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成熟时——李泊文【完结】(36)

2019-06-13  作者|标签:李泊文

没有人知道她死亡的真正原因,死亡带走了那个秘密。

可惜的是,伤害这种东西,一旦它发生了,就算是始作俑者挫骨扬灰,也带不走它。

上次那件事后,梁池变得比以前更加沉默了,有时候甚至还会陷入一种无视周遭环境的放空状态。我知道这种情况我没有能力去改变,也只能默默陪着他,等着时间慢慢让他的伤口麻木下来。

但是,每当他陷入那种空茫时,我的心脏都会刺痛不已,他那种时刻提防着四周的表情在不断敲击着我的灵魂,让我的懦弱无能赤裸裸的暴露在空气之下,任其凌迟。

我像个丢失了航标的航海员,在这个名为爱情的海洋里莽撞前行,我不断地对着风雨交加的大海怒吼,我问:这世界上所有像我一样软弱无能的人啊,你们的爱是否也像我的一样,成为了让对方不断受伤的一种负担?

胡潮是在毕业那年的夏末走的。

我,张傲跟余梦在机场去送他,他嘻嘻哈哈的跟我们道别,胸前挂着我们上次马拉松得来的那两枚纪念徽章,看起来像个刚从国外凯旋归来的运动员。

张傲要他泡个外国妞回来,余梦把张傲打了一巴掌,冲着胡潮说,外国的帅哥就行。

我望着这两人无语,最后胡潮将我往肩膀下一收,在我耳朵边小声道:“记住我们的约定,回来后,你就作我对象。”

我都不记得什么时候跟他有的这个约定,但是他却不给我反驳,把我一放开,就提着行李,挥着手头也不回的走了。

望着他慢慢消失在安检口的背影,那一刻,一股说不上来的情感突然从我的胸口蓬发而出,我抬着脚往前走了几步,最后却还是停了下来。

恍惚间,我突然想起米兰·昆德拉的一句话:这是一个流行离开的世界,但是我们都不擅长告别。

我发誓,要是可以再来一次,我一定会好好抱抱胡潮,至少也会好好的跟他说声再见。

第二十一章:沉痛

呼啦~抽水马桶的声音在狭小的卫生间内突兀地响起,我方才在按下马桶抽水键时忍不住往下看了一眼,一片诡异的猩红色看得人触目惊心!

我蹲着身子随手拉了拉被汗水搭拢在额前的刘海,紧接着我屏住呼吸张着耳朵开始努力听着卫生间外面的声音。电视机刚才被梁池关了,此时外面安静的可怕。

我感觉不到任何声息,但我还是不敢起身。

我全身绷紧着,时刻注意着外面任何的风吹草动。

片刻的寂静后,一声细长的吱啦声想起,我知道梁池终于拉开了宾馆那扇破旧的房门,不知道什么原因,他稍微停顿了一下,但很快我便听到他重重关上房门的声音,整个空间重又恢复了之前的宁静,方才那股让人窒息的压抑也慢慢散去。我顿时全身松懈下来。

梁池走了,一年未见,他还是那样沉默,但是在面对我时,他却似多了份比以往不同的包容。

我颤颤巍巍的站起身,然后打开了面前那扇近乎透明的卫生间门,我抬起头向外望去,空荡狭窄的房间被细碎的灯光映照的一片昏黄,拥褶的床单上搭着应该是刚才梁池离开时帮我从地上捡起来的衣服。

他的洁癖还是没变。

望着那些衣服,我的心里有种说不上来的空落,我环视房间。

整个空间都透着一股子欲望焚烧后的糜腐气息。

方才的一切又重冲回我的脑海,我懊恼的用力捶了一下身旁的门框,然后走到床边猛地的倒在了床上,沉重的困意向我袭来,我却顺手摸出了放在旁边的手机,此时已经凌晨四点多钟,我已经在外度过了一夜,但一切却恍然如梦……

就在我快要睡去时,我的手机突然响了,是条短信,梁池发来的。

看到短信内容,我终于丧失了最后一点力气,躺在床上陷入了混沌之中。

2013年的某一天,我在公司聚会上喝的酩酊大醉,在拒绝同事的相送后,我随手招了辆的士就钻了进去。

“去H大。”来不及思考,这几个字就从我口中蹦了出来。

大学毕业之后,很多同学选择远离这座生活了四年的城市,有的北上广,有的回到家乡建设家园。而我选择了留下。

倒不是我有多爱这座城市,只是在很多模糊的选择面前,我还是一如既往的选择了最没风险的选择。

一年前,梁池因为他妈妈的原因回到了老家,之后我们之间就很少联系,直到几天前他给我发了一条短信,说他回W市了。

其实,在那次事件之后的很多个日子里,我都有反复去审视过我跟梁池的关系。

尽管我不愿意承认,但当我的脑海回想起那个下午,回想起我在体育室看到梁池时的场景,甚至当我想起他伤痕累累的脸上,那对毫无光芒的眼睛时,我那颗隐藏在深情款款面具下的卑劣心理就会原形毕露。

我总是摆出一副无辜的状态,觉得自己是多么多么的爱梁池,但是,当那天的场景一次次在我脑海重新,不断撕扯着我,将我从自己编织的谎话一刀子刺醒时,我才幡然醒悟,以前那些所有的对于梁池的情感只是我那种变态占有欲的一种淋漓尽致的发挥。

我是个以爱的名义来享受占有欲的希特勒,我是个瘾君子。

我知道,这份变异的感情,从我很小的时候就开始埋下伏笔了,我生性胆小,对于外界毫无安全感。

而少年时,不善言辞的梁池给了我一种从未有过的成就,他会默默地在旁边把我说的话都听进心里,他不会像其他人那样欺负我,甚至会在旁边保护我。

在那个小孩子心性单一的年代,他就像我的那款蜡笔小新手办,让我有了将其占为己有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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