的完美结晶,死也瞑目了!

赵刃锋高兴极了,这位倭国的老师傅也认为是好剑,必错不了啦!

终于打出一把可以配得上老师的剑了,他若拿着这把吹毛断发、削铁如泥的宝剑,一定潇洒极了!

而他,也终于可以向他证明自己的才华了。

他小心翼翼的在刀柄接缝处的留白那里刻下了一个精美无匹的字——常。

可这个字用了他一下午的时间,以前他写下“弃”字时,只不过三秒的时间。

他决定以后自己所有的合格品,都会有这个特殊的标记“常”,因为他也是常家军团里的一员啊,就算这些年他一个人闷在岛上,常建只过来看过他两次,但是他的心却时刻与他们在一起。他,也是常家军团里不可缺少的一员,必须的!

这一次,他可以暂时关了这工作了五年的锻炉,亲自去找他们,去晋国。

晋国的这四年,平静之中也有动荡。

戈多尔王的身体日益差了,若不是有十九和常建在那里,他早已经挂了。

而正是拉达幕节快要结束的时候,他积劳成疾,直接晕倒在了高台上,若不是有小神医及时施救,后果不堪设想。

这也正是后来常建他们一行人在晋国呆得这么久的原因。

以常建现代人的眼光看,这位戈多尔王有糖尿病,十九说中医上叫“消渴症”。除此之外还有血压高、冠心病、风s-hi病。总之,都是些老年人的常见病,但在那个时代,医治却不易。所以慢x_ing病还得耐心诊治,并不是开个刀做个手术就能好的。

这一悉心调养,戈多尔王便侥幸地多活了几年。

第一百五十四章 永葆青春的秘诀

作为一个修罗,呆在同一个地方太久,是很危险的。

因为时光在所有人身上流淌过,留下岁月的痕迹。而对于他却是停滞而眷顾的。

常建现在依然还是老样子,甚至比初来这个异世时的气色好多了,唇红齿白、丰神俊秀,整个人显得更年青。

莫无暇对于自己的样貌和身材是最在意的,特别是她又新添了位小世子,中年再添丁,产后便不像年青时那样容易恢复。她苦恼的想着各种法子纤体美颜,甚至找到常建,问他为何保养得这样好。

常建 地望着莫无暇,如坐毛毡。他自从多年前在月姑娘泉的那次偷听事件以后,就有些惧怕这位腹黑娘。他总不能说,因为我是修罗,靠吸取元阳活着,有着自愈的神奇能力,能飞天,会魔法,而且还不会老。

甚至他还能因为修魔的程度越来越高而变得越来越强大,如枯木逢春般自我修复,保持身体机能日臻完善,精力充沛、旺盛,整个人更显妖娆。

虽然他的修魔老师,那个风s_ao的王已经四年没有来s_ao扰过他了,也没有人教他新的魔法招式,但是他这些年发现自己的魔法能力比以前有了很大提高,精准x_ing也更好,命中率也大大加强。那个风s_ao的家伙,不知道死到哪个角落去了,以前见了只有讨厌,这么多年不见,居然有些想他。

莫无暇抱着那个一岁多的婴孩,讨好地问常建道:“常先生,您究竟有什么养颜的秘方,不妨教下我吧,拜托了。”

常建讪笑着摆摆手道:“我哪有什么养眼的法子,贵妃您见笑了……”

百里樱月却是个大大咧咧的傻姑娘,她在旁边瞪着常建瞧了半天,的确没有发现皱纹和苍老的痕迹,点头道:“姨妈,您的眼力真好,您这一说,我也发现常先生这四五年都没什么变过。”

莫无暇也只得吐着气挫败地说:“可不是,樱月都有小姑娘变成大姑娘了,我都变成老太婆了,可常先生却依然还是小伙子。我听默果儿说他当年被你救的时候,常先生已经是位二三十岁的公子,这样一算,十年过去了……常先生真是保养得宜,羡煞人也!”

常建听了这话,更是冷汗淋漓。忙道:“哪里的话,哪里的话。贵妃现在依然是仪态美貌不减当年,放眼这大晋上下,还哪一位能比得上贵妃娘娘的颜色。”他深知莫无暇表面上牲畜无害,内心却城府极深,哪里敢有半毛得罪,那不是自寻死路吗,于是只得巧言迎合。

千穿万穿,唯马屁不穿。他的这句赞美,莫无暇还是很受用的。

她的内心计较的太多。她本已经比博伊大了一两岁,男人又更经老些,于是得失心便格外强些。要知道,一个女人只能萝莉几年,一个男人却可以大叔很久。

以色事君者,色衰而爱弛。她怕年华易逝,容颜不在,失了宠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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