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传后篇 by 胖红红【完结】(2)

2019-06-10  作者|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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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廊长长的,延伸向很远的地方
  走廊的尽头,有一扇门,虚掩的门里传来男人和女人低低的争吵:
  怎么养?你说怎么养?女人声音里带着哭腔,现在又多了一个,你怎么养?
  以前怎么养现在就怎么养呗男人不耐烦的说。
  说得轻巧,能一样吗?女人提高了声音。
  那你说怎么办?你不怕给人家的唾沫星子淹死你就
  
  一个激灵,成功猛的睁开眼睛一空气中没有刺鼻讨厌的来苏水的味道,有的只是淡淡的洗发水的清香。
  原来,只是一个梦!
  成功绷紧的身子一下子松弛下来。仿佛感应到他的紧张一样,那个人一直圈着他的胳膊下意识的紧了紧,脑袋又往他的颈窝里埋得更深一些。耳边响起的依旧是均匀和清浅的呼吸声。
  原来,真的只是一个梦!高杨,幸好有你,谢谢!他在心里对高杨说。
  夜色朦胧中,成功忍不住咧了咧嘴。只是轻轻的,幅度很小,被那个人这样紧紧的圈在怀里,动作太大,没准会惊醒那个人,而成功舍不得吵醒他。
  毕竟,高杨已经有四十四天没有回来了。
  高杨的职业也就意味着他不能常常守在成功的身边。即使高杨的部队在离北京很近很近的地方,一个月里,高杨能回来的时间也是有限得很。碰上值班或者出差,那回来的间隔时间就更长了。
  军人意味着牺牲和奉献,做军人的家属也同样要牺牲和奉献很多。
  不过,成功不在乎,事实上,他反而有点庆幸高杨的工作性质了。因为,高大灰狼不仅仅是醒着的时候喜欢粘人,连睡着了也粘着人。
  凭心而论,高杨的睡相不差,很乖,很老实,没有乱踢乱蹬乱翻的现象,也不打呼撸,但是就是喜欢粘人,用老家那边的话来说就是喜欢闻人气。每次醒来,高杨都是放着他自个的枕头不用,偏要跟自己挤在一个枕头上。他总是喜欢将自己脑袋埋在成功的颈窝,然后一条胳膊圈住成功,一条腿也过在成功身上,几乎半边身子都趴在了成功的身上。这是一个让成功无言的习惯,不能说是坏习惯,因为实话说,成功是喜欢的。尽管自己动弹艰难,睡得辛苦,可是能得到爱人这样全身心的依赖却也更让他觉甜蜜幸福,为此,他没有对高杨的睡相提出异议。其实就是提了也没有用,因为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何况睡着了的人就更不可能管束自己了。
  什么大灰狼,不过是条粘人的大型宠物狗。
  成功现在常常是不由自主的腹诽着他的爱人。真是的,一有机会就缠住自己不放,条件允许的话就会
  他不敢再回想下去,真是太丢人了!难怪狼的前面往往会加上一个色字。准确的说,他家这只不过是伪装成宠物狗的**,还是大**。以前怎么就没看出这个家伙的真面目呢?稀里糊涂就沉溺下去了,结果这个家伙原形毕露以后还真让自己有点招架不住
  而且这个死**果然象老缺说的那样脸皮超级厚,常常会在饱餐之后心满意足的反而埋怨成功太过**,总是**得他情不自禁成功那个气哟,这个死不要脸的得了便宜还卖乖!打嘛,自己手疼,骂嘛,人家左耳进右耳出,还将这打骂当成是夫妻的情趣功课,最最最重要的是,那种时候,成功通常是连打骂的力气都使不出来了,只好由得那依然精力充沛的大**予取予求。
  亏得高杨是军人,这样一来,受到纪律的约束,就不可能时时回家。就像这次,高杨足足有四十四天回不了家,着实让成功好好的修养了一番虽然死**一回来就更是变本加厉,但也总好过天天如此吧!当然,这种想法也就是在成功有气无力的时候想想,更多的时候,他还是很希望能见到这个人的,见不到的时候,心里就是满当当的牵挂。
  窗外,已经是黎明前的朦胧。
  北京的天色总是要比成功那个大石山区的亮得早,现在,顶多也就五点多钟的光景。而这个时候,山里通常还是漆黑一片的。
  手机就在床头柜上,但是成功没象以往那样拿来确认时间,因为,从那浅浅的均匀的呼吸声可以知道那人还在酣睡。成功舍不得惊动他,能睡就再睡一会儿吧。
  出差对于高杨来说是家常便饭,而且出差的时间有长有短,长的会有几十天,短的也就两三天。高杨从来没有告诉过成功他出差的细节,甚至连去过什么地方他都不会说。而成功也从来不问,他知道有些事情不是他应该过问的。但是,他会更用心的观察,因而他知道高杨的所谓出差与别人常规意义上的出差是有很大的区别的。有时候,出差回来的高杨明显的憔悴和疲累,有时候高杨脸上有不同寻常的被太阳灼伤的痕迹,每每这样的时候,成功就会用更多的温情来关注着他。而成功的按摩技术也就越来越娴熟了。
  不过,不管什么时候,只要一有时间,高杨就会回来的,回到他们的家。
  成功和高杨共有的家是一套一房一厅的配套小公寓,这是专门为单身青年们准备的公寓,有独立的小阳台,有厨房卫浴,套内面积也就四十多个平米。
  公寓是租来的,去年冬天成功头部受伤康复出院的时候杨乐就替他们找到了这样一个位于一栋独立公寓楼里的小公寓,租金还算合理,是两人能够承受的范围。而且,这个公寓距离战友家大排档也就十多分钟的步行路程,真是再理想不过了。
  当初成功出院的时候,高杨和成志意外的意见统一,他们一致认为成功不用再回吴优家住了,反正吴优也快要出国了。但是,至于成功究竟应该住到哪里去,两人却存在着严重的分歧。成志认为哥哥住在弟弟家是理所当然的事情,而且他家的房间足够多。可是高杨却认为那会让成功每天在路途上耗费大量的时间和金钱,因而主张成功还是就近在战友家附近住。
  按成功的意思,他就住战友家好了,反正于家喜那个西厢挺宽敞的。谁知此言一出,人家于家喜还没表态,就遭到了杨乐同志的激烈反对,因为杨乐认为那里的环境太过嘈杂,不利于成功的后期康复和修养。因而,成功最终选择了杨乐早就选好的地方,就是现在这个小窝。
  成志本来打算干脆买下小窝送给成功的,但是成功拒绝了,想买房子,他自己会去努力的。成志有钱,那也是成志自己努力挣来的,他这个做哥哥的不能占用弟弟的辛苦钱。
  当初来到小窝的时候自己的那种激动和兴奋,成功至今记忆犹新。这是他和高杨的家啊!而对他来说,这也是真正意义上的家。
  成功不贪心,有一个家就行了,大小不论,奢简也不论,能住得安心就好了。何况,高杨很用心的将小窝打点了一番,大到室内家具,小到锅碗瓢盆,连窗帘都是他自己亲力亲为的。毋庸置疑的,高杨是个很会生活的人,小小的公寓在他的打点下充满了家的温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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