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w to Kill a God 弑神之法 作者:民黑【完结】(2)

2019-06-12  作者|标签:民黑

How to Kill a God

弑神之法

作者:民黑

配对:Thor/Loki

  Summary:

  “旧时代的神全部消失了。于是他们诞下了新世界的第一个神。”

一、

  聋子把他那辆又脏又旧的老福特停在东倒西歪的栅栏旁边;栅栏内侧,面积有限的草坪早就荒芜成了两块脏兮兮的裸地。车门磕坏了,开不彻底,所以他下车的动作很艰难,艰难得像是在挤所剩无几的牙膏。烈日蒸发着泥塘里脏乎乎的浑水,那些近乎无形的尘土也随之腾空,把一切都弄得灰扑扑的。聋子从后备箱里掏出他全套的钓鱼工具——一根鱼竿,一个饵桶,一个鱼桶,还有一个装着乱糟糟鱼线和�j-ian��的小箱子。他的房子是正常尺寸,但他站在门廊上,就好像男孩子的机器人玩具给硬塞到了洋娃娃的小房子跟前,比例失调得很滑稽。他略略低下头,进了房门。

  聋子离开了两个月左右,不大的客厅里已经开始尘土飞扬了。一切都空荡荡的。沙发上扔着几件脏衣服,跟前的矮桌上敞开着油渍斑斑的披萨纸盒,厨房的水槽里散发着酸腐的臭味,一只苍蝇盲目而焦灼地飞来飞去——聋子的聋是天生的,他听不见丁点声响,但他听见了寂静。他把东西都扔在一边的圈椅上,走进卧室,脱下自己被汗水沤得开始变味的T恤。他弯下腰,想要对付堆缠在脚踝的牛仔裤。地板上蒙着浅浅的灰尘,这些灰尘却在床板的势力范围边上戛然而止了;在那条边界线上,聋子意外地看到了Love的一只耳环。

  那天Love一起床就忙忙碌碌地走来走去;即使听不见她的脚步和呼吸,聋子就是能感受到她,那是一股摄人心魄的芬芳,一团模糊宜人的体温。对他来说,她是听得见的。她从浴室出走出来,芬芳的温暖就加进了湿漉漉的水汽。聋子忍不住在半梦半醒间露出了微笑,Love坐到他身边,低下头在他唇上轻轻吻着;不必睁开眼,他也能从她嘴唇的开合和舌尖的轻点上“听”出那些古怪幼稚的昵称:哥哥,傻瓜,王子,我的英雄,神,小蠢蛋。Love喜欢这样,用嘴唇在他的嘴唇、脸颊、手臂、大腿甚至腰间说话,他就用全身去倾听、去感觉。

  他睁开眼,看到她美得犹如神话,绿色的眼睛亮晶晶的,漆黑的卷发在晨光里熠熠生辉。她用撒娇的神气转过脸,给他看左耳上的耳环,还有光秃秃的右耳耳垂。

  “另外一只找不到了,哥哥,”她无限委屈地撅着嘴,仿佛她不是丢了一边耳环,而是在脸上留了个巨大的伤疤,“我出不了门了。”而她那种小题大做的幼稚神情在聋子看来是理所当然的、迷人可人的。

  聋子说:“你美得像金苹果上的露珠。”什么是金苹果?他也不知道,但这句话就溜到了他的唇边。他知道在金苹果上的露珠里,微缩凝结着太阳、月亮,五彩斑斓的星空,他能从那里头看到所有的光。

  从他人的描述里,聋子知道自己说出的话是非常难懂的,缺乏听觉的矫正和比对,他即使咬对了唇形和舌头的位置,发出的却还只是一串串似是而非的咕哝。而Love总是能听懂他的每一句话,她光彩照人的脸上褪去了薄薄的恼怒和不满,转而染上故作不在意的羞赧。

  “又是这句老话,”她的嘴唇一撇,像个淘气的小子似的,“从来就没点新鲜词。”

  但她终究不再抱怨、不再焦躁、不再挑三拣四,就只戴着一只耳环,在婚礼上成了他的新娘。

  Love就叫Love,这个词在唇语上是很好辨认的——张开嘴,舌尖从上膛落到下膛,然后牙齿轻轻在下唇上咬一下。她用绿得惊人的眼睛看着聋子,然后在得知他是个聋子之后,缓慢而挑逗地用红润的嘴唇重复了三遍这个词,在聋子的注视下,像是自我介绍,又像是在提价码、谈要求。有些人天生就懂得如何让他们的猎物自投罗网,任他们拿捏操控,Love就是这种人;聋子是聋,但他却不瞎;他有眼睛,有鼻子,有一双手;他也许听不见她的声音,但他可以用眼睛吞噬他,可以闻见她身上柔软濡湿的香味,还可以把全身的皮肤都沉浸在她轻柔的碰触里——Love,他想,这是个又直白又贴切的好名字。如果她不叫这个名字,谁还配叫这个名字?

  爱是毫无来历、毫无源头的,Love的出现也是如此,又突然,又蹊跷,又美丽,又不可溯源。她从来不谈她自己,只有一次,她说她的家并不在美国,而是在另一个遥远的地方,“来回一次能要你半条命,伙计。”她说话的措辞总像个男人,果敢,漫不经心,还带点狎邪;那种神情和遣词让聋子着迷。她的字也像男人,写得很挥斥,签名的时候Lo之后的两个字母就被洋洒成了难以辨认的美丽曲线。

  而聋子决定不去在乎这一切——如果不是有真正痛苦的往事,像她这样的人是不会隐匿到这种乏味的小镇上的。她身上有种东西,明明白白表示了她的与众不同,她是外来的,格格不入的,却又带这种格格不入游刃有余地和所有人周旋着。聋子开始甚至不敢真正看她——在她跟前,聋子像是幡然醒悟,终于发现了自己的缺陷:他是个聋子。即使有超量的高大,即使并不丑陋,即使他小小的五金门店确保了他不至贫困潦倒,但他始终是个残疾——有生以来第一次,这个高高大大、高高兴兴的大块头,感到了自己的窘迫和不足。他不是没有恋爱经验,在Love之前,他和不少可爱的异性交往过,甚至还和一个同性发展过半段关系;但在真爱跟前,一个人总会不由自主地认为自己不够好。

  “说真的,你这点小毛病我正用得着,”对此,Love是这么回答的;她歪着头,脸上�c-h-a��一种似笑非笑的神情,“我是个话很多且嘴巴很坏的家伙,为了阻止我这条不听话的舌头到处惹事,有的人想缝起我的嘴,有的人则想尽办法把自己弄聋。”她笑起来,仿佛自己说出了两句了不得的俏皮话;接着她紧紧抱住聋子,轻轻发着抖,像是突然觉得很冷。她把嘴唇贴在他裸露的肩头上,然后无声地“说”,他们会有足够的办法好好沟通交流。

  Love和他见过的所有人都不一样。她聪明,聋子简直怀疑她无所不知;她很生动——过分生动了,几乎是难以捉摸、难以捕获的。她说话七拐八拐,喜欢把表扬说得很下流,或者把贬低说得很悦耳;她浓密的黑色睫毛一垂,就把所有的戏谑、�c-h-a��、刻薄和喜怒无常都压在了碧波盈盈的眼睛里。她甚至很狡猾,还有点邪恶,能把所有人哄得团团转,聋子亲眼目睹她在举目无亲的陌生小镇上如何给自己牵线搭桥,活得轻松自如。她有那样的面孔,那样的身体,那样的智慧和唇舌,走到哪里都能给自己建起宫殿,招募信徒。她是个最坏最坏的家伙。

  “我是个大混球,杀人,挑起战争,毁灭种族,放逐英雄——我是个最大最大的反派。我没有上通缉令的唯一原因,就是没人抓得到我。”她对聋子说,话语荒唐,表情却一本正经。

  Love从来不叫他的名字,“我不喜欢你的名字。”她从不掩饰她的好恶和不满,她总是带着一种天真且性感动人的攻击性;她也不叫他亲爱的、我的爱,只喜欢兴之所至,给他起一些不着边际的古怪昵称。大王子——她叫他,然后笑眯眯地趴到他身上,用最让让人神魂颠倒的方法把他当成真正的王子那样伺候;她有时候也狎昵地叫他公主,说他的金色的长发正适合编织童话。有时候她叫他英雄,有时候又叫他懦夫,全凭她高兴。而只要她高兴,聋子是不在乎自己是什么的——她叫他什么,他就是什么。他是个有力量,甚至有些隐藏的血性的男人,但在他的爱跟前,他却出乎意料地温柔了起来。当他们做完爱,他就气喘吁吁地搂紧Love——她在女人中是个高个儿,几乎都快到六英尺了,但搁在他怀里,她是个不堪一抱的小玩意。他把她搂在怀里,那珍爱又笨拙的动作像是个小姑娘搂着娃娃;他去“听”她的心跳,脸颊感受到砰砰有力的跳动。

  在那蛊惑性的节奏里,他好像看到了很多稀奇古怪的幻象,全都是他们俩;他们有时候是人,有时候却是禽兽,有时候在地球上,有时候却又到了古怪的外星球上——但他们俩总是他们俩,变换着名字、身份和外貌,但总有东西是不变的。他们总是在做爱之后半融一样腻在一起。Love打断了他的臆想——她亲昵而调皮地叫他蠢货,小傻瓜,石头脑袋。他忍不住傻笑起来,甚至没有反驳的意志。

  有一次,她在他身边醒来,惺忪的绿色眼睛迷迷蒙蒙地看着他,半梦半醒、没头没脑地叫了他一声“哥哥”。他早就熟悉且默认了她层出不穷的怪称呼,所以见怪不怪,就只是在她鼻尖上轻轻吻了一下。接着,他看着她的眼睛里骤然聚集起泪水,一滴滴泪珠滚滚而落——她从来没有那样哭泣过。聋子听不见,但他能感受到她规模庞大的悲伤,没有成千上万年的积累,没有人能有那样让人束手无策的恸哭;他爱她,她的悲伤沉甸甸地压在他身上,而他就像是被钉在大洋底层一样;她的痛苦把他汹涌地淹没了,他感到窒息,感到一片空白。她死命地搂着他,瘦削的胳膊几乎快把他箍断气了,咬牙切齿、气喘吁吁、杂乱无章地在他耳边说着什么,可是他听不见。她美丽的脸扭曲了,眼睛里满是绝望和狂乱。

  “哥哥,哥哥,”她转而看着他的脸,允许他阅读她的无助,“求求你——”

  “不要害怕,宝贝儿,”聋子慌张地搂紧他的爱,用他那隆隆作响的嗓音嘟哝着、呐喊着,所有的词句都阵脚大乱地挤在一起,“我在你身边,我会一直在你身边的,没有人能伤害你;”他急得满头大汗,恨自己唇舌迟钝、有口难言,更恨自己听不见她那飞快的诉说;他索性吻住她薄薄的红唇,“我们永远在一起——”

  “疯话,傻话,哥哥,你还是这么——”她含着眼泪,却已经恢复了冷静——接着,她猛地咬住了自己的下唇,神情里又攀爬进了难以察觉的恶毒和苦楚,“永远是个愚蠢的词,”聋子读着她的唇形,也读出了她嘴角那一抹讽刺的微笑,“你的生命不过百年,不必不自量力地做出永恒承诺——一秒,一天,一年,一百年,在永恒跟前都没什么不同。一切都短暂得可悲,而你甚至不知道永恒这个词意味着什么样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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