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狼戏叔(耽美) 原著:汐木/策划:墨晨(二)【完结】(51)

2019-05-16  作者|标签:

  “诺……诺……不要闹了,我帮你洗洗——”

  傻了的何慕白还真是好脾气,完全不顾对方对他横鼻子竖眼的恶劣态度,端着热书盆没皮没脸的凑上来,离诺微弱的挣扎不想让他靠近,他还是执拗的美人的身体翻过来,一边让离诺趴着,一边还絮絮叨叨——

  “诺诺乖乖,把门开开……我要进来……”

  好像是前些天和一群山里的孩子在外面玩的时候,那群小孩儿教他的小红帽之歌……不过……什么叫诺诺乖乖?!

  “唔恩……你、快拿出去……”

  直到他得寸进尺的把沾了些热水的手指,挤进自己难以启齿的地方,离诺才恍然大悟……原来这个傻子不是在唱儿歌,原来“门”是指的这个“门”!

  一瞬间血往头上涌、脸红的想要喷血的离诺,慌乱地想要起身,却不料双腿因为要起来而下意识的分开、用力,却让何慕白在这个空隙里更加的深入……

  “诺,你昨天明明很开心啊!不停地叫、叫得特别好听……好喜欢听诺的声音、好喜欢在诺的里面听诺叫……诺一定是很开心的,还用脚勾着我、不让我走,分明就是很开心……我也很开心,诺的里面特别舒服、而且我有很努力的让诺开心,因为诺开心了,我才开心……”

  颠三倒四、语无伦次的话,在耳边……让离诺羞愤交加,却无计可施……跟傻子讲道理,只会把自己绕进傻子的法则里罢了,更何况、更何况傻子何慕白现在更像个童言无忌的小孩儿,说的都是昨晚的事实……自己丢脸的不知道被对方弄s_h_è 了多少次!这个混蛋、傻都傻了、那方面居然一点都没有退步!而且现在的傻子更是傻里傻气的努力想要取悦自己,不知道怎么想出的那些花样百出……一想到昨晚自己被摆出的那些羞耻的姿势,还有做到最后自己居然迷迷糊糊、不由自主的用双腿挂在对方的腰上、呻吟不止……现在离诺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你给我闭嘴……”

  “那诺,你别不要我,我很能干的,我可以白天拼命干活——砍柴挑水、去抓野兔子、前些天一起玩的娃们说,春天快到了,春天就可以下地钟粮食,我都可以干,喜欢诺、最喜欢诺了,所以诺什么都不用做,在家快乐就好了!我白天干完活,晚上还可以努力的干诺——让诺每天晚上都高兴的嗷嗷叫、使劲的夹着我……”

  这个傻子的话,如果去掉最后一句,其实挺暖心的!

  “你到底洗完没有?唔恩……哈……你、别洗了,干净了就给我拿出来……”

  每天晚上都嗷嗷直叫……这是要他死么?这个混蛋!傻了都这么混蛋!

  可是……何慕白以前清醒的时候,都从没有帮他清洗过、只顾自己发泄,现在傻了……反倒还知道做这种事,变温柔体贴了……有时候,一些很难理解是为什么会产生的动容,跟智商没什么关系……

  当然,离诺绝对不认为自己会原谅这个把他一切都毁了的男人,他只是同情一个傻子,反正跟傻子讲不清楚道理,反正自己早就被这个人害得不干不净、反正他们两个现在只能这样得过且过……

  何慕白听到他的呵斥,忙不迭的把手拿出来,然后手忙脚乱的用拧好的热毛巾敷在他难以启齿的地方——

  “诺诺别怕,痛痛飞,今晚我会更小心的……诺诺不要生气……”

  又不是小孩子玩家家酒,这事生气或者不生气的问题么?可是离诺张了张嘴,面对那双把担心和讨好都直白的写在其中的眸子……他还能说什么?说了这个傻子也听不懂!

  “滚出去,去把被套拆了,洗干净……晒被子去……”

  有理说不清,他还能说什么?

  何慕白一听离诺还吩咐他干活,应该是不打算赶他走了,顿时兴高采烈起来,屁颠儿屁颠儿的抱着被子、哼着“歌”就去院子里干活——

  “诺诺乖乖,把门开开,快点开开,我要进来……”

  可怜离诺满脸黑线的捂着腰趴在床上,委屈的抿着x_ing感的唇瓣——

  昨晚被这傻子食髓知味,以后的日子可怎么过?

  ……

  然而,离诺却没想到——

  他现在即将面对的最大麻烦,可不是这个欢天喜地的傻子,而是在很远的地方,让自己不经意散布出去的危机——

  省城有名的古玩店里——

  “这个……我想也许是何先生的,所以才联系了贵府……”

  古玩店里阅历深厚的老板,当然跟只不过在城里念过几年书、在县城当了几天大夫的方大夫的见识不可同日而语,这东西拿来,他看了一眼其实就被吓呆了……这样极品色泽和尺码的钻石,还有戒指的内环上刻着一个刚劲有力的“何”字,他会第一时间想到大名鼎鼎的何家,这一点也不奇怪。

  欺负那个土老冒、才给了区区五十万,若是能讨得何先生欢心……

  “何先生啊,他没空见你这种人,不过这戒指确实是他的,你这次是大功一件!你刚才说你花了五十万收来的是吧?等一下去跟我的随处领张五百万的支票,算是何家给你的答谢、不必客气……不过,你得给我提供这当东西的人签订契约的时候留下的身份证件,呵呵,你知道的……敢偷何先生的东西,我们绝对不姑息……而且,今天的事,要绝对保密!”

  这个把玩着手中原本价值数亿、象征着何家当家人标志,却被某些白痴当作金饰卖掉的戒指,男人一边目送点哈腰的当铺老板离开,一边在嘴角挂起了一抹意味深长的笑容——

  “给我查那个当戒指的人的住所,找到本人,拷问他戒指的出处!”

  ——打发走众多保镖、身边只留下两个心腹手下,眯缝这眼睛透着y-in狠的男人,正是火蝎!

  现在风家的确遵守诺言、扶他上位,可事情还不能做的那么明目张胆,他正在一步步接近顶端,只是速度比他想象中要慢,家族内部支持等待何慕白归来的声音现在他还压不住,只能虚与委蛇……说到底,现在他信得过的心腹,就这么几个人罢了!

  哼……虽说,也有可能是从尸体上趴下来的戒指……

  但如果被家族里那些死忠于何慕白的人先找到尸体……自己就会立刻被列入怀疑的对象!

  更何况……万一那家伙命大呢……

  上位的战斗,从来都是残酷的,任何人也不例外——

  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宁可错杀三千,绝不放过一个!

  ……

第一百一十三章 真的弯了?

  那之后——

  一天……两天……三天……直到半个月后,每天都重复着相同或者类似的情形——

  “诺!诺,你看你看,是我抓的……”

  离诺正在院子里做饭,上次买了些调味品回来之后,连家里的伙食都越来越好了,常惹得邻居家的孩子们蹭饭,离诺在方大夫走了之后长长地松了口气,大难过去,日子越来越红火,干脆大大方方的除了免费给他们开小食堂还办起了义务小学校,其实他原先就有这想法,所以才会在上次让方大夫捎东西的时候、还买了墨汁和粉笔。

  在被何慕白修葺好的整齐围墙的一头,用墨汁整整齐齐的抹了一面墙,教大家识字,还吸引来了不少村民围观、也跟着学了起来……离诺相信只是能够改变命运,虽然他自己并没能见证这句话,可是小孩子应该都市,这总错不了。

  那些村民觉得过意不去,谁家做点炒菜什么的,也都喜欢往这里送点。

  上午教大家念书识字,下午独自坐在院子里、拿着同样是上次拖方大夫捎回来的简陋本子和油笔,写一些随笔札记、诗歌散文什么的,仅是雅兴而已。反正原先他要干一天都干不了的体力活,现在有了何慕白这个傻子,完全不用担心……当然,这个傻子的脑袋是一天比一天好使,借着干活之后讨要表扬的时候,厚着脸皮蹭过来要“奖励”或者“讨价还价”的时候也越来越多!

  ——这就是离诺当初担心的,食髓知味的后果!

  就像现在——

  “你又去抓兔子了?”

  离诺转过头,就看到何慕白一只手抓着一只全身脏兮兮的野兔子,兔子已经死了,没有估计错的话,又是被这家伙的蛮力用石头远远地打死的,快熬过整个冬天了,可这个季节,就算是在村子里,这样的美味猎物都是很难得的,应该要走到林子很深处才能找到。

  离诺皱了皱眉头,他不是素食主义者,可总觉得这样实在是太残忍。

  “恩恩……给诺诺补身体!诺诺好瘦……”

  这样天真无邪的望着自己的目光,让离诺每次想要责备的话,总是说不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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