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曾见过如此高冷的作者 作者:首初【完结】(16)

2019-06-12  作者|标签:首初

  霍淼听得目瞪口呆。

  当然,在相处了很久,他们不仅是室友,也变成交心的好朋友之后,霍淼又得知,这一切还要再加一个无比苛刻的大前提:那个人还得是个男的,并且也喜欢男的。

  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霍淼才隐约看见了真正的路敛光。阳光开朗,平易近人只不过是他的表象,实际上他骨子是一个比谁都要挑剔,比谁都要高傲的人。

  这世上哪有不高傲的天才,哪有什么平易近人的天之骄子?路敛光看似朋友满天下,但是真正能够让他动心的人,还从来都没有出现过。甚至他自己都说过,宁缺毋滥,找不到就自己过一辈子也不错。

  霍淼曾经调侃道:“按照你这个择偶标准,我想了又想,只有前两年网上一直说的那个‘东泠最年轻总裁’能达标了。”

  他说的这个人就是红叶集团现今的总裁叶自明,《与燕书》电视剧的联合出品方红叶影视,就隶属于红叶集团旗下。并且现在红叶影视即将开设文学城,给自己囤积作品,做版权孵化基地,红叶文学城已经开始小规模收稿签约,离开站应该不远了,这件事在作者圈子里早就不是什么秘密。

  “慢着……”霍淼缓缓捋过一遍路敛光和红叶集团的交集,震惊地说,“叶自明投资了你的电视剧,还马上要开文学城……不会真的是他吧?”

  路敛光没好气道:“叶自明都多大年纪了?我才多大年纪?你觉得合适吗?”

  霍淼说:“叶自明你都看不上,网上那么多小姑娘争着抢着想当他媳妇,你真难伺候。所以呢,到底是天降了个什么样的奇人把你收了?”

  “什么样的?他啊……”路敛光忽然顿住了,他正要描述一遍竹丛生是什么样的人,但突然惊觉,他想说的话,几乎和大一那年说出的那一番话没有什么区别。

  他从少年时就追逐崇拜着的,高高在上的幻影,实际上比他自己以为的,还要更加深刻地影响了他的人生。

  当他刚刚成年,和朋友畅谈择偶问题的时候,连他自己都没有意识到,他并非在描述所谓宽泛的“标准”,而是在描述一个存在于他潜意识里面的,某个具体的幻影。

  到了今天,因缘际会,原本远在天边无法企及的幻影降临了现实,那个微乎其微,近乎奇迹的概率竟然发生了:这个与路敛光神交已久的灵魂,竟然还有着与他如此契合的皮囊,不知道算是日久生情还是一见钟情,路敛光一下子沦陷了,完全无法自拔。

  冥冥之间,皆有定数,如果不是他,也不会有别人。路敛光心中大动,像是忽然醍醐灌顶,又像是彻底堕入深海。

  他本来都想着,算了,招惹直男没有好下场,而且人家都有喜欢的女孩了,做个朋友得了。

  路敛光喃喃自语道:“不行,我要追他。”

第十五章 久别重逢之时

  唐簇早上起来,习惯x_ing地先打开电脑,检查作者后台。

  因为有时差,他一般都是早起更新,今天倒是不用了,但他还是放了一章的更新进后台的存稿箱,最后过了一遍稿子,修改了两处措辞,然后给这章设好晚上的定时更新。

  上午眼看是没法投入工作了,中午要第一次正式见弟弟的女朋友,按照习俗,他作为长兄,理应视同长辈,要给女方准备见面礼,以示自己对她的认可。因为多了这个突发任务,唐簇房间暂时也不退了,打理好自己,把刻着“赠片羽”的口红塞进箱子的最深处,然后打车进入市区。

  唯一幸运的是不需要纠结给林珑买什么了。唐簇出发时苦中作乐地想,毕竟前一天,他刚刚恶补了一番给平辈的女孩送什么礼物好,没想到这攻略居然还有重复利用第二次的时候。

  实在没有送礼经验的唐簇,准备去商场再买一支一样的口红——只是这次就不必刻字了。

  出租车缓缓驶入这个巨大繁华都市的中心腹地,漂泊七年,回“家”的时间临近了。有一些远游归来的人,会近乡情怯,唐簇却正好相反,他感觉到一切情绪都沉入了深深海底,再一次亲眼看着这个他出生成长的古老城市,他好像一个冷漠的异乡人,面无表情,内心也无悲喜。

  他特意没有选用地铁,而是乘坐地上交通,让自己与城市面对面重逢。这些熟悉的景象最大程度地激发了他潜意识里的所有保护机制,真正的自我被埋进最深最暗的角落里,在那之外,用最冰冷的面具层层加锁。

  防备至极,冷漠至极,从一开始就把心封起来,只有这样,在应对最致命的打击的时候,才能不流血,不崩溃。

  唐簇走进流光溢彩的繁华商场里,辨别了彩妆区的位置,抬步往前走。即便是周一的上午,这样人气鼎盛的商场里也是不会冷清无人的,在如织的人流之中,唐簇看上去与人群格格不入。

  他今天穿了一件修身立领的黑色外套,沉稳庄重,如果有识货的人,就能够认出这件外套是某个奢侈品牌去年的春季款,价格不菲。他身姿挺拔,容貌俊秀,神情却冰封一般漠然不动,似乎抽离在这个热闹喧哗的场所之外,像是高岭之上的一丛竹,不可靠近,不可攀折。

  他身上衣饰的昂贵价格和眉目间的冷淡震慑了柜台上的导购员,她按照对方出示的图片迅速拿好了一支口红,甚至没敢给他例行推荐别的商品,目送这个男人的背影远去了。

  遇到林珑的时间,比唐簇预料的还要早上一点。

  临近午饭时间,他们相逢在高档别墅小区的入口,林珑从车上下来,挥手示意保镖不必跟着自己。过了小区入口的安检,她摘下那副遮住了半张绝美面容的巨大墨镜,和站在那里的男人四目相对不过两秒,林珑就笑道:“唐簇大哥好。”

  唐簇七年未归,少年时代留下的照片也不多,她这么快就认出了人,显然是事先做足了功课的——这么看来她对待自己和唐杞的这段关系,还是很认真的。

  想到不远处正等在家里的母亲,唐簇也不知这个女孩态度认真是好事还是坏事,只点头道:“你好。”

  “咱们也是好多年没见过了。”

  这要怎么接?唐簇神情紧绷地想,两人恐怕总共就在小时候的宴会上见过两三次,他对林家的几个孩子都只有个模糊印象,根本无旧可叙。虽然特意又准备了一支口红当见面礼,但他没想过会单独撞见弟弟的女朋友。

  毫无防备之下,他想到了昨天备好却没用上的那个流程。

  “我给你带了个小礼物。”唐簇僵硬地背道,“一点小心意,就当见面礼吧。”

  和陌生人寒暄,他太过紧张,根本忘记了递出去的礼品袋,林珑也没有在意,主动伸手接过了袋子,看了一眼笑道:“这个牌子我很喜欢,谢谢大哥。”

  唐簇尴尬地看着地面,“不用谢。”

  “唐杞之前老跟我说,他哥哥小时候过得比较苦,叫我见到你之后凡事要让着点。”林珑拢了拢头发,毫不在意地卖了自己男朋友,“但我来之前,我哥哥告诉我,他的房东是个接受能力特别强的人,用不着拘束,那我就不跟你搞那套虚的了——唐簇大哥,你跟我透个底吧,你母亲她是有多不喜欢我?唐杞怕我想得太多,总安慰我说他会尽力搞定他妈妈——我看得出来,还没有。”

  她口中的哥哥,无疑就是林氏集团当代掌权人林康盛的嫡长子林琅。

  这位大少爷的脾气也是叫人捉摸不透,林家在美国的房产只多不少,他却一处都没要,反而是辗转找到了同城的熟人——其实也没有多熟——托了关系求租。

  有一次林琅曾经告诉过唐簇,要不是正好有林珑和唐杞这层关系在,他租不到唐簇的房子,大概就要去住酒店了。那时候唐簇只想着,大约是林家内部出了什么变动,嫡长子死活不住自家房子,但他不是个八卦的人,况且早就不生活在东泠,对这种问题也不太关心,因此也没有追问,现在回想起来……他当时居然以为林琅口中的“林珑和唐杞这层关系”的意思是普通朋友关系,也是思想太单纯了。

  这对兄妹的x_ing格如出一辙,直截了当,强势果断,林珑朝唐簇笑了笑道:“你先跟我说了,我也好有个准备,比如会不会一进门就被骂出去什么的——说实话,我一会儿还有个挺重要的工作会面,对方三点有事,最多等我到两点,越早安排越好。”

  唐簇对这个问题爱莫能助,道:“抱歉,林小姐,我真的不知道。”

  “没关系。”林珑随和地说,“直接叫我名字吧,改口叫弟妹也行,反正我是一定会跟唐杞结婚的。”

  唐簇不太自然地笑了笑,没有应这句话,做了一个邀请的手势。

  两人并肩往唐簇父母的住处走的时候,他心想,今天见过他的母亲之后,林珑不知道还能不能毫不犹豫地讲出这句话。

  来开门的人是唐杞,他看上去正要出门接人,是唐簇和林珑都来早了。

  唐簇一看唐杞的脸色,就知道情况可能比他想象的还要糟糕一点,林珑仿佛什么都没感觉到,笑靥如花地上前挽住唐杞的胳膊。

  “哥。”唐杞先是点头跟唐簇打了招呼,然后用力拥抱了一下林珑。

  “中午好亲爱的。”他没有笑,轻轻道,“对不起,今天可能是场硬仗,但我绝对是站在你这边的,好吗?”

  唐杞绷着脸不笑的时候,看上去就和他的兄长唐簇有几分相似。“太好了。”林珑愉快地说,仿佛对方说的是“今天中午吃意大利菜好吗”。

  “是唐簇回来了吗?”楼上传来一个妇人的声音。

  “是的,妈妈。还有林珑也到了。”唐杞高声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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