麒麟正传第2部快乐人生 作者:桔子树【完结】(106)

2019-06-23  作者|标签:桔子树 情有独钟 强强 天之骄子

  “哦,怎么?那个什么?”夏明朗眼睛里带着笑,不怀好意地玩味,让陆臻更觉丢脸。

  “其实,那片子也拍得不什么样,一点不震撼,还不如《拯救大兵》,其实……”陆臻紧张地话唠。

  “哦,是吗?没看过。”

  “啊,你没看过《拯救大兵瑞恩》?”

  “嗯,除了教学资料,我从来不看战斗场面。”

  “为什么?”陆臻好奇地问,脱口而出。

  

  夏明朗看着他笑,这小子头发上还挂着水,却来问他为什么不看战争片,伸手擦去他额角的一滴水珠:“因为,不像你这么爱自虐。”

  “呃……”陆臻尴尬起来。

  “觉得没什么意思,拍得不真,觉得别扭,拍得太真了,看了恶心。陆臻,天生无畏的人肯定有,天生不怕死的,所谓亡命徒,肯定有,但我不是,我想你也不是,我希望我们整个中队里都没这种人。我们杀人,不是因为这事干起来有多爽,而是,有些事必须得有人干,有些人必须得死,才能让别的更多的人能活着。”

  夏明朗伸手看自己的十指:“所谓手上沾满鲜血,一点也不夸张,有时候回家,都不敢用这双手去抱我外甥,怕摸出血印来。我只记得第一次出任务杀了多少人,后来就不敢记了,再该死的人也是人,也一样会流血,一样会惨叫,一样会到你梦里来捣乱。杀人,不是什么值得炫耀的事。有些人没看过,觉得很刺激,我们什么没见过?如果有可能,我希望全世界的军人都不会死,所有的枪口都插上花。”

  

  陆臻默默无言,眼睛闪着细细碎碎的光,像是远处的星和近处的霓虹在他眼底流动。

  是啊,这些道理,其实他早就领会了,只是他的大脑还没有把这些感悟归好类,于是他身体首先起了反应,强制他离开那个地方。

  曾经的雨林里,他从敌人的枪口前把夏明朗救下,于是他杀戮已生,他的手上已经沾满了血。

  曾经的黑暗中,夏明朗握着他的手开下那一枪,于是他的纯真一去不返,连同他看枪战片的能力一起。

  他们被杀,他们杀人,然而,这一切毫无办法。

  就像巴顿说的:让自己的国家永存,哪怕牺牲生命!

  

  “别这么垂头丧气的,校官同志!拿点精神出来!”夏明朗重重地拍陆臻脑袋:“那片子拍得不错,至少比我以前看过的那些好,不过找个乐子而已嘛,要找这么血腥的,烦不烦哪?是嫌我训你还不够吗?”

  陆臻一肚子自怜怜人被夏明朗一掌拍飞,没好气地瞪他一眼:“下次请你看周星星!”

  “这个好,我喜欢。”

  “没品味。”

  “你要品味?品味点什么不好?不如回去跑几个五十公里吧,好好品味一下人生。”夏明朗笑容可掬地提议。

  陆臻缓慢地挥拳……把方小侯的杀手锏做动作分解……一个一个地往夏明朗身上招呼,两个人玩疯了,旁若无人地在南京东路的人行道上追逐,在人群的间隙中轻盈地穿过。

  

  

  

  66.你是我的奇迹

  

  深夜,但浦江的游轮仍然在穿行来去,两岸的霓虹依旧闪烁。

  然而天寒似水,外滩的行人寥寥。陆臻趴在江岸的扶栏上,让江风吹散奔跑后身上的热气。

  夏明朗双手插在衣袋里,转首间已经看尽了十里洋场的繁华,有时候不得不承认,上海毕竟是上海,即使喧闹、焦躁、匆忙、怪异,上海仍然是上海,这个魔幻的都市有她独特的魅力。一如这城市中的人,充满了缺点,但有时候却不得不承认,他们活得很有激情。

  这地方,是热热闹闹的一锅汤,沸腾得激烈,任何人都像是一滴水那样,在这巨大城市的海洋里失去踪影,却又不自觉地随着这潮汐起伏汹涌。

  

  “其实,我还是最喜欢外滩……”陆臻感慨着,一转身,双手张开:“上海最拿得出手的东西全在这里了。”

  万国建筑,陆家嘴,东方明珠,金贸大厦……很多东西,白天与黑夜看时都是两种不同风情,灯光是很重要的,极重要的道具。

  “很漂亮。”夏明朗轻轻点头。

  “是啊!每次有同学过来,一定会带他们来滨江花园,然后他们好歹会承认,上海这破地方虽然荒得什么都没有,好歹还有一片外滩。”

  “你,还是很留恋这里吧?”

  陆臻一挑眉毛:“你什么意思?你不留恋伊宁?”

  “那不一样,伊宁和上海不一样,伊宁是家乡,上海是一片战场,而你,在这里也可以赢得很好。”

  

  25岁,名校出身,双学士,硕士,青年才俊。

  夏明朗仍然记得刚才酒席上的谈笑,陆臻的同学们正在过着怎样的生活,在下雨的日子里出门叫不到车,已经是很要命的经历。他们在讨论着第一辆车应该买马六还是帕萨特,在期待四十岁之前可以开上奥迪的A6或者宝马7字头;他们讨论股票与基金,资本的升值与跌落,风险投资,金融危机;他们讨论春节假期应该到哪里去度过,拉萨的海拔会不会太高,哈尔滨的冰灯会不会太冷了点。

  而与此同时,与他们相同出身,才智上比他们优秀得多的陆臻,正在中国西南山区的某个地图上也找不到的地方,日复一日地进行着一些骇人听闻的训练,烈日下汗水从身上流下来,在脚边积成一滩,又或者,手上端着95式突击步枪,一步一步潜行在危机四伏的丛林里,不知道下一颗子弹会在什么时候,从什么方向而来。

  这样的对比太过明显,令夏明朗觉得有点信心不足。

  

  陆臻,与方进和郑楷不一样,甚至与自己和徐知着也不一样。对于他们大部分人来说,进麒麟是人生中最好的选择,步兵的顶峰,而对于陆臻来说,那甚至是个吃亏的决定。

  夏明朗从不认为身为军人,就应该无欲无求地为军队奉献而不谈得到,他不止一次地思考过,呆在麒麟,可以让陆臻得到些什么,可是一次又一次,他都觉得理由不太充分。

  

  荣誉?

  作为秘密部队,麒麟基地大部分的嘉奖都不能在全军通报。

  军衔?

  少校到中校,只是一步之遥……这一步,凭陆臻的实力,在哪里都会很快地走过。

  磨练?

  好吧,如果有人会被传统革命教育洗脑,相信越是艰苦越光荣,那应该会满足于这个理由,很可惜,那不是陆臻。

  那么,还剩下些什么?

  

  这个名叫陆臻的家伙,他甚至不好战,虽然他也争强好胜,但他却是真的不好战。他不像陈默那样看到新式的枪械会两眼放光,不像方进那样单纯地相信着士兵的荣耀与杀伐,他甚至不像徐知着那样固执地想赢,夏明朗把一个麒麟基地的底牌掀开洗清重排了一遍,可是那个理由,仍然不够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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