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一个人 by 寒衣【完结】(12)

2019-05-31  作者|标签:

找一个人 正文 第1章
章节字数:7673 更新时间:07-09-25 17:23
巴黎的夏天,天黑得很晚,都过了十点竟然还是半亮。最近天并不热,在这样的晚上,甚至让人有些颤抖。

我站在街上,背上的背包里是我的一切证件和材料,手里一个袋子,里面是我的硬盘。

除此之外,一无所有。银行卡里大概还有不到一千欧,透支额度五百。

还有两个月要去换居留证,下一年的生活费完全不够,学校也没有著落。

我盯著家门──至少在刚才,那里还是我的家没错──渐渐,疲倦无力感涌上心头。

回去吧。

心里浮现三个字,瞬间扩大到全身。

回去吧,就当这三年半都是一场梦,当我根本没有出来过。

回国,我照样还是那个懒洋洋的任初夏。找一个工作,挣著吃不饱饿不死的工资,找一个女朋友──或者改不回去了,找个男朋友──稀里糊涂地过一辈子。

父母的期许原与我无甚干系,我尽到为他们养老的责任即可,牛拉到北京还是牛,任初夏这头猪拉到巴黎也还是那头懒猪。

想到这里,我觉得一阵轻松,身上担子都卸下来,整个人都轻了。

对,回国,离开这里。无论什麽,都不再和我有关。

移动脚步,视线,还是“不小心”地移到了家门口。

忽然那麽一瞬,心头被针刺了下一般,痛得我站立不稳,半蹲了下来。

巴黎的夏天,其实还是很冷的。身体不自觉地打著战,停都停不了。

“小夥子,你有什麽麻烦吗?”路那边走过来一老年人,一脸和善地问我。

我摇摇头,对他笑了笑:“没,谢谢。”

这一带是富人区,治安很好,到了夜间街上没什麽人,路灯柔和地散发光芒,照在我身上。

手伸进兜里,才想起来手机也是他的,刚刚只是拔出sim卡。

尴尬地问老人有没有手机,能不能借我一下,只要借机身就行了。

他很大方地把手机递给我:“拿这个打好了。”

我挠挠头,终究还是不好意思地说实话:“电话号码在sim卡里,我记不住。”

尽管那是以我名字租的房子,尽管是我转租给於民的,我还是记不住於民的手机号。

卸下原本的卡,把我那张放进去,拨号。

“於民啊,你那里能挤个人不?我一会儿过去,在你那里凑合一晚可以吗?”

於民当然答应。他是“无证件者”,人很好,但不能签约租房。这三年我住在这边,又需要住房证明,那边房子一直没退,就让他住著,我当个二房东──虽然并不从中赚钱。

Bernard为这事还跟我争执过,他认为我这样是不合法的。我苦笑,我又不好意思让他给我开份住房证明,而且他的管家对我态度又不很好,不这样还能如何?难道租了房子空著,这边再跟他同居吗?

心又裂开一般火辣辣的疼,我把手机还给老人,对他道了谢。

或者,Bernard一直是轻蔑看我的。在他心中,一直有我是在占他便宜的念头,连同居省下的房租,都是占便宜的一种表示,尽管我每次跟他提出交房租他都拒绝──不过也是,这在富人区的小别墅,把我卖了大概也租不起。

木然走下地铁,坐下,呆呆看著灯光。

结束了,我曾经错觉一生一世的爱情。

我把头埋在手里,眼内并没有泪水,一滴都没有。

很快到了我租的房子,巴黎真是诡异的地方,地铁十分锺之外的地方就是出名的黑人聚集区外加**一条街。虽然其实治安也不坏,毕竟还是常常吓到初来乍到的人。

心里多少有点愧疚:於民恐怕要另找房子,或者另找个有正式居留的人帮他租房了。

於民一贯热情,把我迎进去,床垫早准备好,他说他睡地上就行,让我睡床。

我当然不同意,进行了一番有些麻烦的退让之後还是没让过他,只好占了他的床。

昨晚我还在Bernard身边,和他共枕……

“於民,我以後可能不会再租房了……”我说话,为了阻断自己的思路。

“咦?我今天刚收到信还没来得及通知你,难道你已经知道了?”於民开口问。

“什麽?”我不解地问回去。

“今天回来收到给你的信,外省大学寄来的,我想明天去工厂打电话通知你。”於民说。他手机里没有钱,只能接听不能打,打电话只能到工厂去。

“多半是拒绝信吧。”

拿起信封拆开,打开一看,我愣住了。

不会吧……居然申请成功!

这所大学基本上是我犹豫的结果,Bernard不想让我出巴黎,因此我申请大学也都以巴黎为主。但是巴黎大学不是那麽好申请的,我运气又通常不太好。今年申请的时候也是多出一个信封,想想顺手申请了一所外省的。因为怕拒绝信发到那边,Bernard看到会生气,所以把地址留在这里。

结果……居然申请成功了。

我拿著信,啼笑皆非。

这个世界果然多的是黑色幽默。刚刚以为自己失去了一切,居然一回头就得到一个机会,而且是我之前盼了很久的机会。

不过刚刚决定回国的……

迟疑了下,眼前又是Bernard的话,和他的表情。

我忽然沸腾起来,心思放在愤慨和热血上的时候,好像难受也少了些。

他不是看不起我麽?

我偏要混得出人头地给他看,如果能顺便报复,那就更好了。

握紧信纸,我唇角翘起,露出一个笑容来。

只是没有镜子,也不知道我笑得,是甜或是苦。

1

任初夏一直觉得自己的父母有著及其奇怪的逻辑。

例如说他们都是搞艺术的,就非要他和他大哥也学艺术。他想考普通大学都不行,一定要他上Y美大。好不容易混毕业了,他想当个老师懒洋洋地一辈子挺好的,或者找家设计公司之类的窝进去做那种充满“匠心”(工匠的心)设计图广告图也不错。

但他父母无论如何一定要他做个美术大师,尽管任初夏完全不认为大师是努力就能做出来的,同时也不认为他有成为大师那天赋,但这显然并不重要。

重要的是,大学毕业之後,他很快被父母强迫弄出国,到了艺术家的圣地巴黎。

因为跳级过一年,踏出国门的他,才刚刚21岁。父母已经为他安排好了一切,从语言班到私立美术大学,一条路顺畅无比,不过国外终究是国外,生活还是有很多问题。尤其对於语言很烂,人又懒的初夏而言。

初夏的性格,说好听点是随遇而安,说难听点是没有任何热情和追求,最大爱好是窝在家里打电脑看书画画──最後一个爱好,在高中被父母强迫去上绘画补习班後,也消失了。

这样的他,经常被父母斥责胸无大志。当然他确实没有。

他已经看尽一出戏的上演落幕,实在不愿自己也去当演员,重复大哥那“不满-反抗-被打压-离家出走-被暗地为难-活不下去又被带回家-顺从父母之命-成功-感激涕零”的戏码了。

所以他也就散散漫漫地活著,反正都被安排好了。他父母奉为圭臬的逻辑是:你是我们生的,所以你的人生是我们的。

尽管在他看来,他的父母只是欺世盗名的艺术家。但不可否认的是,他们的圈子够广,能力也够强,影响力巨大。

所幸,在国外稍微弱一些。

出国才三四个月,初夏已经发现国外其实更加自由,虽然很多地方有些艰难。

他现在还是语言阶段的学习,艺术学校只是预注册而已,完全代表不了什麽。

也就是说,如果他去申请其它专业,他父母也没有办法管他──拿走志愿表,完全不经过他的手的行为,现在是鞭长也莫及了。

想到这里,学习语言也格外有了动力。虽说想要克服一贯的懒惰还是有点难度,好歹振奋了不少。

似乎还应该去打工,自己养活自己是很重要的。

於是四处找工作,并且委托朋友同学帮自己留意。

他住在学生公寓里,父母本来让中介找一处单独的房子,家里反正不缺钱。但中介向来批处理学生,另找太麻烦,初夏才有机会和其他国内来的学生住在一处。

在他斜对门住著的是名中国女生,叫华晓,性格非常开朗。经常是她拖著初夏到处跑,见见世面。

据说男人和女人之间很难有纯粹的友谊,不过初夏坚决认为,华晓已经脱离了性别的限制,变成一个彻底的……彪悍人士。他深深认为,在华晓眼中男人只有两种:攻和受。而长得清秀有余威猛不足(尤其在外国男人中间)的初夏,显然被直接归类到受里。

──反正他也不是同志,随便她怎麽想吧。反正华晓也只是喜欢想像,轻易不会做出什麽影响他人生活的事情来。

“啊啊啊啊!初夏,你知道今天是什麽日子嘛?”门口忽然传来敲门声,伴著华晓的大喊。

初夏去开了房门:“六月最後一个周六,我记得父亲节过了。”

“Gaypride啊!!同性恋游行!我居然到现在才知道!”华晓冲进来,一副痛心疾首状,“初夏你有没有什麽皮衣皮裤的?快点穿上,我们出去!”

“我们?”初夏指著自己。

“当然!你有数码相机吧,一并带上。我今天一定要拍几百张照片出来!”华晓兴奋地手舞足蹈,“快点收拾,好好打扮,下午就开始了,中午我请你去麦当劳!”

这个不是问题吧?

“你是说同性恋游行?可我是男的,你是女的,而且你我都不是……”她大概不是吧,初夏想。

“你以为我不想找个女的装拉拉啊,可是这一层都跑出去打工的打工约会的约会,就剩你一号……我自己去的话又怪怪的,不管了,就当是一个T和一个0走到一起好了!”华晓斩钉截铁,“你好好打扮,越妖孽越好,我先回屋准备去了~”说完,一阵风一样,她又退出去了。退出途中嘴里还在唠叨:“幸好刚刚剃了头,我记得我有件很人品的牛仔服,不知道穿上会不会热死……”

可怜的初夏盯著门板,愣了好一会儿,才认命地去翻衣柜。

他并不是那种有颓废叛逆风爱好的人,不过既然染发耳钉脸上打窟窿裤子好几个洞已经成了艺术学生的标志,他也从善如流地准备了不少“奇装异服”。今天比较热,挑了件到处露的短小马甲穿上,拿张贴纸贴在胳膊上,洒水揭下,权作纹身。下身一条牛仔裤,初夏想了想,顺手抄起剪刀“喀嚓”剪下个大洞,就算大功告成。

镜子里的人纤瘦修长,极白的皮肤衬著黑色花朵图案,半长的黑发梳到前面一点,挡住小半边脸。

……呃,也不知道这个月麦当劳儿童餐送什麽玩具。

2

光怪陆离,群魔乱舞。

初夏和大多数大陆留学生一样,对示威啊游行啊怀著极大的好奇心。第一次在巴黎看游行的时候,他兴奋地拿起相机去看热闹。结果发现自己想的严肃认真具有宿命感社会责任感的沈重气氛根本不存在,一大队人马怎麽看都像是在集体郊游,敲锣打鼓的非常热闹。而带著相机激动拍照的,十个里至少有九个半一看就是同胞。

所幸同性恋游行里,各种妖孽层出不穷,拍照观众还是很多的,初夏和华晓并不显得突兀。

虽然说是同性恋游行,游行队伍里也有些异性情侣,加入他们的行列表示支持。华晓这个T装得其实很失败,初夏这0号倒是吸引了不少视线,极大的方便了华晓的拍照计划。

游行人士基本上可以分为三类:视觉型,妖孽型,普通型。

视觉型当然就是俊男美女,欧洲人人种关系,本就轮廓分明身材高大,只要不是太猥琐,一般都是帅哥美女。妖孽型顾名思义,万圣节百鬼游街,皮鞭绳子按摩器满地跑,或者是穿著裙撑撑起的公主裙,甚或小吊带的大叔爷爷们。普通型就没什麽可说的了,不具有明显特点,背景人物。

穿得有点夸张的华晓介於妖孽型和普通型之间,初夏则多少视觉,在一众欧洲人当中也不显逊色。游行队伍中亚洲人本就很少,他这一个实在显眼。

人声音乐声震天,一辆辆车载著各种团体人士,传单彩虹旗和免费派发的保险套润滑油满天飞著。游行群众唱唱跳跳,脸上带著笑容,在表达诉求的同时进行著集体狂欢。

初夏被这种气氛感染,不由加入了群体当中。至於华晓,早就兴奋地四处骚扰帅哥,拍照合照去了──语言不好?没关系。拿著相机比划就行,反正这种场合,就算说话也未必听得到。

初夏留意著不同团体打出来的标语。花车上未必都是同性恋团体,更多的是社会性的组织,甚至政党。

“难道法国同性恋是不可以结婚的吗?”初夏看著看著,生出一个疑惑,问华晓。

华晓没听清,初夏在她耳边再喊一遍,才算听到。她大喊著回答:“不可以……有个互助条款,但是拉法兰和希拉克他们这群家夥……哼,所以要坚决抵制右派!”

……这思路跳跃得真快啊。初夏感慨,并且觉得自己思维方式越来越跳跃,肯定是受了眼前这家夥影响的关系。

他研究著标语,标语这种东西大多简单直白,即使他这样的初级人士也能看懂很多。

“我们没有不同。”

“我的孩子是男人,他爱男人,我支持他。”

“我们有权力!”

等等等等,不一而足。

初夏有些感动,簇拥在人群中,周围尽是打扮得奇形怪状的人们,打著他们的口号,为他们自己的权力在奋斗。

狂欢和热闹感渐渐退去,初夏心中涌上的,还是那种悲壮的感动。

他跟著人群,挥舞背面是做爱姿势的彩虹旗,向前走著。

“啊!接受采访的俩帅哥!”华晓忽然大叫一声,从他身边跳开,跳到路一边,“初夏,我先离开一下,你走你的,我一会儿就会追上来。”

她捧著相机去照帅哥,初夏也没留意,径自前行。

半小时後发觉不对:华晓居然还没追上来?

看著周围无数的人,初夏微微苦笑。这麽多人中找一个人,实在不容易。华晓很可能已经走过了。

无所谓吧,走到巴士底,总能看到她才是。就算看不到,自己坐车回家也就是了,没必要非得一起回去。

想到这里,初夏继续怀著激动的使命感,跟周围的人一并向巴士底广场进发。

3

一路走走停停,打打闹闹,终於过了塞纳河,走到巴士底广场。

法国对“广场”这个词定义非常随便,转盘道中间的小小圆心也可以叫做广场。巴士底广场名头响亮,其实也就是一个竖著雕像的转盘圆心。

先行部队已经到了良久,不少游行者直接爬上高耸柱子中部,说笑打闹。转盘已经不通车,警察在周围维持治安,不让明显的闲人到广场上。

初夏一路跟过来,当然没人拦他,他很容易走到广场边上。

巴士底那振翅欲飞的雕像实际极为残旧,高是够高,却实在不够漂亮。初夏在雕像地下张望还在往上爬的新来者,掂量一下自己的年纪,决定还是不要去凑热闹了。

就这样散去,还是再看看?

相机还剩下一多半电池,心中的使命感和激奋也还强烈,人又有点累。初夏干脆找个地方坐下来,先休息一会儿。

广场台阶上坐了很多人,大部分是同性情侣。有些两人坐在一起动作亲昵,甚至直接拥吻。有些互相靠著,或者一个把另一个抱在怀里,做些让初夏脸红耳热的动作。

不过感觉真不错,这样从後面抱住,看起来很和谐很温馨的样子。

初夏有些理解华晓那诡异爱好了──即使是男人看来,这样的场面也很温馨。

当然也有女性情侣,不过数量相对少,又很少坐下来卿卿我我。

周围还有些异性的情侣,大概是受了气氛感染,也有不少在拥吻。初夏一路看去,只觉周围一片粉红。

眼前忽然一亮,看到美女一名,眼神再偏一偏,美女身边站著一名帅哥,仔细看去,即使是初夏这种通常对外表漫不经心的人,也有些嫉妒。

快一米九了吧,当然这身高在游行人群中算不上太起眼,毕竟有很多**直到他腰间的巨人。金色柔顺的发,五官像是模子刻出来的,模子名为欧洲美人。

漂亮而不娘,身材极好,细腰长腿,甚至激起初夏许久不出现的绘画冲动。

虽然不是自身愿意,毕竟学了那麽久艺术,对美的敏感已经深入骨髓。初夏盯著那人半天,忍不住拿起相机拍了下来。

……虽然他们好像是群众,不过现在还是在游行现场,拍照应该没问题吧?

那人似乎也没有注意到有人在偷拍,还是跟女友在说著什麽。倒是初夏有点心虚,站起来向别处走去,就算是坐累了活动活动。

人群拥挤,另一侧的广场边搭了个台子,周围围了无数人,一边看液晶屏,一边就著音乐蹦跳。初夏挤进去一点点,实在无法适应那样喧闹气氛,又退了出来。

在周围走了会儿,又拍了几张照片,忽然迎面过来一名三十多岁男子,张开手臂就要抱他。

初夏吓得退後一步,警惕看著那人。

那男人迟疑了下,开口说英语。

“YouareinParisnow。”

“Yes。”

“wearehappy,so…”

继续张开手,抱。

初夏傻乎乎地任由他抱了下,然後僵硬地进行吻脸礼──其实就是左贴贴右贴贴帖四下,嘴里做出亲的声音,不会真的亲下去。

但是这样的礼节初夏只见别人用过,自己从来没有经历。贴到另一边他才想起要做出声音,勉强发出诡异的亲吻声。

那人贴完脸,还很开心地说声谢谢,让他好好享受,然後再见。

初夏呆成木偶状,傻了好半天,才回过神来。

……还是回家吧。好奇怪。

不过这时候显然已经有些晚了,随著天色渐暗,周围的人们愈加兴奋,做著舞步,互相笑著打招呼,和**亲热著。

地铁站应该在那边吧?远远好像看到黄色的m字样。初夏并不熟悉这一带,只能判断大体方位,然後试图从人群中钻出去。

在人群中穿梭是很危险的事情,初夏本就引人注目,这时的大家又有些疯狂。他往外挤的过程中,被摸了数下,抱了数下。还有人对他不停地说著什麽,无奈初夏学法语时间不够长,基本属於鸭子听雷阶段,只能增加他的慌张。

有些急了,他加快脚步,刚走几步便撞到一人身上。他抬头道歉:“Pardon……”

诶?是刚刚照到的那个帅哥嘛。他女朋友呢?怎麽不在他身边?

初夏疑问了一瞬,因此没有看到帅哥忽然一亮的眼,以及多少有些轻佻的笑容。

他说什麽?初夏听到帅哥声音,磁性低音发音非常清楚,用词也非常简单,让初夏辨认出意思来。

──我们可以一起离开吗?

当然可以!

初夏只觉得救了,连忙oui著,贴到帅哥身边,跟他一起往外走。

果然,有了掩护之後,就不再受到他人骚扰了。虽然这样会被人当同志,不过反正周围也没人认识他,他怕什麽。

初夏这麽想著。

在国内只学了一些应付考试的法语,出国时间又短,学的东西很有限。因此初夏完全没有意识到,所谓的“和某人一起离开”这词组,代表的意思,其实是“我们交往吧”。

4

从巴士底挤出来,初夏感激说了声谢谢,就要去找地铁站。

帅哥拦住他,灿烂的笑配上低柔声音,放慢了问



找一个人 正文 第2章
章节字数:7686 更新时间:07-09-25 17:23
他:“介意和我共进晚餐吗?”

诶?

初夏惊讶看他,怀疑自己听错了。E41C6寂一:)授权转载惘然【ann77。xilubbs。com】

帅哥盯著他的眼,说了一串话。初夏听得稀里糊涂,大概抓住了一点意思,就是附近有家不错的中餐馆,帅哥被人推荐,今天又正好走到这里,想去尝试一下。但是他不太懂中餐,又怕礼仪不正确,便想邀初夏一起。

初夏想了一会儿,实在想不起来到底哪种问法是“请客”哪种是“平摊”,干脆点头应是,跟著帅哥走──说到中餐馆,尤其还是不错的中餐馆,初夏出国以後委屈了良久的胃就开始叫嚣,死活不想放弃探索新餐馆的机会。

餐馆很近,拐两下就到了。是家川菜馆,初夏心里叫著万岁,脑袋里还努力想著“辣”这个词。所幸是比较简单常用的字眼,发音类似“abc”,很快想起来。

帅哥言道他喜欢吃辣,让初夏随便点菜。初夏当然不会一个人决定,菜谱反正也是中法文对照版,两人一起研究。

初夏并不是一个擅长学习语言的人,他没有学习语言的重要条件──脸皮厚。或者换个词,胆子大。

从小生长环境所限,初夏性格有些内向,对自己缺乏自信。由於父母对他要求过於严格和完美主义,导致初夏多少也染上了些对完美的偏执──不够好的事物,他绝对不会拿出来让人看到,以免受嘲笑甚至责骂。

就是说如果是九十九分的卷子,他会直接放起来。如果是不成熟的想法,他宁可什麽也不说。省得自取其辱。

而语言这种东西,本就在於在支离破碎中慢慢进步。如果怕说不好而不说,基本不可能会有说得好的那一天。

初夏总觉得对面帅哥在嘲笑他,即使他表面看起来文质彬彬。幸好菜谱上还有大量配图,靠著看图动手不动口,总算是把菜点好。

然後陷入静默。

帅哥大概也觉得气氛僵硬,於是笑著问了个最简单的问题:“你叫什麽名字?”

“任初夏……non,Emile。”对外国人说中文名是没太大意义的,与其让他们把中文名读成诡异发音,不如直接换个外文名字。

“EmileZola?”叫这名字的法国人中,最出名的大概就是左拉了。

初夏点头。在cela面签的时候,他还扯了一通左拉的娜娜,并表达了一番对於法国文学的热爱和向往。尽管他根本没看过那本书。

“我叫Bernard。”帅哥笑著告诉他,继续问,“你的年龄是?”

“22。”初夏答得很顺。

再往下问去,初夏都要开始怀疑Bernard有没有在cela帮过忙,或者在国内所谓的“口语班”指点过面试技巧了──他问的问题,竟然和中介总结出来的cela面签问题大部分重合。初夏当年过面签之前,把那些问题连同答案背得滚瓜烂熟,这时候基本回答地不假思索。

问得差不多了,菜也上来了。初夏盯著那一盘水煮鱼,眼睛都绿了,客气了下就直接动起筷子。

啊,味道真不错,比住处附近那几家明显是唬外国人的中餐馆强多了!

Bernard也吃得不停称赞,只是在初夏看来的中辣对他而言似乎还是厉害了点,辣得他脸都有些红了。

……果然皮肤白就是好,红起来也好看。

初夏的实力远远不足以向对方解释中华饮食的博大精深,只好埋头苦吃,外加观察一下对方,走走神。

一顿饭,在气氛不冷不热多少还算融洽中渡过。

对初夏而言,今天可能是说法语最多的一天。尽管每句话之前他都会用比较长的时间思考,然後才开口。

对面的人又在说话:“能给我你的电话吗?”

呃?

初夏又愣了下:他们似乎是陌生人,没必要问这个吧?

Bernard见他表情,微微一笑,从口袋里拿出名片一张,递给初夏。初夏拿来一看,只觉上面公司名亮闪闪,闪得他眼都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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