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骷髅唱歌太奔放了 作者:张早更【完结】(4)

2019-06-17  作者|标签:张早更 娱乐圈 重生 强强 异能

  白锦寅忽略听不懂的部分,只重结果。

  他给了嘿嘿一个鼓励的意识波动,听完赚取第一桶金的办法,点头应允。

  于是在某个热闹的商场门口,白锦寅找了个空地一站,按照嘿嘿教的话大声喊道:“八哥表演胸口碎大石啦,走一走看一看,没有钱的拿j-i蛋,没j-i蛋的也能看……”

  声音明亮,毫不怯场。

  转换成骷髅八哥后,嘿嘿不止是获得了重生,骨头在灵魂之火的淬炼下堪比钢铁,表演古装电视中看到的江湖艺人表演的胸口碎大石自然不在话下。

  在行人看精神病眼神注视中,嘿嘿飞到地上,翅膀捂住腹部的森森白骨以防露馅,俩爪朝天,白锦寅则是拿块石头在手里掂量,只待人再多些就开始表演。

  有人忍不住开了口:“有病吧,这鸟训的真好,不会真砸吧。”

  这话一出立马有人附和:“对啊,真要砸死吗?哎小伙子,你虐鸟可不行。”

  更多的人加入进来,渐渐民愤四起,甚至有人挽起袖子准备出手制止。

  卖艺,失败!

  快速离开后嘿嘿有些不安,小声给自己找借口:“这些人管的太宽了,主人,您有什么特长,要不先找份工作赚钱也行。”

  特长?

  白锦寅默默想了一会,除了召唤骷髅似乎没有别的。

  不对,僵尸王美莉娅曾经夸过他歌声宛如山间的溪水纯净动听,不知道这算不算。

  嘿嘿给了他肯定的答案:“算啊,唱歌赚老钱了,比卖艺还多。”

  似乎冥冥中一切注定,前方不远处,一间霓虹闪烁的门口立着个牌子:本酒吧招聘驻唱歌手一名,要求男x_ing。

  一人一鸟眼前一亮。

  只是他俩都不知道,这城市的酒吧有一种叫——同志酒吧!

第3章 初遇

  红房子酒吧外观是一幢红色的欧式建筑,看起来很洋气。

  老板叫宝宝,x_ing向忽攻忽受,年龄时大时小,不知道是天生白嫩还是后天用的化妆品太多,看起来像个在冷冻柜放了十年的过期元宵,表面光鲜,见光就死。

  这几年生意蒸蒸日上,颇有成为全市同志酒吧翘首的势头,宝宝人设随之转变,不再像以前那样见人笑脸相迎挨桌敬酒,每日带着副金丝眼睛端坐在吧台,俨然一副成功人士派头。

  然而今晚,他笑的跟朵绽放的白绣球花似的,正在殷勤招待一名挺拔俊朗的年轻男子。

  男子叫秦松,熟客基本都知道,此人是个情场浪子,只要来酒吧必定叫上一群人来陪酒,像个逛青楼的大爷般左拥右抱,江湖评论——一点朱唇万人尝,一双玉臂千人枕。

  不过还有另外种传闻,据说有次他醉后自言自语,说是相爱多年的男友不知为什么忽然自杀身亡,遵照遗书上的要求,他才每日这般声马犬色,看似活的潇洒得意。

  两者孰真孰假无人知,但出手阔卓是真的,只要他光临酒吧,喝到兴致处必定大手一挥,全场的单,他包圆。

  酒吧这两年生意红火,和这位爷有直接关系,宝宝自然是感恩戴德,若不是年龄不合适,恨不得抱住大腿叫爸爸。

  位置最好的卡座上,宝宝斟满一杯酒递过去:“秦哥,今晚叫谁过来陪您喝酒?”

  “算了,看着都眼熟,”秦松接过一饮而尽,把酒杯重重放在桌上,“怎么一个新人也看不到。”

  宝宝苦笑,这位爷口味纷杂很好伺候,胖的瘦的,白的黑的来者不拒,甚至有次一位半张脸长着黑色胎记的哥们都得到了他一句‘长的真可爱’的赞美。

  然而与之对应的是他喜新厌旧到了极致,不论什么人很少招惹第二次。

  日子久了,酒吧又不是火车站,哪里有那么多新面孔,再说也不是所有人都能接受这种一沾即走的行为,即使秦松再钱多人帅,在立志寻找纯洁爱情的人眼里就是个渣男。

  没有新面孔这位爷喝起来就不尽兴,不尽兴说不定下次换作别家酒吧

  宝宝愁眉苦脸,他倒是想亲自作陪,或者自荐枕席都行,但人家看不上。

  正苦恼时,酒吧大门被人从外面推开,走进一位面色冷峻的年轻男子。

  是个生面孔。

  同志之间据说有种神秘的电波存在,茫茫人海只需一个眼神就能确定对方是否同道中人。

  酒吧经常有异x_ing恋走错的事情发生,GAY海浮沉多年的宝宝凝神望去,半天愣没看出是直是弯——压根就没对上眼神。

  这男子不像初次光临的客人那般四处张望,站在那里像个人形雕塑一动不动,震耳欲聋的音乐和嘈杂的人声似乎和他分处两个空间。

  发现有新人光顾,不少好奇的眼神纷纷扫来,他似乎有所感抬了抬眼皮。

  戴着美瞳老花镜的宝宝看的很清楚,那眼神和人一样冰冷,让人莫名想到深山峡谷中经年不散的浓雾。

  够酷,够冷。

  宝宝意味深长向秦松看去,不知这人是否符合他的口味,然后,他询问的目光扑了个空。

  秦松双眼迷离正对着桌上的空酒杯温柔的笑,压根没有发现酒吧来了新面孔。

  宝宝叹口气,以他对秦松的了解,但凡只要露出这种表情,一时半会整个人和傻子没啥区别。

  他招招手,示意服务生过去问问情况。

  不一会,这人被引过来,服务生声说:“老板,应聘歌手的。”

  宝宝有些遗憾,原来不是客人。

  他挑剔看向对方,想在同志酒吧做歌手,唱得好是其一,其二长相也要好,视觉听觉都好才是真的好。

  片刻后满意点点头,端起老板架子慢悠悠问;“叫什么名字,有没有在其它酒吧驻唱过?”

  男子回复他三个字加一个摇头;“白锦寅。”

  别说对可能是未来老板的恭敬了,连个笑都没有,让人有些不爽。

  但成功人士的人设不能轻易崩塌,宝宝大度挥挥手:“带他去舞台唱首听听。”

  白锦寅跟了上去,四周或好奇,或赤裸裸带着挑逗的眼神像X光般扫来扫去,若是个正常男人肯定能猜出其中意思,但可惜,在骷髅领主白锦寅眼里,男人和女人的差别仅在于谁的骨架更大,更结实。

  舞台不是很大,正中间麦克风立杆下放着把木纹色电吉他。

  服务生做了个随意使用的手势退下,白锦寅点点头,然后,忽然生起股莫名的熟悉感,眼前的一幕似乎发生过,他曾经站在比这大很多倍的舞台上纵情高歌,台下,数以万计的人为他鼓掌欢呼。

  他不由自主拿起电吉他,下意识左手上下滑动,右手快的近似出现幻影连弹,一段激烈奔放的SOLO在酒吧嘈杂的空中猛然响起。

  行家一出手便知有没有,几乎所有歌手自弹自唱时喜欢来段SOLO开场,习惯不同,爱好不同,弹出的曲子自然也不一样,比如蹲坑,看似姿势相似,实则细微之处大了去。

  短暂的沉默后,台下口哨和欢呼四起。

  宝宝也一样被震撼,身为酒吧老板多少懂一些音律,他高兴的一拍大腿:“看不出这人有两把刷子,秦哥……秦哥你怎么了?”

  在他印象中花心大萝卜妖般的秦松痴痴看着舞台,恰好五颜六色的镭s_h_è 灯扫过,那眼神极深极远,像是有某种克制不住思念呼之欲出,眼角,有晶莹微光闪烁。

  应该是他眼花了吧。

  半响后,秦松嗓子有些沙哑:“待会他唱完,帮我,帮我把他请过来。”

  舞台上,一曲高难度的SOLO技惊四座后,白锦寅陷入茫然中,刚才发生的一切很不真实,不受控制自然发生,就像做过次数太多已经烙在了骨子里,

  熟悉的感觉如海浪一波接着一波汹涌而来,偏偏脑中却想不起。

  直到下面有人不耐烦喊了嗓子“帅哥,你倒是唱啊,大家等着呢。”,白锦寅才恍然记起站在这里的原因。

  他记忆其实记得的歌曲并不多,大都是零星片片雨,最熟的只有一首,既然是应聘驻唱歌手,自然要唱拿手曲目。

  白锦寅沉思片刻,像在亡灵界那般望向空中,张开嘴引颈高歌:“ABCDEFG,,HIJKLMN,OPQIST……I CAN MY ABC。”

  台下众人:“……”

  感觉看到一名芭蕾舞演员上台来了个华丽的亮相,就在以为会是场高雅的视觉盛宴时,他却扭起了东北大秧歌。

第4章 他的头盖骨很好看

  来酒吧寻得是乐子,听的是小曲,唱字母歌请出门左拐再右拐去幼儿园。

  懵逼数秒,众人醒悟过来想要抗议,却个个张着大嘴没有发出声音。

  这字母歌不一般。

  确切说,是唱歌的人有些不一般。

  他嗓子不沙哑厚重,也不高亢明亮,但却有种难以欲说的奇妙波动能够直击灵魂深处,就像你披头散发起了床,一脸眼屎去楼下买早餐时恰好遇到了初恋情人那般茫然——窝Cao,我是谁,我在哪里!

  字母歌很短,不到一分钟即演唱完毕。

  白锦寅看到台下观众的表情,悠然升起股被认可感。

  在亡灵界的时候,基本上每天都要唱那么几遍,然而听众都是没有自我意识,沟通水平停留在点头YES摇头NO的骷髅,个个该挖洞的挖洞,巡逻的巡逻,不会有任何回应。

  他从来不知道唱歌还会有这种美妙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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