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问鼎仇城 作者:洛无奇(上)【完结】(9)

2019-06-16  作者|标签:洛无奇 重生 业界精英 报仇雪恨

  刚巧领班进来送酒,林广乐一把拉住对方问道:“唱歌那个小白脸是什么来头?以前怎么没见过?”

  领班朝楼下瞄了一眼:“哦,你说凌希啊,附近音乐学院的学生。我们这有个歌手辞工,他是临时顶上的。不过他也唱不了几天了,听说签了家唱片公司,以后人家就是专业的了。”

  林广乐歪了歪嘴角,别有深意地小声问道:“干净吗?”

  领班当然知道他在问什么:“看着挺纯的,不过半只脚踏进娱乐圈的人,谁知道呢……最近专门来给他捧场的不少,有几个阔太太尤其喜欢他,都争着说想认他当干儿子。”

  领班离开之后,林广乐指着陆孝严大笑道:“看到了吗孝严,你现在的口味已经和师n_ai阔太太们同一挂了。”

  蔡史墨也咂着嘴角感叹道:“名字倒起得不错,叫什么灵犀,心有灵犀一点通,孝严,你要是看上他,你不就成‘一点通’了嘛。”

  陆孝严满不在乎地笑了笑,语气格外冷淡:“管他是‘心有灵犀’还是‘灵犀一指’,我完全没有兴趣。”说完他将手里的酒一口干掉,空杯重重砸在了桌面上。

  “就是就是,”林广乐夸张地点头不止,“心灵这种高级东西不适合你,你还是直接上床表演‘一杆进洞’去吧,反正你资源丰富,什么老鹰啊小鸟啊低飞啊,哈哈哈……”

  “你们要去打高尔夫吗?那我得先约场地。”戴志友一如既往听不懂笑话,还从包里掏出记事簿认真翻看了起来,“喂,不行啊,明天阿乐要陪他n_ain_ai做健康检查,晚上孝严小妈过生日,后天和朱先生开会……”

  现场安静了两秒钟,继而爆发出哄堂大笑。

  戴志友之所以叫呆头,一方面因为他人很呆,另一方面因为他头很大。头大了,存储量自然也大,他能准确记住朋友们的生日,血型,喜好,口味,乃至日程安排,每天忙前忙后像个老妈子似地照料着大家,并十几年如一日乐此不疲。念书的时候数他功课最好,经常包揽另外三个人的家庭作业,写周记都能同时模仿出四种迥异的风格。遇到踢球、打架这种体力活动的时候,他又尽职尽责地充当起了衣帽架,只管站在安全区域,任大家把外套书包全都往他身上挂。

  能混在一个小圈子里,几人的家世背景自然都不会差到哪里。戴志友的父亲是大法官,母亲在律政司任职,外公是太平绅士,家里人一直期望他也能从事法律相关工作。可惜戴志友志不在此,他虽然以优异的成绩毕了业,却在两年又两年的实习期后始终没能拿到律师执照,成了父母眼中恨铁不成钢的极品废柴。

  与戴志友正相反,蔡史墨虽然从小到大成绩平平,却胜在消息灵通脑子活络,移民英国后生意做得顺风顺水。蔡父是新闻处高管,蔡母是财经记者,从小耳濡目染,使他在待人接物上更成熟也更圆滑,是个真正有能力做大事的人。

  林广乐家里经营地产生意,是名副其实的土财主。因为父母去世得早,到这一辈就只剩了他一名男丁,家里n_ain_ai姑姑姐姐妹妹满屋子女人,简直将他宠上了天。他嫌学经济枯燥,长辈们就由着他去学了艺术鉴赏,毕业后他说要锻炼自己,长辈们就由着他丢下家族生意和几个狐朋狗友搞起了广告公司。宠来宠去他什么本事也没学到,最后终于把自己折腾得破产了。

  众人正哄笑着,林广乐的手机响了,接起来一听,原来是有朋友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想找他入股。所谓“入股”只是比较好听的说法,比较不好听的说法就是想拿他当人r_ou_提款机。林广乐这个人最大的优点是讲义气,最大的缺点也是讲义气。他的朋友三教九流五花八门,从上市公司老板到地铁口卖甘蔗水的小贩都能勾肩搭背聊得火热。不管真朋友假朋友,只要开口,他总是有求必应的。

  听林广乐和通话对象越聊越起劲儿,眼看就要开支票给对方了,陆孝严一把夺过电话直接关了机。三十几岁的林广乐之所以沦落到那般凄惨境遇,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他不懂经营又四处散财,兄弟一场,陆孝严无论如何不能任由他重蹈覆撤。

  林广乐还在“喂喂喂”着,手上已经空了,他翻起大眼皮瞥向陆孝严:“怎么了?我这正讲电话呢。”

  陆孝严深吸一口气,耐着x_ing子语重心长地劝道:“阿乐,家底再殷实也有耗光的一天,随便一次投资失败就可能害得你血本无归。这个世界没有人不爱钱,更加没有人会平白无故把到手的肥r_ou_分你一杯羹。那些信誓旦旦说要送好处给你的家伙,一定是想从你身上捞到更大好处。”不等林广乐开口反驳,他又厉声补充道,“还有,以后不许再玩机车了,更不许跟人飙车。除非你想摔断脊椎,一辈子坐轮椅,连拉屎拉尿都要人伺候!”

  林广乐被他说得汗毛直竖,拍着胸口嘀咕道:“孝严你是喝多了吧?什么摔断脊椎什么坐轮椅的,也太不吉利了。别忘了当初可是你先带着我玩机车的,那辆F4RR还是你送我的呢。”

  “闭嘴,记住我的话,再啰嗦就揍你!”陆孝严烦躁地瞪起眼睛,瞬间显得有些面目狰狞。他x_ing格强势,又是少爷脾气,从小就在几个人里称王称霸惯了,动起真格的倒也有几分威信。起码“揍你”这话对于小孩子心x_ing的林广乐来说很有震慑作用,尤其在喝过酒之后。

  感觉到气氛不大对头,戴志友试着提议:“今天也差不多了,要不咱们就散了吧。太晚回去的话Maggie又该对我疑神疑鬼了……”

  Maggie是戴志友的女朋友,是个惯会招蜂引蝶的女人。戴志友活到二十几岁不抽烟不喝酒不滥交,对女朋友一心一意,简直称得上绝世好男人,可惜那女人根本没瞧上他,只是要把他当成跳板借以混进更高级的社交圈子而已。上辈子Maggie曾主动向陆孝严投怀送抱,结果非但没成功,还受了陆孝严好一通羞辱,她心生怨恨,在戴志友面前设局污蔑陆孝严对她图谋不轨,直搞得兄弟二人反目成仇了依旧不肯善罢甘休。

  没等戴志友说完,陆孝严又将矛头指向了他:“还有你呆头,不要整天被个女人耍得团团转。这世界上漂亮的女人都不可信,女人说的漂亮话更不可信!什么你爱我一万年,我爱你到永远,都是狗屁电视剧编出来骗无知少女的。那些整天叫着爱你爱你的人,很可就是最后出卖你的人,而真正爱着你愿意陪你一起去死的人,根本不会常常把爱挂在嘴边!”

  说完这一番话,陆孝严激动得眼圈都潮红了,因为这就是他的肺腑之言,切肤之痛。他也曾犯过同样的错误,有眼无珠误信了沐夏,并为此付出了巨大的代价。

  陆孝严的话没能触动戴志友,却得到了林广乐的响应。林广乐是个不婚主义者,也没谈过恋爱,活到二十五岁仍然还是彻头彻尾的处男,他一向看不顺眼戴志友在女朋友面前低三下四的谦卑相:“对对对,孝严说得没错,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我就不明白那些女人到底有什么好,还不是照样吃饭睡觉拉屎放屁。我觉得我这辈子能和兄弟们在一起每天开开心心吃喝玩乐,就知足了!等将来我老得动不了,你们几个就轮流照顾我,每人分担四个月,刚好凑够一年。来,为兄弟干杯!”

  举起杯子等了半天没人响应,他倒也不气馁,主动替其余三人分别倒满了酒送到手里,又逐个碰过去,之后仰起头一饮而尽,自己跟自己欢呼道:“兄弟万岁!去他妈的女人!”

  丢下林广乐一个在那人来疯,蔡史墨坐到陆孝严身边细心询问道:“孝严,我感觉你今天不太对劲儿,是不是遇到麻烦了?不如说出来大家帮你想想办法……”

  陆孝严努力抑制住自己的情绪,缓缓摇了摇头:“阿Mo,我们一天是兄弟,就一辈子都是兄弟。事业没了可以再努力,只要有命活着,一切都可以从头再来。兄弟不行,兄弟要靠缘分,有今生没来世的。”

  蔡史墨脸色唰地白了:“孝严你……你是不是听说了什么?”

  陆孝严清楚记得,当初那份出了问题的合同就是这一年五月签下的,如果他推测不错,此前大哥陆孝诚应该已经暗地里找过蔡史墨几次了,想必蔡史墨也正碍于兄弟情义而左右为难呢吧。他抬手大力揉搓了几下脸颊,换上相对轻松的神态:“没有,你别多心。我只是经历过一些事,突然很多感慨罢了……”

  一楼小台子上,凌希唱完几首歌准备离开了。陆孝严也跟着站起身与朋友们道了别,分手前他再次动情地扫视过在场每个人,竟有些依依不舍。

  戴志友到底不放心他:“孝严,我看你喝了不少,可能也醉了,不如我开车送你回去把。”

  陆孝严笑着挑了挑眉:“没错,我是醉了,还醉得很厉害,醉了很多年……不过现在我醒了,是彻底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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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酒吧出来,陆孝严偷偷跟在凌希身后,为了不被发现,他刻意保持着一段不短的距离。

  凌希背着吉他在路灯下晃晃悠悠走着,速度很慢,显得心事重重。他一手c-h-a在裤袋里,一手拎着个红色塑胶袋,袋子在腿侧荡来荡起,连带胳膊也一起大幅度甩动着。塑胶袋上印了酒吧名称,看形状里面装的像方便饭盒,也不知是不是打包回家的宵夜。

  走到人行天桥附近,凌希随手将塑胶袋丢在临街的垃圾桶旁边,然后登上几级台阶,屈膝坐了下来,头倚着栏杆不知在想什么。

  一会儿工夫,有个脏兮兮披头散发的老乞丐从桥洞下面钻了出来,径直走到垃圾桶旁,翻出凌希丢掉的饭盒打开来大口吃着。直到饭菜吃得一滴不剩,老乞丐拍着肚皮打了个饱嗝儿,转身回去天桥底下往破席子上一趟,纸箱掀起来遮住头脸,重又昏昏睡去了。

  从始至终凌希就一直默默坐在台阶上,与老乞丐间没有对话也没有任何眼神交流,就像两名特工在进行着某种奇特的接头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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