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叔叔 by 小斋(叔侄灵异文)(下)【完结】(5)

2019-05-31  作者|标签:


  再接着,他又从箱子里取出个透明水晶球,两手托在胸口前开始念一些古怪的咒语。
  片刻后,那个水晶球发出耀眼的白光。光芒中仿佛生出种无穷的吸力,隐隐召唤着我前去,小叔叔察觉我的骚动不安,用手按住我。
  雷欧闭着眼睛道:“请先让它过来。”
  小叔叔这才放手,我不由自主飞向白光,越来越近……
  水晶球突然毫无预兆的炸裂开,我的意识瞬间消失,身体也仿佛跟着那些玻璃屑一起破碎掉。
  
  等我醒来的时候,人已经在小叔叔的车上。全身只裹了条薄毯子,里面什么都没有穿。
  看看手脚,摸摸后背,果然一切都恢复了正常。
  全身还好,只是嗓子疼的难受,我哑着声音叫莫旭,“小叔叔。”
  “嗯?”
  抓抓头,我有些困窘的说:“对不起又给你添麻烦了。”
  “既然知道就应该安份一些。”
  我忍不住顶嘴,“可又不是我想惹的……,对了,那个雷欧呢?”
  后视镜中小叔叔的脸有些阴郁,“死了。”
  “呃,不是你杀的吧?”说完我连忙捂住嘴。虽然那个雷欧很可恶,但是杀人犯什么的……还是让人有些害怕。
  幸好小叔叔否定了,“不是。”
  我连忙拍胸口,“那就好那就好,他罪有应得,我还亲眼见他杀了安德鲁呢,这就是报应,活该!”
  小叔叔却又道:“人虽然不是我杀的,不过也差不多了。”
  我心咯噔一声,沉默了会儿鼓起勇气问他,“小叔叔,我们回去好不好?这里呆着让人很不舒服。”
  “嗯。”
  我以为自己听错了,方才不快瞬间消失殆尽,“你真的愿意回去?”
  “我不是屡次失言的某人,答应了就一定会做到。”他奚落我。
  “小叔叔……,”我从座位缝隙中翻到前排位置,轻轻捅他胳膊,“我都已经道过歉了,你就别再生气了嘛。鼎盛我有好好在管,习凤现在也升了副总……而且我现在学会做很多菜,将来回去我烧给你吃好不好?”
  他懒得理我,绷着脸说:“别乱动,我现在在开车。”
  
  晚饭时不可避免的碰到老头子和宣雅卓,当时我穿了小叔叔的衬衣和裤子,虽然大了一点但自认并不影响视觉。尽管如此,宣雅卓一幅眼珠都快要掉下来的模样。
  老头子板着脸问我,“你为什么会在这里?”
  “爷爷好,我是来找小叔叔的。没有提前打招呼,您不会介意吧?”尽量将厌恶情绪收起来,我伪装的像个听话小孩。
  老头架子大的很,只用眼白了我一下便视若无睹的开始用餐。
  倒是宣雅卓,不断问我些国内情况和出现在这里的目的。
  我不喜欢她,话语便是能简则简,绝不肯多说一个字。
  不知道是不是被我的出现刺激到了,宣雅卓这个千锤百炼的女金刚又开始向小叔叔示好,“这道菜烧的不错,莫旭你尝下。”
  我飞快将肉从小叔叔碗中夹出来,厚着脸皮道:“我最喜欢吃黄花鱼了。”
  小叔叔说:“喜欢就多吃一点。”
  我吱唔应着,埋头苦吃,不用抬头也能感受到对面宣雅卓发射过来的恶毒飞镖。
  管她怎么想怎么看,反正我见不得她在我面前跟小叔叔磨叽。
  吃完饭后,老头柱起拐杖对小叔叔道:“去书房,我有事同你讲。”
  不待我对此事开始揣测,他拐杖冲我一嚣张点,“你也过来。”
  没礼貌的老家伙,他差点戳断我的鼻梁!


75

75、旅馆 ...


  进书房的时候,我又想起一年前他杖责小叔叔的一幕,顿时忐忑不安起来。
  老头绷着脸坐在太师椅里,额上每条皱纹都刻着严肃二字,孤傲的身形像只守尸阴恻恻的秃鹫。
  “阿旭,你是不是还想着回去?”
  小叔叔点头,恭敬道:“是的父亲,我用了一年时间来适应,但始终无法喜欢这里。”
  老头灰色瞳孔锐利的像金属一样冷,“不是所有的事都能用喜欢两个字决定的,你应该明白自己过了任性年纪。”
  “人不能做自己喜欢的事情,那活着还有什么意思?”我忍不住小声嘀咕。
  他耳力惊人的好,不屑的瞥我一眼,“看到你我便明白莫家为什么会堕落了。”
  一句话将我噎个半死,胸口郁结也不能发泄。
  小叔叔道:“如今邵氏危机已经过去,在维斯也立稳了根基。从小到大,我从来没有违背过您的意思,但是这次,我想自己做主。”
  老头表面不动声色,我却分明看到他抓拐杖的手在微微颤抖,“你知道离开维斯意味着什么吗?”
  小叔叔点头,坚持不变,“感谢您这么多年的抚养和照顾,如果日后需要,随时可以召我回来。”
  老头脸上像笼了层冰霜,怒而不发,“我再给你一天时间考虑,明天告诉我答案……。”
  “谢谢您,不过不用了,”小叔叔挺直脊梁,“我不会改变想法的。”
  “好,很好,我耗费二十几年精力培养出的好儿子!”老头剧烈的突然青着脸咳嗽起来,小叔叔欲上前安慰却被他一把推开,“走,你现在就走,我晚上就去跟报社打电话,正式刊登解除我们父子关系的声明!”
  “父亲……。”
  “别再叫我父亲!”他像只受了伤的老狼一样咆哮起来,发狂的挥舞着拐杖,“滚,全都给我滚!”
  我忍不住出声,“爷爷,您息怒……。”
  “闭嘴!我们的家事,还轮不到你这个外人做主!”老头凶狠的瞪着我,气势汹涌恨不能将我剥皮拆骨。
  我立刻后退两步闭上嘴,就在以为他会扑上来的时候,老头却生生压制住了。
  他紧紧抓着拐杖,闭上眼睛凝神片刻,声音便恢复了一惯的高傲,“好了,你们明天就走。”
  小叔叔拉着我出门,脚步迈出房间的刹那,老头幽幽道:“阿旭,以后……无论我生老病死,邵氏没落倒闭,都再你无关。无论发生任何事,请不要再踏入邵家大门一步。”
  小叔叔动作僵了下,露出欲言又止的神情,他应该很难过,可终归没有说什么话。
  
  次日天不亮,小叔叔便叫我起床,两人只带了些简单的行礼便打算离开。
  小叔叔要走了,以后也不能回来了。我对老头有些莫名愧疚,问他:“咱们就这样走,不去跟爷爷说一声吗?”
  “不用,他是不会见我的。”
  果然,下楼走到院中时,管家捧着伞出来告别:“抱歉少爷,哦不,莫先生,老爷他刚刚才睡下……大概不能送您远行了。”
  小叔叔淡淡道:“知道了。”
  外面还是阴天,细雨丝被风刮的横着飞。伞是中式的黑纸伞,木柄握在手里轻便舒适,但并不能阻止衣服被雨水打的潮湿。
  走了会儿,我最终忍不住问:“小叔叔,你现在心里难过吗?”
  “嗯?”他有些心不在焉看我,“你说什么?”
  我偷偷回头瞄一眼,笑,“没,没什么。小叔叔,我们先不用急着加江城,在这里转转行不行?我在网上看到这里有家死人旅馆很有名,咱们一起去看看怎么样?”
  小叔叔没什么意见,只道:“但愿你不会后悔。”
  
  我们搭计程车来到一个叫德兰的偏僻小镇,整个镇不过五六百人,建筑自然人们衣着随意田气息颇重。
  斑驳的街头四处可见蔷薇,只是色彩渗淡,许是不多见阳光,花瓣苍白着有种诡异的病态美。
  死人旅馆果然不名不虚传,整个建筑只有黑白两种颜色,门口是用骨头粘成的英文招牌。门口侍者身上都裹着木乃伊似的布条,举止僵硬声音沙哑仿佛地窖里爬出来的干尸。
  虽然知道是有意作成的宣传效果,但当用骷髅脑壳盛着血红西瓜汁上来的时修,我还是不由自主的感觉毛骨悚然。
  “我已经开始后悔了。”我扬着做成血淋淋的叉子给小叔叔看,立刻又丢的远远的,“居然还有血腥味,不会是真的吧手指吧?”
  对着巨大一盘的人类仿真器官,小叔叔也明显有点食不下咽,拿着叉子犹豫良久最终放弃,“算了。”
  
  进到住房后,发现卧室内只摆着一口巨大的黑棺材,最妙的躺进去后的角度刚好可以看到天花板上倒悬的尸体。
  棉被是黑丝絮状的,摸上去干枯生涩像没有营养的头发……总算枕头还属平常看来不那么凶残,只是泛着一股说不出清道不明的味道让人心中发毛。
  服务生坦白很,一脸正经介绍说枕巾是浸过尸油的,用途么……方便召唤幽灵的。
  待他走后,小叔叔才道:“别听他胡说,都是人造的,枕头之所以有味道是因为里面藏着珍贵香料,起安神作用的。”
  不得不说这家旅馆果然名不虚传,无论真假我都开始痛恨起自己的好奇心。
  
  傍晚时跟小叔叔出去散步,外面已经隐约放晴。天边挂着淡雅的一抹橘红,低矮的建筑有点像童话里的房子,可爱的孩子赤着脚在浅水里跑来跑去。
  镇上人都很和善,知道我们是来体验死人旅馆后都露出会心的笑,“哦哦,那是个有趣的地方,每年都有很多外地人慕名而来,不过也有很多半夜就被吓到退房的。”
  露天商店兼酒吧有免费的薯片吃,但并不供应其它食物,甚至没有巧克力和罐头,我觉得他们是和旅馆串通好的。
  
  回去的时候天已经黑透,我们有幸在大厅里看到旅馆的创始人。虽然是个标准的外国人,却起着个地道的中文名:葛非。
  他身材高大且清瘦,眼睛周围笼着一圈青黑色,好像很多天都没有睡过觉一样。走的近了,更觉得自他身上有股阴气扑面而来,不亏是死人旅馆的最佳代言。
  服务生哑着嗓子说:“葛先生,您脸色好像越来越差了。”
  他有些心不在焉的点头,眼神在旅馆里四处流移不动,“是的,我觉得是跟这里有关系……。”
  小叔叔不知道在想什么,脚步放慢了一步,葛非看到我们立刻惊叫,“等等,两位先生!”
  小叔叔问:“有事吗?”
  他激动道:“没事,哦不,有事,请问你们是中国人吗?”
  我点头,“是的,怎么了?”
  “太好了!请你们帮帮我!”
  我跟小叔叔对视一眼,显然都觉得这人比等待我们享用的晚饭顺眼多了,于是决定坐下来听会儿他的故事。
  
  “两个月前,我去了趟中国,在此期间一直都是好好的。可自从回来后,我每个夜晚都会出现奇怪的幻觉,感觉有人在床前骂我,虽然语言很奇怪一句也听不懂,但我就是清楚他是在骂我……。每当天亮时,它就不见了!我曾经去请求过巫师和神父帮助,但是都无济于事。好像你们那里有种类似的说法叫撞邪,请问有没有什么方法可以破解?”
  小叔叔虽然听的认真,但是一点都没有搭理他的意思,葛非只好将求助目光转向我,“先生有听过这样的事情吗?”
  “你是不是做了什么坏事?”
  他连忙道:“哦,不!我可是个清白有良知的商人!”
  我硬着头皮又问:“那你在中国的时候有去过坟地吗?或者参加死人葬礼什么的?”
  葛非摇头,“都没有,我只是去见个老朋友而已。”
  “这样啊,”我求助的看向莫旭。
  小叔叔这才开口道:“你有带什么奇怪的东西回来吗?”
  “奇怪的东西?”葛非想了想,微笑起来,“朋友送了我只金猪,很可爱,我把它摆在床头,每天都要看几眼。”
  小叔叔说:“能拿出来看看吗?”
  葛非连忙让人去拿,还吩咐务必要小心,看来他是真的喜欢那个礼物。
  
  东西很快拿回来,是只胖乎乎闪亮的金猪,尾巴拧成6字,脸颊肥嘟嘟的果然可爱极了!
  我忍不住摸了两下,惊讶的发现它的鼻孔动了下。
  “豁!活的!”我惊吼一声连忙跳开。
  葛非诧异道:“不可能!先生在开什么玩笑?”
  “不是玩笑!真的是活的!”我抽着嘴角对小叔叔说。
  虽然很难相信,可是有瞬间那柔软的触感和温度,绝不可能是金属会有的!可如果是活的……它算是什么,一只活着的卡通猪吗?恶寒。
  小叔叔琢磨了会儿,笃定道:“这不是猪,它的名字叫山膏,百妖中的一只。虽然形状可爱但是言语恶毒,怨念至深时能一直将对方骂死。”
  这下,我跟葛非的嘴巴全都合不上了。
  “把它给我,明天还你。”小叔叔拿走了金猪径直离去,我连忙回神跟上,只留葛非一人目瞪口呆的留在原地。
  
  回到房间后,我被门里突然伸出来的长舌头吓了一跳,打着冷战将那东西拨到一边去。
  小叔叔将金猪捧在手里,看起来颇有几分兴趣。
  我开玩笑道:“小叔叔,你不会是看上人家的东西了吧?”
  “嗯,”小叔叔居然认真道:“山膏的肉很好吃,美食中的极品。”
  那金猪尾巴瞬间伸直变成了棍状,脸却还保持着天真形象装死。
  “是吗?我们两个人吃会不会太小了?”只有二十厘米左右长,像个稍大点的存钱罐。
  “它肉很结实,全身上下都可以生吃。”小叔叔说着当真从包里取出一把常备小军刀出来。
  金猪嗷叫一声跳脱出来,扑通一声跌地上打个滚儿,化作一个白胖的男孩。一脸畏惧的往墙角缩,“求求你们,别吃我!”
  小叔叔冷声道:“变回去,我不想杀人。”
  直到这时,我才确信,小叔叔是真的想吃肉而不是简单的要吓唬山膏……
  想吃肉的小叔叔……虽然接下来的形容可能有点不对,但我真心觉得此刻绷着脸的小叔叔很可爱。
  少年眼泪立刻像开闸的水龙头一样哗哗流起来,“我决定以后痛改前非,再也不骂人了,求求你们放过我吧!看在大家都是同胞的份上儿,漂泊流浪他乡不容易的很……就算你们真的要吃,至少也要把我带回家乡行么?我真的不想客死他乡。”
  “小叔叔,就放了它吧。”我从包里翻出个硬面包,“你先吃这个。”
  一只会骂人的猪,应该不会可恶到哪里去。
  小叔叔不接,对我道:“对待品行奸诈的妖怪不能太过善良,否则你早晚会吃亏。”
  我点着头,顺便安慰了山膏两句。
  本打算到天亮时去找葛非商量一下将它带走,半夜却是出了事。
  
  睡在棺材里各种不舒服,不过唯一的好处是有小叔叔陪着,就连天花板悬着的女尸都感觉顺眼许多。
  半夜睡的正香,冷不丁听到耳边响亮的骂声,“娘希匹的,两个没人性没教养没有同胞情不知廉耻的家伙,到了异国居然还不念一点同胞手足情,居然还要吃老子,也不怕肉没吃到先给噎死!一个小白脸娘娘腔,居然还装什么好人要带我回去,鬼才相信你的话咧!就算真的如此,也是想吃我的肉吧?也不看看自己那幅衰神的短命相,山膏肉岂是你辈能享受起的?一个个全是畜牲,最早老家伙说要对老子好,转脸就把我送给了西洋人,离了故土不说,还只能整天听些叽喱古怪的鸟语,鬼一样天气,害我长一身的湿疹……。”
  这死猪骂人不带喘气儿的,我强忍十分钟,居然没听到它有一句话是重复的。刚准备起身,忽听小叔叔冷冷的声音道:“我有些饿了。”
  我咬牙,“那就宰了它!这家伙太不值得人同情了!”


76

76、杀宠 ...


  杀生感觉不好,尤其是对方还伪装成人类一样的长相。
  小叔叔心理素质强的惊人,三下五除二将涛涛不绝骂人的金猪四条腿给扎起来。
  山膏自知大限将近,停止了叫骂伸着脖子嗷嗷直叫,最后眼泪汪汪的向我乞求道:“我最近得了皮肤病,肉质很不好,而且一直流鼻涕,说不定是得了传说中的猪流感,你们真的要吃我么?嗷……。”
  我嘴角忍不住开始抽搐,小叔叔对它叫声也很反感,道:“闭嘴,自作孽不可活,就算是叫破喉咙也不会有人来救你的。”
  听到这熟悉的台词,我忍不住要笑倒在地,山膏则一脸绝望,“不,不要!求求你,别吃我……来人啊,救命啊,谁来救救我!我保证以后再也不骂人了,他娘的到底有没有人啊,难道老子真要死在这里吗?”
  暴燥的敲门声突兀的响起来,一个万分紧张的声音道:“抱歉这么晚来打扰两位,我,我是葛非,能不能把我的金猪还回来?我刚才做了个噩梦,觉得它有危险……。”
  我发誓有那么瞬间看到了小叔叔眼中的失望。
  打开门,旅馆老板像个活尸道具一样出现,头发凌乱衬衣只扣了最下面的一个,最狼狈的是他居然还赤着脚,居然是连鞋子都来不及穿吗?
  小叔叔问他:“你今晚还有出现往日的怪状么?”
  “没有,”葛非忐忑不安的说:“可我还是睡不着,我很想看一眼我的金猪,可以吗?”
  小叔叔没作声,我只好将山膏抱过去给葛非看,“喏。”
  它这次没有再装死,哼哼唧唧的扎到葛非怀里磨蹭,看上去委屈的不得了。
  旅馆老板大惊,笨拙的抱着储蓄罐,“哦,上帝,宝贝儿……这是我的宝贝儿,不过谁能告诉我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看他这紧张的模样,如果知道我们打算吃掉这头猪,他大概会疯掉吧?瞟一眼小叔叔,手中的军刀已经不见了踪迹,真是明智的选择。
  
  我谨慎的向他解释道:“是这样的,先生……,您手里的东西并不是简单的玩具,而是我们家乡的一种妖怪。”
  “妖怪?”葛非睁着无辜的蓝眼睛,“怎么会有这么可爱的妖怪呢?”
  “可爱?难道您已经忘记这两个月夜里所受的折磨了吗?没错,它就是凶手,一只专门骂人的妖怪,我建议您最好把它交给我们……。”
  “不可能!”熊猫先生强势的打断我的话,将那只猪搂紧了些,瞪着黑眼圈说:“它是属于我的!谁都休想从我这里将它夺走!”
  “夺走?哦不,请您不要误会,这种一无是处的妖怪,没有人会愿意要的,请相信我,葛非先生。”
  “我不相信!”他固执的像头驴子,“我都能看到你眼睛里贪婪的光!”
  贪婪的光?我大概真的是很饿了……
  “无论怎么说,事情希望就到此为止了!今天麻烦两位了,接下来的事我会自己处理,不用劳烦你们干预。”他有些疯狂的说。
  能把活生生的人一直骂死,我想这老外还不懂这只猪有多可怕。不过看在同为人类的份上,我有义务和责任再提醒一下他。
  “葛非先生,请您冷静一下。您怀里的并不是一般的宠物,它是妖怪,甚至会变成人类的模样。而且它由于远离故土对您有很深的仇恨,如果坚持留在身边的话,我担心它会给生命危险。”
  老外沉默了会儿,理解重心全放在自己想听的话上,兴致勃勃道:“您说它会变成人?是真的吗?”
  “是的,”我将山膏接过来,决定用事实演示给他看。高高抛起,然后松手,金猪像个皮球一样咚咚滚到地上。
  “OH,NO!”老外发出崩溃的叫声,不过并未持续很长时间。
  
  山膏地板打了个滚儿,少年便在亮光闪耀中站了起来,白胖的脸皱的跟包子一样,咬着短胖的手指问我,“为什么你也会说奇怪鸟语?我一句也听不懂。能告诉我这黄毛在鬼吼什么吗,感觉他像被人强X了一样。”
  我额头流下一大滴汗,心中暗替老外掬一把同情的眼泪,“他是在关心你,害怕你被我们伤害。”
  “诶?死外国佬也有好人诺。那小白脸你帮我问问他,愿不愿送我回去呗。”
  这厮能说句好听话吗?一句话把俩人都给骂了。
  我太阳穴突突直跳,最终强忍住,算了算了,咱不用跟猪一般见识……
  把山膏的意思表达给葛非,他傻着脸听完,认真点头道:“当然可以!我们可以明天就出发!”
  少年挤过来急切的问我,“这杂种说了什么?”
  我无力道:“人家是外国人,不是什么杂种……。他说可以带你回去,明天就出发。”
  “不会跟你们一样居心不良吧?”
  我磨牙,“在他学会听懂中文以前,没有人告诉他你在讲什么的情况下,你应该基本上安全的。”
  “哦,”他一本正经的点头,“我保证不让他和别人有机会接触。”
  许是看我们聊的太久,外国佬带着醋味儿将山膏拉开,“宝贝儿,我们去收拾行李吧!我迫不及待想要开始新的神秘东方之旅了……。”
  “死洋鬼子你给我放手!小爷的手是你能随便拉的吗?不准碰我!娘希匹,你不会有龙阳癖好吧?老子可不想跟人用屁股打交道……算了,看在你能送我回去的份上就先忍一忍,不过敢让我发现你出尔反尔的话,大傻蛋就等着收尸吧!”
  
  目送葛非笑眯眯的离开,我终于忍不住感慨:“有时候,无知也是一种幸福。如果把我跟那它关一起,半个小时就是我的极限了。嗯,小叔叔,人呢?”
  灯突然灭了,黑的伸手不见五指,从房间角落传来桀桀的怪笑声。
  木质地板强力震动起来,腐烂的臭味渐渐占据了整个嗅觉。
  传说中即将上演的午夜惊魂?我汗毛都惊的竖起来了,额头也渗出一层细汗,一个满足客人猎奇心的旅馆而已,意思一下就好,要不要搞这么真实啊?
  房间灯刷的闪了下,一个巨大的蝙蝠叨着几缕长发向我扑过来,翅膀夹着风仿佛刀子一样锐利,擦的我脸颊生疼。
  脚下叽叽的跑过一群东西,软软的皮毛光滑,感觉像是肥大的老鼠……
  我忍着恶心开始往门口退,去拉把手的时候却不小心摸到了另一个人手,确实的说应该是骨头。
  该死的手还打滑,用力扭几下把手却怎么也打不开,而那只手却开始在后面哀吟着拍打我的背了!
  真是刺激的我牙齿打战!
  “小叔叔!你到底在不在啊!”我忍不住叫起来。
  虽然说真实的妖怪和鬼都见识过,但是都没有这些人造的恐怖好不好!
  
  仿佛是感受到我的召唤,门突然被打开了,房间灯也立刻正常起来。
  小叔叔手里拿着托盘,里面放着面包和啤酒,若无其事的站在那儿看我,“怎么了?好像听到你在尖叫。”
  我才不会把这么尴尬的糗事说给他听呢,视线落到他手中的食物上,惊喜道:“你太厉害了,从哪儿找来的正常食物?”
  小叔叔淡定道:“葛非的房间。”
  我倒抽一口冷气,“你是怎么进去的?”
  釜底抽薪?调虎离山?趁我跟葛非交谈时跑出去找食物,而且回来时还要避免与他发生碰撞……
  小叔叔的回答很符合其一贯作风,“路过。”
  房内里有洗手间,葛非住在旅馆二楼且最偏僻的一间,要抱着什么样的目的才能在凌晨两点刚好路过那儿?小叔叔果然是非常人一样的存在!
  
  对饿急的人来说,柔软的面包是极香甜的,虽然我不喜欢啤酒的味道,但总比喝那血红的西瓜汁要好很多。
  半个时辰后,我酒足饭饱,重新爬回棺材中躺倒。一旁小叔叔呼吸平稳,像是已经睡着了。
  许是被酒精上了头,我又壮着胆子亲了亲他的唇,虽然尝不出什么味道,但是胸口洋溢的都是快乐的满足感。
  我忍不住傻笑起来,小声道:“小叔叔……。”
  “嗯?”
  我立刻石化了,反应过来后故意发出夸张的呼噜声。
  内心却在激烈的咆哮,他没睡!他没睡!他居然是醒着的!那我的这行为……
  他是怎么想的?老天爷,降一道天雷,把我辟死在这棺材中吧!
  
  住了一晚,我们就离开了维斯。虽然这趟德兰之旅可以说我是自找罪受,但是收获不是没有的……
  譬如至少小叔叔应该明白了我的心意罢?虽然我什么都没有说,到现在也不怎么敢和他对视。
  坐上飞机后,小叔叔看着我,突然抬起手。
  就在以为他要摸我的脸时,赶快闭上眼睛,他的手指却贴着我的下巴伸了过去,从衣领里摸出一片淡蓝色的花瓣,若有所思的盯着看。
  “呃,那是什么?我身上怎么会有这种东西?”
  “德兰小镇送你的礼物。”
  “礼物?”我好奇的拿过来打量,“像是蔷薇花瓣,居然还有蓝色的……。”
  小叔叔道:“据说感情花语是梦幻美丽,寓意你会活的很精彩。”
  “是嘛!”我欣慰的掏出记事本夹进去,“那我可要好好珍藏!”
  很久后,我才知道,小叔叔当时只告诉我了一半,而蓝蔷薇另一半的花语是残忍的:不可能。
  
  重新踏上故土的那刻,我感受到前所未有的踏实感。
  江城,我回来了,我把小叔叔也带回来了……感觉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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