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P同人)重生之邪恶巫师 作者:奈落黄泉(上)【完结】(3)

2019-06-22  作者|标签:奈落黄泉 灵魂转换 穿越时空 强强 HP


可是,他好象忘了,莲花部的赫怒迦,掌管着的,只有死亡。

第2章 重生

林夕清醒了,彻底清醒了,事实上,他是被一阵尖锐高亢的女音吵醒的。他像一个困顿的睡眠不足的嗜睡者,被吵醒后的感觉很是不和好,而且那尖叫声仿佛永远不会停歇,他觉的自己的修养再渐渐减少。
该死的,从来没有哪个女人敢在他面前这样尖叫,即使是那个y-in险却可怜的小妹也一样。林大少爷发誓如果他能彻底地清醒,他会毫不犹豫地让那个女人永远闭嘴。但是现在他显然忙不过来,他正在和束缚着自己的包裹纠缠着。
等等,包裹?女人?林夕一愣,自己不是已经死了么?感觉身体柔软而无力,这很明显并不是属于他的力气。
“哦,德思礼,德思礼!…快出来看看!”
很明显,发现林大少的女人已经有一些歇斯底里了。
“怎么回事?佩妮?发生了什么事?”一个粗声粗气的男人问道,“哦,这是…天哪!”
赞美上帝!看见我有那么让人惊奇的么?林夕翻了白眼,总算是看清了眼前的景象。
好吧,好吧。林大少已经清楚的知道自己没有死了,或者现在这种应该是叫——转世重生?
他现在正在躺在一户人家大门前冰冷的地面上,包裹着自己的毛毯外露出一只r_ou_r_ou_的小手,这是属于婴儿的手。
此时一男一女正俯身居高临下地看着他。
“看,这封信,德思礼…哦,我的天,我简直都不敢相信,他就是哈利?我妹妹的儿子?为什么要出现在我们家面前!”
这是个消瘦的金发女人,有着比常人高出一倍的长脖子,看上去像是一只样式难看的丑陋天鹅。她状况似乎不太好,身体摇摇晃晃地拿着一封信,嘴唇抿得死死的。
“这些该死的家伙们,他们居然让这个小孩住在这里!?这不可能!”高大魁梧的中年男人蓄着一脸大胡子,愤怒地似乎要将那信夺过来似的粉碎,“佩妮,你不会要把他留下来吧?”
“可是,德思礼,你也知道…他们那些人…有多么可怕…”女人声音颤抖,她恐惧地似乎就要精神崩溃。
“…好吧,好吧。那就留下吧…那群该死的…”
就这样,林大少在不明不白的情况下,被人抱回了家。
他突然觉得,这场景怎么他妈的该死的熟悉啊。
在看见摇篮床里那只粉红色的人型r_ou_猪后,林夕终于知道那里不对劲了。

“哦,我的达力小宝贝,今天有没有乖一点啊?”
一岁多的达力已经能跑能跳了,并且开始学说一些简单的词语。
事实上,林夕在上辈子由于家族的关系,会说的语言非常多,这种纯正的带点伦敦腔的语调的英语,正是他日常用语之一。
但是林夕显然没有开口的理由,他现在不过是一个还不到一岁的小婴儿,而且这不是普通的婴儿,他的全名应该叫做哈利·波特!
很明显,林大少现在处在的世界,是那个书中的魔法世界,又或者,巫师的世界。
在书中时就知道哈利的童年过的是十分凄惨地,可是没有想到竟然会这么凄然!
看看一边坐在摇篮床上吃着婴儿食品喝着香郁纯天然牛n_ai的达力,再看看只被丢在角落里喝着由劣质n_ai粉泡的晚餐,林夕感觉自己额角挂起了青筋。
妈的,他们还真把他当成那个什么也不懂的白痴主角了!
林大少也是养尊处优一世少爷,上层的阶级分化很是严重,从小骨子里培养的贵族的骄傲怎可容忍他人践踏,在他眼中这些要钱没钱要地位没地位的平民,不,现在林少已经把他们降格成为了贱民。
上位者的尊严启能被人触犯!
所以每当德思礼上班后,趁着佩妮做家务,林夕就会将达力的食物抢过来,或者心情不爽也会赏他几脚。虽然现在这个身体瘦弱无力,但是对付笨拙的肥球,仅剩花架子的林家家传武学技巧也够用了。
虽然现在人小不得不依附于德思礼一家,但是林夕不是那个什么也不知道的哈利·波特。或者说,他也没打算让自己充当这个救世主的主角。
你说伏地魔?那家伙干他何事?只要不打扰自己他就是把整个魔法界搅得天翻地覆林大少也不会哼一声。
什么英雄,打败黑魔王的唯一人。当我们林大少爷是三岁小孩吗?或许推翻魔法部是个不错的注意。冗长老旧的东西总是要革新的,y-in险如林夕,他不介意在自己的利益上搭把手,让魔法部加快消亡。
巫师的世界不需要平等!也许林夕在这点上或许和伏地魔的想法很是接近,他觉得应该建立一个等级森严的巫师帝国。
上位者的利益永不能被人触犯!
不过,或许这个理想太过远大了。林夕眼角瞅着在庭院里浇花的女人,觉得自己今后的生存问题才该叫人头痛。

第3章 接触魔法

四年过去了。四年了。林夕足足忍受了四年。
已经五岁的林夕很明显比原文中的哈利要好上很多,最起码看上去健康多了。也许是因为原著的关系,林夕是身体依然要显的比同龄人瘦小。有着一张苍白的面孔。乌黑的头发像他的前世那样留了起来,飘逸却整齐地披散在肩后。
事实上整个人与其说是像哈利·波特,倒不如说是林夕童年时代的缩小版。只有那双眼睛,是的,翠绿色的眼睛,那个遗传自听说是波特他老妈的绿眼睛让他知道自己现在的身份。
同时还有件小事一直困惑着他。那就是他额头上居然没有那道大名鼎鼎的闪电疤痕。那道见鬼的代表哈利光辉的伤疤没有了,光洁的额头上没有一点显示出那里曾经受到过的伤害。如果不是其他的一切都在表明这里就是巫师的世界,他林大少还真以为自己穿错了地方。
至于狸猫换太子这种零概率的事,他还真没想过。如果说邓不利多老眼昏花,那伏地魔都会跳土风舞了。
达力从很小开始就已经不敢找他的麻烦了。这可是血淋淋的教训,一旦离开了父亲和母亲的视线范围,他就觉得林夕这张亲善力极佳的脸是恶魔般的存在。
当然,林夕在很早以前就发现他自己拥有魔力的事实。毕竟这个身体还是哈利的。
会蛇语,也就是蛇佬腔,这是最可以让林大少感觉到刺激和新奇的能力了。他对着花园里的Cao蛇说话时,会发出嘶哑难懂的嘶嘶声,这让他极快的拥有了属于自己的乐趣。
这些蛇都是非常友好的,它们总是喜欢待在林夕的身边,告诉他一些他想或是它们能够得知的消息。
虽然在有一次不小心被达力看到,达力吓得够呛,不过正常点的人在看见一大群各色各样五花八门的蛇朝你游过来,都会被吓到的吧。
由于年纪小的关系,他总是无法控制自己的魔力,这在情绪激动时更为强烈。这在佩妮坚持要他将那一头不伦不类的长发剪短后,林夕用整个屋子里所有玻璃器皿的爆裂表达了自己的不满。
林大少觉得自己正在一步一步地走上哈利的老路。
他不太想去霍格沃茨上学,如果说要去的话,也该是像德姆斯特郎或者是布斯巴顿这种注重黑魔法教学的学校,而非是以仁义德爱为主题,只有毫无用处的黑魔法防御术的无聊地方。
可是这个想法要得到实现,恐怕很难。
所以林夕决定自学魔法。
要感谢自己举世无双的天才脑袋,使他看过的书都会牢牢记在脑子里。书中所写出的咒语林夕记得很清楚。可惜那些咒语大都是一些杀伤力很大的魔法,先不说他现在这么小学不学的会,仅仅是没有魔杖这一条,就让林大少的魔法之路寸步难行。
也许该去伦敦破釜酒吧的对角巷一趟?先别说要如何过去,就是进去了,他也一个金加隆也没有。
终归究底,他得想办法弄到钱。
这在上一世是个只要动动手指就能来的事放到现在就令林大少头痛万分。以自己小孩的身体,就算自己知道赚钱的路子也没有任何办法可以实行的。
办法似乎只有一个了,那就是——偷!
当然,偷德思礼家的东西那是木有可能的。主要是林大少觉得拿贱民的东西会污自己的手。
事实上,除了蛇以外,猫头鹰,蝙蝠,老鼠和黑猫这些属于巫师界的生物都对林夕有着超乎想象的亲密感。
虽然不能像蛇佬腔般听懂它们的语言,但是指挥它们却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
仅仅几个晚上,他心爱的小宠物们就带着丰硕的战果回来了。顺便提一下,林大少很自然地要了德思礼家那间空着的卧室,要他林大少爷去睡橱柜!?MLGD,不想活了是不是!
现钞、存折、信用卡、珠宝首饰,林夕说到的东西能够叼来的他的小宠物已经全部做到了,甚至路易十三,那只他最宠爱的黑灰色夜枭,不知从哪里搞出来一台笔记本电脑。这正是我们的林少最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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