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崀遗事之沉沙[系统] 作者:莳也【完结】(2)

2019-05-21  作者|标签:莳也 甜文 宫廷侯爵 布衣生活

文案:

正经文案:

王君檐是大崀第一世家王家的嫡长孙,自己亲手折断世家的脊背,甘愿落入泥沙之中。是沈之北将他从泥沙之中拉出来,再与他跳入泥沙。

逗比小剧场文案:

站在海边欣赏晚霞,王君檐说:“落夕何处是归山,浮云哪里戏春风。”

沈之北说:“哇,海里的鱼游得好快,肯定很好吃!”

王君檐:……

夜晚露宿郊外树林,仰望星空,王君檐说:“人生几处迷山嶂,何时向今见天星?”

沈之北说:“我去年也住过小树林,正好遇到一只野兔子撞死在树上,你猜怎么着?”

王君檐来了兴趣:“怎么回事?”

沈之北眼睛亮晶晶地说:“兔r_ou_可好吃了!”

王君檐:……你开心就好。

沈之北:呵呵,叫你不好好说话╮(╯▽╰)╭

看文指南:

1、本文架空,人物虚构,请勿考究。

2、文中的美食百度来的,花品真假参半,名马都是瞎掰,看看就好哈哈。

3、不要被文名和正经文案给糊弄了!其实是甜文来着!我发四!

内容标签: 宫廷侯爵 布衣生活 甜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王君檐,沈之北 ┃ 配角:修元应,凉沉景,何仅翎,易祎,南泷 ┃ 其它:

第1章 〇一 间水村事(一)

  “阿封哥,今天收获不错啊!”一个清亮疏朗的声音在幽静的山间响起,显得格外悠远。这个声音的主人正是十七岁的沈之北,他正在院子里照料一株藤绿云月季,花瓣的颜色从玉白色过渡到嫩黄色,娇嫩得仿佛一碰即化。

  听到声响,他走到院门,就见阿封哥扛着一只野猪,从山上走下来。

  “哟,阿封哥,这运气可真不错,这可得七八十斤吧?”沈之北穿着水青色的布袍,袖筒轻轻挽着,露出白净修长的小臂,纤细的手里拿着一只水瓢。

  阿封憨厚坚毅的脸上尽是汗水,可见这只野猪的重量可观。他用袖子擦擦汗,望着已经只剩半个圆形的太阳,说:“那可不止,得有个上百斤呢!好家伙力气可大了,踩到我的兽夹还能跑几十米远,还好正好踏着我设的陷阱,要不然还真让它跑了!”

  沈之北扬扬手里的水瓢,将瓢里的水洒干净,“那可大发了,明儿记得留猪颈r_ou_给我呀,我做几个好菜,到时候请你吃酒。”

  阿封憨厚一笑,“放心吧,猪颈r_ou_给你留着,酒我可不敢跟你吃,你还未及冠呢。”

  沈之北失笑,上次先生在间水村村头说的话,果然都被间水村的人给记住了。

  上次沈之北在钟老先生家里吃酒,一高兴吃多了,差点没把钟老先生的胡子给扯光了。平时斯斯文文的一个人,没想到酒品那样差。钟老先生气得吹胡子瞪眼,第二天就在村头说,沈之北还未及冠,以后谁都不准与他吃酒。

  那时正值农忙时节,村里大多数青壮年都在田里,再加上钟老先生在间水村的威望极高,于是大家自此之后都不再与沈之北吃酒。其实间水村没那么大的规矩,很多十岁出头的小毛头都开始吃酒了,这条规矩可是专门为沈之北定的。

  想到这里,沈之北觉得有点没脸,他站在院门,倚着门框,精致的脸上装作不耐烦的样子:“好了好了,阿封哥你可快点走吧,看着你我吃不下饭。”

  阿封已经习惯了沈之北这样打趣,一点都不介意,他迈着大步走向自己的家。再不走,天可就暗了。沈之北的家在村尾,离后山近,离他家可挺远,走个两刻钟才到 。

  沈之北的家是个院落式的,进去就是院子,院子很大,有一个小池塘和一个很大的葡萄架,葡萄架下一条鹅卵石铺成的路直通屋门。鹅卵石路的两旁摆着两个高大的四层复式花架,上面全是各种花品。刚刚那株藤绿云月季已经是比较平民一点的了,诸如金丝贯顶牡丹、芍药牡丹这些名贵品种,在沈之北的院子里也很常见。

  那株浅绿色的芍药牡丹可是沈之北的心头好——能卖上一个好价钱的。世上红色粉色白色的花常见,绿色的花很少。这株芍药牡丹可是沈之北花了好大功夫培育的,他还指望着它当摇钱树呢。

  路的左边,花架前,是一张石桌和四张石凳,天然去雕饰,一点都没有雕琢的痕迹。可不是么,沈之北从山上拉来直接放在这里的,哪有雕琢。右边是个小池塘,沈之北每年都往里面洒点鱼苗,每年夏天,在这圆圆的荷叶下头可就有美味吃了。

  屋里的陈设很简单,进门是个待客的地方,矮榻上一张木几,上面放了块长条形的墨蓝色桌布,然后是一个陶土瓶,c-h-a着几束梅花。

  矮榻的前方是四张靠背椅,样式有些旧不过木材倒是挺好的,时间用得久了成色还不错。矮榻的后方有一方木墙,正好将沈之北的卧室隔开,没有门,只有做桌子剩余的各种形状的木料串成的帘子。

  沈之北的卧室也秉承他一贯简洁的风格,只有一张床、一个衣柜、一张书桌和一个小书架,书架就嵌在墙里。卧室里还有个小隔间,放的东西都是关于花的,虽说对于别人来说不值几个钱,但是对于沈之北来说,这是他的吃饭家伙,得好好爱护才行。

  屋子的隔壁是一间厨房,用具齐全,沈之北在吃的上面也从不会亏待自己。从十三岁独自一人生活到现在,沈之北的厨艺已经相当了得,至少在间水村,没有一个二十五岁以下的人能比得过他,阿封哥就很喜欢来他这里蹭吃的。

  隔个十几米远有个茅厕,沈之北很爱干净,不喜欢把茅厕建太近。当初买下这个院子的时候,他就把茅厕迁到离厨房十几米远的地方,要不是院子不够大,他还会迁更远。

  沈之北目送阿封回去,轻轻把院门关上,落锁。如今是春季,正是花儿繁盛生长的时节,也是他赚钱的好时节,他可要多留点心。

  他目光略过围墙上倒/c-h-a着的碎瓷片,还有围墙上和花架上的铁铃铛,稍微放点心。不过他晚上还是不敢睡死,如果出了事,怕是第二天得哭成泪人。

  他到厨房,拿出中午剩下的半尾鲫鱼,图个方便就做鲫鱼粥吧。他将已经除去内脏、放过血的鲫鱼刮去鳞片,鳞片拿一个碗收着,先把鲫鱼剁成块状,放入已经快要煮熟的米中。然后开始爆炒香菇干和蒜蓉,炒香之后加进熬粥的砂锅中。等粥和鲫鱼都熟烂了就加葱花和一点盐巴。

  鲫鱼可是新鲜甜香的,不用加太多盐,会破坏鲜美的味道。

  刚刚收在碗里的鳞片,他打算拿一点盐腌渍,明天早上熬汤煮米粉吃,很营养,不能浪费。

  做好之后,他将鲫鱼粥端到矮榻上的木几,热热乎乎地吃完了。

  等收拾完厨房洗完锅碗瓢盆,天已经完全暗下来,伸手不见五指。他早已将屋内点亮,甚至在葡萄架下的桌子上也点了一个烛台。他的花是宝贝,几根蜡烛不算什么。

  间水村的人早就知道沈之北的习惯,都说他浪费,但要不是离他家都比较远,指不定都来这里蹭烛火了。

  沈之北又修剪了一下花,差不多的时候就放下剪子,打水到卧室洗浴。

  明天该把这些花拉去给秦老板了,那几株芍药牡丹……还是让秦老板去倒腾吧。他的人脉不如秦老板,但是这可是他培育出来的新品种,得拿个好价钱。等秦老板寻好买家,摸清这芍药牡丹的销路和销量,就该跟他买育方了。

  他洗完出来穿着宽松的睡袍,左手抓着s-hi润的长发,右手拿着毛巾。坐在烛台前,翻开一本药理书,边擦头发边看,时不时的还喃喃自语。在暖黄色的烛光下,十七岁的少年已经略显出成熟的模样,大概一米七五的身高不算矮,但是身形很纤细,肤色比较白。此时他正专注地看着书,眼神一片清澈,映着一片水光,精致的脸上显出思索的神情,端的是少年风华。

  沈之北擦头发的手渐渐放下,沉浸在药理的知识里。他会的东西比较杂,会种树会种花,会狩猎会做菜,不过看这药理知识倒是实实在在为了种花。他偶尔会去后山猎一些野j-i山兔,最重要的是后山的植物繁茂,很有可能有一些珍贵的野生花品。但是后山密林,野物毒Cao颇多,稍有不慎就会中招,多学一些傍身总是不错的。而且,喜欢摆弄花花CaoCao的沈之北越是了解就越是着迷,虽然因为做其他事情的原因不能学得更透彻,但这样也不错了。

  良久,沈之北才合上书本,伸伸懒腰,却发现到自己的头发还是s-hi润的。他摇摇头失笑,唇边挂着一抹醉人的微笑,他边擦着头发边回忆书里记载的植物。了解沈之北的人都知道,这个人好像没什么烦恼似的,每时每刻都在笑,而且让人感到很真诚。过了大约两刻钟,他才放下毛巾,将药理书放回小书架上,熄灭烛台,躺到床上,和衣而睡。

  而外面的烛台,则一直散发着光亮,到隔天凌晨才因为烛芯燃尽而熄灭。整个晚上,除了月光,间水村就只有沈之北这个小院子发出一丝光亮,仿佛耀眼的星辰坠落人间。

  第二天一早,沈之北早早就起身,吃了鳞片熬出来的汤煮米粉后,就将一些比较珍贵的花品摆到自己的牛车上,而且先用厚厚的稻Cao垫上,然后每个花盆之间还塞上布条,防止在行走过程中,磕破了花盆碰伤花的根系。然后他给他的牛车车身尾部加了个木板,以防花盆移动滑落。等做完这些,他的额头已经出了细汗。

  他拿出帕子,慢慢地擦拭,然后坐在石椅上,似乎在等什么人。

  没过多久,两三个穿褐衣的少年赶着牛车到了沈之北院门前。

  “北哥,你也太早了吧。我以为我们够早了,来了之后指不定你还未吃早饭呢,结果你都装完了?”一个活泼灵光的十四五岁的少年兴冲冲地进门,跳到沈之北跟前。穷人的孩子早当家,许小至就是这样的,他家穷,他从十岁开始就赶着他家的牛车送村里的人赶集或者送货。他后头跟的都是这样的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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