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华————月朗风清【完结】(12)

2019-06-11  作者|标签:月朗风清

不过除了一时兴起之外,他玩组合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夏明初。组合意味着两个人大半时间都会在一起,这对当时的季明野来说,这是无法抵挡的诱惑。而夏明初竟肯丢下手头工作,同意陪他一起进军娱乐圈的事,还让他那时颇为窃喜了一阵。可惜终究还是证明是自己会错了意。

莫时与笑得无奈。那麽多人梦寐以求的事,对他来说,只不过是玩玩。“一开始的时候你可不是这麽说的,你说summer组合一定要红。”

“是啊。”季明野理所当然地点头:“就算玩玩,我也要比所有人都玩得好。”

莫时与摇头,不打算苦口婆心地和他唠叨什麽大道理。太过一帆风顺的人生,没有经历过必要的挫折,你不能要求他无师自通地学会珍惜感恩。“那你打算玩到什麽时候?”

季明野的脸上掠过一丝阴影:“不会太久了。”老头子不可能放纵他太久,爸爸可以不叫,要继承家业,就一定要回公司。

莫时与最後还是回了自己租住的公寓楼。季明野要请人照顾他,被他拒绝,伤势确实恢复得很好,完全可以自己照顾自己。

回家的第一天晚上,季明野又没有离开。当然睡在一张床上,但仍然没有做爱。第一次做得太疯狂,莫时与那里受了点伤。

第二天季明野起床洗漱之後,把皮夹里的钱都抽出来放在床头:“家用。”

莫时与还赖在床上,睁眼看看他,没有拒绝。

家用,是家庭中才会用到的说法吧?身边也确实没钱了,用他的就用他的吧。感情到了一定程度,何必再把彼此分得这麽清楚?

季明野看着他把钱收好,低头亲他一下,嫌弃地赶紧离开:“你还没刷牙!”

废话,谁没起床之前会刷牙?晨醒没刷牙之前,再帅的帅哥,嘴巴也不会香喷喷。莫时与笑得见牙不见眼。

季明野白他一眼,又低头吻下去,这次连舌头都伸了进去。

吻完了,起身往洗手间走:“又要刷一次牙了!”

莫时与听着洗手间里传来的咕噜咕噜的漱口声,有一种东西从心底慢慢涌起,越来越浓,快要满溢出来。

不记得在哪里看过,肯在你没刷牙的时候真真切切地吻你的人,一定是真心爱你的人。

忘记一段恋情的最好方法,就是开始一段新的恋情。这句话,果然没有错。他安心地闭上眼睛,再度沈入梦乡。

莫时与请了两个月的假,现在还剩下大半个月的时间。他不急着回去上班,季明野当然更高兴他不用工作,这样自己有空就可以随时去找他。现在的情况和在医院里差不太多,除非有要紧的安排,季明野几乎每晚都会过来。

但还是有区别的,在家里总是更自在,两人的关系也明显比以前更亲密。认真说起来,两个人在家里,其实玩不出太多花样,也不过就是一起吃饭,聊聊天,看看电视,而後做做爱,但两人都觉得兴致盎然,做什麽心里都是欢喜而甜蜜的。

浮华 17 旧爱新欢~~~

又过了十几天,莫时与的腿终於好得差不多了,走路已经没问题,还可以小跑一阵。

这一天,季明野一回来就直奔衣柜,挑出衣服塞到莫时与手里,说:“快换衣服,我们出去。”然後自己换上T恤牛仔裤,戴上墨镜,把略长的头发拨了拨,遮住大半张脸,最後拿个背包,除了那副多少有点突兀的墨镜,粗看起来就和普通学生差不多。

他动作快,弄好了转身,莫时与刚刚脱完身上的衣服,季明野盯着他赤裸的身体,眼冒绿光。莫时与的身材很好,肩背顺滑,细腰长腿,尤其臀部的形状漂亮非常,说起来年纪有点大了,但肌肤仍然相当细腻有弹性,看了再多次,摸了再多次,还是觉得爱不释手。

莫时与回头看着他笑:“到底要不要出去?”

季明野捂住眼睛:“啤酒节!”

大部分人看到莫时与的时候大概都会有种错觉,觉得这个人很适合安安静静地一个人端杯红酒慢慢品尝,看起来那麽清寂、淡泊的人,和热热闹闹的啤酒实在有点联系不上。但是莫时与偏偏就更喜欢啤酒,其实最喜欢坐在露天排挡里,边喝新鲜扎啤边吹风,一边喝还一边笑,完全不同於平时的淡漠。这一点是开始时莫时与和夏明初约会,而季明野跑过去当电灯泡的时候就知道了的。

到达广场时夜色已浓,灯光却亮堂,到处是人山人海,喧闹声震耳欲聋。各地的啤酒节其实都差不多,多少模仿着德国慕尼黑的啤酒节,热闹欢腾是最重要的,除了啤酒和小吃,还有表演看,这时盛大的开幕式当然已经赶不上,但是还是有民俗和歌舞表演可看。

啤酒和小吃的种类都不少,两个人一路走一路吃喝,兴致勃勃,不时伸长了脖子看四处的表演。

最大的舞台在广场的中心,四周围了不少人,隐约看到有人正在上面卖力演唱。季明野拉着莫时与往那边挤:“去看看!”

摩肩接踵的一条路,难为他东一拐西一绕地,居然就带着莫时与突围而出,成功而快速地摸到了离舞台不远的地方。莫时与低声笑:“你属泥鳅的?”

季明野给他白眼:“想夸我要换个好听点的说法!”

莫时与实在憋不住笑,又不敢太大声,怕引人注意,憋得脸都红了。

季明野悻悻看他一眼,拿手肘顶顶他:“看表演!是公司里的新人。”

莫时与又笑:“你不是新人?”summer出道只有半年多,虽然已经很红,但确实还是新人。

季明野撇嘴:“这个女的才进来三个月,比我们新!”

上面的女孩子不过十七八岁,脸上还有稚气,但确实相当漂亮,歌唱得也过得去,经过E代公司大力包装後推出,短短三个月,成绩已经很不错。当然也还没有大红大紫,否则就算来啤酒节也只会担任开幕式嘉宾,不会在接下来的时间段开这样一场不是演唱会的演唱会。

女孩子刚刚唱完一首歌,正在上面说话:“谢谢大家的掌声。下面要请出我的嘉宾,他是谁呢?十年前有一首歌红遍大江南北,那首歌叫作独夜,作词和演唱的都是同一个人,请出我们的大帅哥──英翰!”

莫时与脸上的笑容凝固了。

台上已经有个男人出来,三十多岁的样子,长得不错,只是看起来颇为苍老,一笑起来脸上的皱纹藏都藏不住,连脊背都微微有些弯了,完全不是印象中神采飞扬的样子。“观众朋友们你们好,我是英翰,下来带来我的第一首歌──独夜,会唱的朋友请和我一起唱。”

莫时与想笑,又想哭。十年过去了,你最红的歌,还是只有这一首。可是当年你可以凭这首歌几乎和最红时的骏哥比肩,现在,还有几个人记得你?英翰,你後不後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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