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扫墓 by 吴沉水(上)【完结】(21)

2019-05-31  作者|标签:


第 1 章

  今天可真是个好天气。
  风和日丽,万里无云,蓝天蔚蓝,春暖花开,我觉得精神头很足,可以一口气将小学时代用在作文本上的形容词,都堆砌出来,一直说到自己遍身鸡皮疙瘩为止。

  这些辞藻,都不如一句诗来得贴慰:“云淡风轻近午天,”我默念它,然后惬意地闭上眼,惯性思维一样流利说出下面那一句:傍花随柳过前川。

  曾经有一段时间,我每日要背这些律诗,父亲附庸风雅,非要弄出点与众不同,于是不喜宋词,却喜宋诗,我作为他的独生子,几乎是没有选择的,要将父亲的偏好,作为我的功课。

  不过背得多了,也没觉什么不好,至少,曾经为我装点出不少所谓儒雅的因子。不过现在不需要了,我一屁股坐在石阶上,掏出刚买的骆驼烟和便利店里一次性打火机。我不甚熟练地点燃烟,深吸了一口,再缓缓吐出。感觉真他妈爽。我不禁喟叹一句,再深吸一口,再缓缓仰头吐出。忽然,我回头,朝坟头镶嵌的照片中,那平凡而懦弱的男人笑了一下,将口中的香烟取下来,塞到他墓碑的石缝中。我拍拍那块造价不菲的大理石,笑着说:“林世东,你也抽一口吧。”

  今天真是个好天气,这么好的天气,适合春游、野餐、远足、谈恋爱,当然,也适合出来扫墓。阳光一直照着我,我终于攒够了力气,于是坐车过来看看,这处想了很久,却总也没来看过的陵墓。

  照片中的男人温文而无害地眼眸看着我,淡淡的眉毛略微蹙起,两片毫无特色的嘴唇习惯性地向上勾,显出和煦如风,教养良好的模样。我轻轻一笑,是的,他活着的时候一向如此,对谁,都会露出这种又暖又软的浅笑。哪怕出去吃顿饭,对为他拉门的门童,给他倒酒的侍应生,都礼数周全。此人平生从未硬过心肠,给过谁难堪。当年港岛上流社会圈盛传这样一个故事:某次林公子在高档法国餐厅举行宴会,与会者均为商界同仁,其中不乏不懂礼节的暴发户。其中,有某位暴发户,误以为洗手的柠檬水乃餐前用水,端起来就喝,正当众位自诩上流人士纷纷窃笑之际,林世东却上前,二话没说,也跟着喝那柠檬水。这等气度涵养,一时传为佳话,人都道林公子风度绝佳,哪是那些学点欧洲礼仪皮毛的人所能做得出来的?

  不是我吹牛,那时候整个港岛,提起林氏林公子,谁不翘大拇指夸一句:君子端方,温润如玉?

  可是又有谁知道,他为了这点面子上的优雅,放弃了多少生趣,压抑了多少真实感觉?他明明只喜欢抽味重粗犷的“骆驼”,却要被迫在男士面前品雪茄,在女士面前禁烟保持绅士风度;他明明只爱穿休闲宽松的服装,却要每天套着自英国定制回来的标准三件套西服,将那瘦削的身板,塞入机械般的外壳中,拼了命扮演一个装在power suit里面的翩翩佳公子;他明明喜欢历史考古,却偏要跻身商界,整日里做那等利润算计,决策定夺,弄得身心疲累,苦不堪言。

  这些都不算什么,他做过这些欺世盗名的事中最滑稽的莫过于:他明明只喜欢男人,却学人家与名媛约会订婚;他明明深爱一个男子,却人前人后,非要做出一副兄友弟恭的模样,自欺欺人地将那男子,视为疼爱的堂弟。

  要叫我说,这人就是个不折不扣的傻X,我呵呵地低笑起来,真是愉快,坐在林世东的坟头,总结他的一生,不外八个字:损己利人,累人累己。

  笑得过了头,一口烟岔了气,我咳嗽起来,胸口被牵扯着一阵阵生疼。这是车祸留下的后遗症,而我家道贫寒,母亲在菜市场卖菜赚钱,从早到晚,工作满十四个小时,累得像条狗一样,却犹自刚刚负担得起两人的生活。出了车祸,躺在医院里也只能将小命拉回来,哪里有那等闲钱住着慢慢调养?不得不早早出院回家,母亲无法,只能每日里煲些清补汤水,安慰我说喝这个也能将养好身体。想到这,我又觉得好笑,想当初,林世东最爱接济贫困艺术家,买一幅三流作品,写上“时人不识余心乐,将谓偷闲学少年”两行字,即肯花费十数万数十万。这等巨款,怕是我可怜的母亲一辈子想都不敢想。若她知晓林氏公子如此败家,只怕要骂句:“夭寿喽,死二世祖,天打五雷轰。”

  没错,我亲爱的妈妈总结得实在太对了,林世东散去那么多钱,背地里谁不把他看出冤大头?谁真心念过他的好?他处处为旁人考虑,对那个深爱的堂弟,恨不得掏 心掏 肺,将一腔热血尽数倒给他。结果呢,所爱的人表面上亲亲蜜蜜,称兄道弟,背地里勾结商敌,令他背腹受敌,又设局布下一个卑鄙圈套,令他身败名裂。林世东万般无奈,找上门去,却又亲眼目睹堂弟与商敌赤 裸纠缠的不堪画面,终于失魂落魄,黯然离去,精神恍惚之间,被迎面来的一辆五吨水泥车撞翻压成肉泥。

  他的下场,可不就是自作自受,活该天打五雷轰吗?

  对了,忘了提及一点,那位商敌,正是当年林世东宴会上出丑的暴发户。那时候林世东单纯的脑袋里只想到那些可笑的君子风度,只想到那些无聊的待客之道。他缺乏刺激,经验匮乏的心智里,完全没有想过,跟着这个暴发户喝下柠檬水,对自己来说,只是避免客人尴尬的下意识做法,但在那个人看来,却是比当面嘲讽更深一层的侮辱。

  至此,那个人将他视为眼中钉肉中刺,于商场上初是假装合作,取得他的信任,后又利用林氏实力,扩充自己地盘,等到羽翼丰满,立即处处为难打压,最后勾结他的堂弟,里应外合,彻底击垮林氏基业。

  想到这里,我禁不住还是轻笑出声。林世东的故事,固然可怜可悲,可因为那个商敌插足,他的一生,硬是让我品出一丝搞怪可笑来。谁能料到,林氏八十年基业,居然因为一杯柠檬水断送?林家公子,居然因为多管闲事,喝了那口柠檬水,而命丧九泉?

  这莫非,可以总结成,因为一杯柠檬水引发的血案?

  我笑得更是愉快,拖着这个病弱身体爬山上来的疲累,也仿佛在此刻获得缓解。真是不错啊林世东,我对着照片里那张熟悉的脸说,你活着没有给人带来什么乐趣,想不到死了,倒能让我笑出眼泪来。这么一看,你的死也不是毫无价值,至少,让恨你那两个如愿以偿,从此步入幸福人生;至少,让我这个路人甲,开怀一笑,也算不枉我今天瞒着母亲,转了三趟公车,千辛万苦跑来看你的坟。

  还有,花了我两餐饭的钱,给你买了包三十九块的骆驼烟。

  “你还别嫌弃,”我对着林世东的照片说:“这骆驼烟四十块有找,省着点的话,这可是能解决我们家一天伙食。想不到吧,还有菜有肉有鱼,加上我的精心烹调,绝对令它物超所值。你当年一两万一顿饭不在话下,可那又如何,还不是殚精竭虑,落下胃病?你约个名媛淑女,拜见个世伯长辈,花在礼物上的钱不计其数,可谁他妈真心送过你一样东西?所以啊,你就知足吧。”

  我拉长袖子,给他擦擦墓碑上的照片。那照片上的男人,依旧微微浅笑,宛若和风细雨。我歪着头看着他,摇摇头,说:“林世东,我现在忽然觉得,你长得也不是那么难看,脾气也算好,学识也不差,家底更是没话说,为什么,除了管家七婆,就没一个人真心对你好呢?”

  他当然答不出来,我叹了口气,安慰地拍拍他的墓碑,这才注意到,这整个墓建造得颇为华丽,连墓前雕刻的两个小天使,古典大气,风格很像南欧乡间作坊的手工制品。石料雕工都属上乘,造价不菲。港岛虽西化历史久远,然民间仍颇为迷信,商界更是讲究风水格局,偏偏港岛却寸土寸金,陵墓位置,贵得吓人,死人住处的价格比之活人公寓,毫不逊色。这个时候我忽然注意到,林世东墓的朝向方位,都相当不错。我虽不懂,可也看出是那种所谓的贵穴,便是一般富商达人,也不一定能买得到。
  这种事情若发生在林公子未破产之前,当然毫不出奇,可问题是,林世东死的时候,已经宣告破产,又出了那等丑闻,恐怕昔日往来那些人避之唯恐不及。怎会有人有这等闲钱,为这可怜可笑的男人收敛装裹,还买这么贵的墓地来安置他?我百思不得其解,记忆中,我明明将最后一笔财产,转到服侍林家多年的老管家七婆名下,并撒了一个拙劣的谎话,哄骗她老人家回台湾养老。那天晚上,我跑去找我亲爱的堂弟之前,书房里已经备好一把上了膛的手枪。我身无分文,且背上巨债,名声更是不堪至极,我去看他,只是想最后瞧一眼,我所心爱的孩子,我所心爱的人,然后再静静离去。

  可是,当我用备用钥匙,自后门而入,来到我很久以前,为这个孩子购下的山顶别墅时,在那里我听到他与那个人几句对白,看到他们迫不及待扯开对方衣服,在我为那孩子亲手挑选的宽大沙发上翻滚交 媾,我已经崩裂的世界,在那一刻化成灰烬。

  虽然只听到只字片言,可对我来说已经足够。再一想那些平日忽略的蛛丝马迹,我明白了,其实我早已掉入一个并不高明的圈套中,他们的目标是我,他们两,都恨我。

  不错,我就是那个原该躺在坟墓里的男人林世东,可我又不是他。那是因为,林世东的身体确实摧毁在那辆水泥车下,而他的灵魂,却不知怎么回事,重生在一个少年的躯体中。

  我如今,就是顶着一具少年的皮囊,装着一个百孔千疮的灵魂,飘飘荡荡的,来跟我前世的坟墓,做一个近距离接触。顺带着,总结一下,林世东的一生。

  看来总结得还不错,至少我能令自己愉快地笑了出来。我又点燃一根烟,放在林世东坟头,对那个遥远的自己说:“哪,能抽就抽,你说,我们是不是欠了谁的呀,当年你买得起骆驼,却非得装模作样不抽它,现在我一是买不起,二是肺不好不能抽,你说,我们怎么就不能痛快地活上一回呢?”

  那个傻子依然冲着我露出他招牌的傻笑,我低头也笑了,轻声说:“行了,就先这样吧,我现在的妈挺在乎我的,至少比你那时候好多了,家里穷点,我也知足。你,咳,你反正也在这,我有空再来看你吧。”

  我拍拍大腿,掸去尘土,站了起来。起得猛了些,忽觉一阵头晕。我忙单手支着墓碑,待这阵眩晕过去,这也是车祸后遗症之一,就在我闭眼的时候,忽然听见一个低沉不乏威严的男人嗓音说:“你是谁?来这干嘛?”

  我浑身一僵,这个声音,便是过了三年,我仍然认得清清楚楚,那是梦魇深处的魔鬼之声,这个声音,在很久以前,曾经扮演过挚友,扮演过合伙人,后来又成为商敌,成为伤害和丑闻的始作俑者。我刹时间,只觉手足冰凉,仿佛有一股寒气,顺着脊梁往上爬。

  上帝,我已经交付了自己的生命,付出了曾经所有的心血和希望,甚至交出了作为人的尊严,对曾经发生的一切,我真的不恨,我只求你,不要让我再见到这个人,如此而已,为何,你总也听不到我的祷告?

  “你是谁?到这里想干什么?”那声音见我迟迟不答,骤然严厉了起来。

  第 2 章

  午后光线柔软而朦胧,那个人站在逆光处,我有瞬间无法看清他的脸。可是单凭那个高大魁梧的身材,已经相当具有压迫感,我从前听人说过,此人乃黑道漂白发家,此刻看来,果然煞气十足,便是站在陵墓这等阴寒之处,也不损他一丝一毫的震慑力,至少,我便在瞬间觉得犹如泰山压顶,腿脚发软,拼命忍着,才压抑住想拔腿狂奔的**。

  这样的人,当初林世东怎会觉得笃信可靠,怎会以为本性纯良,林世东,你真是,脑子进了水,活该被骗,活该枉死。

  “喂,问你话呢?你从哪来的?在这鬼鬼祟祟干什么?”见我面露惧色,旁边有一黑衣走狗上前一步,代他主人厉声询问。

  我避无可避,只得僵硬着,对着那个人,勉强挤出一丝笑容,却忍不住本能的害怕,颤抖着说:“先,先生,我是圣玛丽中学的学生,我,我曾经受过林世东先生的捐助,所以今天过来看看他,顺便说声谢谢??????”

  一句话还没说完,却被人猛地抓住手腕,我一声惊呼,踉跄着被扯到那巍峨如山的男人面前,有人反手将我两只胳膊扭到身后,同时迅速上下搜索一番。我懵懂未知,只顾着手疼得紧,好一会才明白,这人是在检查,我有没有携带武器。真是奇怪,什么时候,这个毫无畏惧的男人,竟然也需要如此防范别人?更何况我此刻相貌,不过一个十七八岁的瘦弱少年?下一刻,我被一只强劲的手捏住下巴,被迫抬起脸,正视这个男人。

  这个男人倒是他妈的好命,与三年前相比,脸庞仿佛瘦了些,衬着那脸型更加硬朗,轮廓犹如刀锋般犀利。此刻大概做惯了上位者呼风唤雨,神情之间,带了睥睨的高傲和不可一世的霸气。可不知怎的,我倒是想起第一次见他的情形,那时候,这人要比现在年轻,神情中,保留着从内地带过来,还没有被港岛这个大染缸污染过的腼腆狷狂。那是多久以前了?林世东死了三年,他在我身边布局两年,打压整垮林氏花了两年,原来,我认识这个男人,前前后后,加起来,居然已有七年。

  七年啊,足够一个孩子,从婴儿变成蹦蹦跳跳的小学生;足够一个青年,从腼腆狷狂,变成杀伐决断,说一不二的男人;也足够一个傻瓜,如前世的林世东,从世家子弟沦为一名不明,最终枉死车下,变成累累白骨。

  我脑子里胡思乱想,一刻不停,唯有这样,才能消弭对他的恐惧。托我胡思乱想的福,我忍受这男人不动声色的打量。他的目光太过锐利,我感觉几乎能透过这具皮囊,看透那内里的灵魂。我不敢接触他的眼睛,不由侧过脸去,看向别处,可他并不满足,强硬地板过我的下巴,逼迫我正视他。粗糙的拇指摩擦着下颌稚嫩的肌肤,犹如砂纸一般令人隐隐生疼。

  我忽然觉得一股怒气冲了上来,猛地扬起头,如他所愿直视他,心里想着,他妈的,就算老子上辈子不积德,载在你们手里,那是老子蠢,老子认了。可林世东死都死了,我现在是另一个人,又何必怕你?我使劲瞪了他一眼,这才发现,这个人,居然有一处与以前截然不同的地方。
  他原先那头乌黑浓密的头发,如今斑斑驳驳,夹杂不少银丝。

  怎么回事?如果我没记错,这个人才不过三十出头,难道说,潮流转向,现在流行挑染成花白头发?

  抑或,我在心里暗暗地想,此人作恶多端,终于抵不过良心谴责,劳心劳力,未老先衰?

  不过这个可能性很小,据我所知,此人一贯心狠手辣,毫不留情,当初将整个林氏吞并拆解,将林世东逼入绝境,眼睛都不带眨一下,怎么可能良心发现,幡然悔悟?又不是拍粤语残片,世上哪来那么多浪子回头?

  我只有片刻错愕,随即暗暗嗤笑,却不知这笑容不觉带到脸上。这男人看着我眼神闪过一丝惊艳,随即骤转深层黝黑,仿佛酝酿不知名的情绪,令人恐惧。

  我骤然想起,此人不像林世东,装模作样成了习惯,同性恋却要扮一副异性恋男子的面目。此人荤腥不计,我当年找他理论,便曾亲眼目睹,他将一个稚龄少年压倒身下,后又见过他与堂弟一处行那苟 且之事。他犹如恶狼一样盯着我的脸,目光中凝聚着不加掩饰的兴味和**,一对上这种目光,我几乎本能地腿软害怕,在身体老实地作出反应后,我方才迟钝地察觉那异样的危险来。

  上辈子林世东相貌平平,不摆家世,看上他的人绝对不多,可现在,我顶着这个十七岁少年的皮囊,却是个货真价实的美少年。

  而且,还不是一般干净漂亮,而是剔透晶莹,纯净委婉,致使我头一回照镜子,就被吓了一跳。

  不是高兴,不是雀跃,而是不安,我上辈子受命运的播弄太过,深知神赐给世人好东西,大多数情况下,并非出于好意。

  祂赐予我财富,却夺走我幸福的可能;赐予我名利,却夺走我自由的权利;如今,祂赐予这般的相貌,我真的不敢揣测,会以夺走什么作为代价?

  夏兆柏继续以粗糙的手指摩挲我的下巴、脸颊,令身体阵阵战栗,源自灵魂的恐惧再度占了上风,那些遥远的不堪的记忆骤然涌来,我难以自制地瑟瑟发抖,不顾一切,拼命挣扎起来。黑衣走狗制住我不放,我虽人小力单,可也着实踹了那走狗几脚。可惜那男人躲得快,竟然没有踹到他,却惹得他眼内凶光毕露,不知道下一秒钟,是不是就要作出什么丑恶勾当来。我怕得不行,没办法了,只好学女生尖叫起来,一边叫一边嚷:“你们要干什么?我不认识你们,你们凭什么抓我,放手,救命啊——”

  我想的是,叫多两声让旁人发现,港岛狗仔队如此厉害,他一个有名有地位的商人,光天化日之下,指使保镖强行制住一个少年,说出去,怎么样都不好听。有钱人的心理我最清楚不过,那一举一动,都关系脸面仪态,最是丢不起人。果然,男人听我尖叫,皱起眉头,对我威严喝道:“闭嘴!安静我就放了你,听明白了吗?”

  不得不承认他积威仍在,我牙齿打着战,好半天,才困难地点点头。他朝我身后的黑衣走狗偏了偏头,我被勒得疼痛的手腕,终于得以缓解。我一边揉着手腕,一边警惕地看着他,那男人却一言不发,只定定地瞧着我,半响,才说:“那么害怕?呃?样子倒真是个高中生,你说世东捐助过你 ,是怎么回事,我怎么不知道?”

  我心里鄙夷,就算你将敌人周遭一切调查得清清楚楚,难不成他出恭换衫你都会知道?我脑子里迅速过了一遍,编出一个绝佳版本,哆哆嗦嗦地说:“林先生捐了一笔钱给我们学校,校方请他出席校庆,他来了后,是,是我做的学生代表。他人好好,又和善,问了我好些话,得知我身体不好,家境也一般,就捐助了我。可惜没过多久,林先生就过世了。”

  那男人紧绷的容貌,骤然缓和下来,嘴角浮起一丝讥讽的笑,点头说:“像他会做的事。世东是什么时候捐助你的?”

  他果然还是有疑心,而我等的,就是这一问。看着他的眼睛,我轻声说:“三年前,我记得,是六月十四号,那天有台风,天文台挂了黄色风球预警。我们都以为林先生不来了,可他最后还是驾车来。”

  他的脸骤然绷紧,果然,再怎么阴狠毒辣,恐怕,也无法忘记林世东惨死车轮之下,压成肉酱的模样。这恐怕也是他要不时来拜祭林世东的原因,毕竟有人命因己而亡,做生意的人最是忌讳。
  我有些快意地瞧着他板着的脸,知道他想的是什么。三年前的六月十四日,林世东将最后一笔财产移到七婆名下,并着手卖出祖宅,本欲将所卖款项全部还债,却神差鬼使地匀出二十万,捐赠圣玛丽中学。我至今也想不太明白,为何自己明明想要去死,却还会捐钱给一所中学?大概是那天开车经过,觉得孩子们的脸稚嫩天真,分外令我感动?总之,捐完钱,恰逢该校校庆,校长亲自来函邀请。当时林氏尚未传出破产消息,那校长,想必是要借一切机会攀爬我这样的“贵人”。

  我本来没心情去,可想着命不久矣,不如去看看也无妨。于是那日我冒着风雨,去到该校,听那一帮少男少女,粉嫩脸颊,歌喉婉转,唱着我早已忘怀的老旧英文抒情歌,刹那间笑得甚为愉悦,现在想来,那也许,是林世东一生中,露出的最后一个笑脸。

  然后,六月十五日,我冒着风雨,想去看那心爱的人最后一眼,却瞥见真相,最终命丧黄泉。也好,老天待我不薄,到了死,我也做个明白鬼。

  这些事,想必对面此人早已得知,若是不信,只管查去,我也不怕。可那男人死命盯着我,越来越粗重的呼吸是为哪般?我大惑不解地看着他,却见他从兜里掏出烟盒,抓了一根叼在嘴里,手指竟然有些颤抖,随即,他身旁另一走狗忙过去殷勤点火,那男人深深吸了一口,略有些放松,哑着声音,说:“你能不能告诉我,那天,世东都跟你说了什么?他,看起来怎么样?高不高兴?”

  高兴个屁,我心里大骂,当时林氏已经分崩离析,祖宗创业,毁于我手,我能高兴得起来吗?可这男人八卦这些干嘛呢?莫非闲着没事做,想写本回忆录,题目就叫,我如何扳倒林世东那个傻x?我满脑子疑问,但此时此刻,也只能将之当作一个有钱人骤然增加的古怪嗜好,于是我偏着头,尽量以中学生单纯而幼稚的声音说:“我记得林先生是很和蔼的人,就如大哥哥一样,一点架子也没有。他问我几岁了,读什么年级,功课重不重,身体这么瘦,是不是有什么毛病。”

  那男人脸上带着奇特的僵硬笑容,道:“还有呢?”

  “他看起来很开心啊,同学仔表演英文诗歌朗诵那阵,他还笑着跟我说他们有两个发音不准。后来唱歌的时候,林先生都被同学的歌声给感动了,带头站起来鼓掌,我们都觉得好振奋,没有见过一个有钱人像他那样的呢。”

  我继续不遗余力地用肉麻的声调夸奖自己,心里暗叹,林世东啊林世东,你做了一辈子冤大头,从没人说过你好,平生头一次有人夸,还是转世后的自己。你可不可悲啊,林冤大头。

  那男人却更加匪夷所思,居然点头附和说:“是,没有一个有钱人像他那样。没有人,能做到他那个地步。”

  我被他脸上简直可以形容为和颜悦色的表情刺伤了,这算怎么回事?林世东就算是个傻x,可也轮不到你一害死他的人罪魁祸首在此兴叹。我心里发闷,吐口而出说:“可惜,他却早早过世了。先生,您是林先生的好友,您知不知道,他是怎么死的?”

  我一句话,便将他脸上不知所谓的温情打得飞散。难得啊,我从来不敢想,有一天,居然能让这个恶毒狡诈,无所不用其极的混蛋面露惭色,我立即再接再厉,说:“报纸上说他出了车祸,可我记得,那天明明挂了黄色风球信号预警,他怎么不开车,怎么会一个人跑出来,被车撞了呢??????”

  “闭嘴!臭小子,你算什么玩意,敢这么跟先生说话?”旁边的走狗一号见势不妙,立即跑出来大声呵斥我。

  我还是有些害怕,可报复的快意如此爽,令我按捺不住,又多嘴了一句:“可是,这位先生与林先生生前,不是好友吗?”

  我一句句的“好友”听在那男人耳里,想必成为绝佳讽刺。他仿佛在瞬间,石化一般一动不动,半响,忽然从嘴角牵扯出一丝苦笑,看着我,目光犀利如剑。我心里一突,忙低头装孙子,暗忖可别为了逞一时之快,露了破绽。那男人半响没动静,正在我觉得奇怪,抬起头偷偷看他时,忽然听见他冷冷地说:“你问了我这么多,也该我问回你了。你怎么会知道林世东喜欢抽骆驼烟,世东就算再亲善和蔼,可也不可能,跟一个素不相识的小孩,说他连家里人都不说的嗜好吧?”

  第 3 章

  我闻言有如五雷轰顶,真是得意忘形,竟然忘了消灭罪证,那几根点燃过的骆驼牌香烟,可不是此刻,正散落在林世东墓前,一目了然,说着我与他,绝不寻常的关系么?

  他大概看出我脸色变白,大发慈悲地缓和了口吻,说:“别着急,慢慢说,我今天没事,有大把时间等你。”

  他见我额头冷汗涔涔,竟然掏出名贵手绢,上前细细替我拭汗,动作不失轻柔有礼,微笑不失温和慈爱,他说:“放心,我不会把你怎么样,至少不会在世东面前把你怎么样,但你乖乖说实话好吗?要知道,对付你这么漂亮的小孩,我也有点心存不忍呢。”

  我知道他不是在开玩笑,没有人比我更明白,这个人有多残忍。我的心砰砰直跳,紧张得几乎要脱腔而出,而这个危险的男人,此刻却好整以暇,双手抱臂,犹如看到什么新鲜有趣的玩具那般注视着我。是的,玩具,他的目光中带着探究和蔑视,仿佛在看一只早已踩在脚下的蚂蚁,那么,他在看到我的尸体那一刻,也是这么冷笑的吗?他凭什么将别人踩到脚下,逼入绝境,将人所生存依仗的一切尽数剥夺,将活命的那点希望,硬生生掰开撕碎,仅仅因为,那人无意间伤害了他的自尊?

  只是凭什么?他凭什么?

  我忽然觉得满心苍凉,悲哀地看着他。为什么?我曾经以为,你是我可以信赖的朋友,那个时侯,我们不是也曾经把酒言欢,相谈甚为融洽吗?我甚至还亲自引领你入社交圈,亲自教导你礼仪装扮,我带过你听歌剧,也曾经兴起,在你面前演奏过小提琴。我扪心自问,林世东一生兢兢业业,恪守本分,待你也算诚心实意,丝毫没有介意过你的出身,那么,有什么深仇大恨,要你这样步步为营来对付我?

  他眉毛微皱,渐渐收敛了笑容,看着我的目光中满是探究和疑惑,忽而伸出手,似乎想触碰我的脸颊,我偏头避开,慌乱地说:“我,不知道林先生喜欢抽什么烟,我只是自己想抽,而且碰巧买了这个牌子而已。我,我们学校的男生私底下都抽这个,你,你又不是老师家长,凭什么管我!”

  最后一句,我也是随口而出,却不料听到这句,却让他微微一笑,也不追究我的话是真是假,却趁我不被,伸手探入我的口袋,将那包只抽了几根的骆驼烟掏出来,我一惊,忙说:“干什么你?”

  “小孩子家,还是不要抽烟的好。”他满不在乎地将烟归入自己口袋,不再理我,自顾自走到林世东墓前,掏出雪白手帕,仔细擦拭那上面的灰尘,擦到那张照片处时,脸上带着微笑,轻声说:“世东,我来看你了。这两天院子里的杜鹃都开了,紫荆花也张到窗户里,你以前说喜欢大清早起床看到花的感觉,我让人采了玫瑰放你房里。放心,都是你爱的英格兰品种,带着露珠,要不你来看看好不好?看看喜不喜欢?要不喜欢,咱们再换别的。”

  他软声细语,我听得毛骨悚然,什么时候,杀人不见血的夏兆柏居然能跟我熟悉到这等地步?我没死以前,不是剑拔弩张,恨不得除之而后快的么?怎么这一头进了坟墓,倒成了挚友良朋,亲密无间了?我咽了口唾沫,悄悄地往后挪动脚步,他若是不疯,那便是我出现幻觉。只是不好意思,若是别人在我墓前如此殷勤,我均无比感激,说不定就会上前告诉人家莫要伤心,林世东根本没死,只是换了个躯壳而已。可这位如此表演,却令我无比恶心,恶心要恨不得立即拔腿就跑,恨不得将这个人,这些莫名其妙的话全抛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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