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凉城卿天下 作者:葬心未亡人【完结】(45)

2019-01-25  作者|标签:葬心未亡人 穿越时空 快穿

一边吃的满口称赞这里的菜最好吃了,上学的时候最喜欢来这里吃了,饭菜给的多,还做得十分可口。

互不拖欠吗?

小优我们之间到底是谁拖欠了谁呢?

或者我们从开始就真的像你说的互不拖欠呢?

小优你只是觉得我不爱吃甜的,就定然会爱吃咸的,然后就理所当然把你平日能接受,看我多吃几口的东西买来给我吃。

你到底是对当日的我,是有心的?

是有情的?

还是无情的呢?

颇为不是滋味的吃了几口菜,就没有什么胃口的不想吃了。

毕竟我本身就不是为了吃这里的饭菜来的。

我只是想来看看这里,这个充满了自己和小优回忆的地方而已。没有想到意外收获的在这里遇到了小优。

更没有想到会因为自己的一时兴起可以和小优一桌吃饭。

见自己放下了筷子,小优停止了对烧茄子的攻势,转攻红烧牛腩。

“你和我以前的那个出国的朋友很像。吃东西就吃几口,就不吃了。每次都是说她长不高,才会多吃几口。不知道现在她长高了没有。不过她吃的那么少,估计是长不高了。” 小优扫了自己一眼,叹了口气。

小优我要怎么对你讲,我就是你口中的那个人呢?

我不敢啊!我害怕啊!

我不敢对你说我就是丁林!

我不敢对你说我还放不下你......

我不敢对你说我就是为了你而又重新回到这里......

我不敢对你说我从国外回来,就是因为听说你的未婚夫死了......

我害怕你不接受我......

我害怕你和以前一样不接受我这种畸形的感情......

你的心里还记得当年的事。还记得我。虽然这几年我的变化有些大,但是你既然认不出来我,我有些失望,有些落寞。

可是你还是记着那个总是愿意跟在你身边的我......

我是不是就应满足了呢?

面对你,不管现在的我在人前是多么成功的一个女汉子,不管现在的我多么事业有成,我都是那个学生时代,为了可以让你时刻担心我会被人欺负,所以总是喜欢无论做什么都要叫上我的那个文弱,软弱的三好学生。

对你我何时何地都是那个人,从未改变。

只要你一个笑容,我就会神魂颠倒,不知所措的脸红。

你说过你喜欢篮球的,可是你从来没说过你喜欢篮球,是因为你喜欢的人,是喜欢篮球的。当你多年的心愿得偿,对方却死了,你的痛不欲生,我在异国他乡,你可知我也因为你的悲伤,而心疼的肝肠寸断。

如果不是你的未婚夫死了,我是无论如何都没有勇气回到这里,更没有勇气在这座城市留这么久。

是不是和你同进同出的学生时代,我被你传染了,身上也感染了你的优柔寡断,游移不定。

可是我并不讨厌,因为是你。

害怕遇见你,害怕你认出自己,害怕你在用那样异样的厌恶眼神看着我,可是我又想再见到你,想在和你像学生时代一样,两个人一起看书,一起吃饭,还想你再像以前一样,拉着我的手,一起跑步,然后时不时的让我注意锻炼,就是因为我不经常锻炼,所以才会看起来瘦瘦弱弱的,总被人欺负,你也不能每天寸步不离的守着我,更不能每天时刻根我旁边,你总有你要忙的事情,你不在,我要怎么办......

掩饰自己因为小优吃东西回忆的浅笑,而心里的窃喜,自己选择了沉默。

看到老板娘端着孜然羊肉,牛肉炖土豆,咸口的蔬菜沙拉三个菜放到餐桌上。

“为什么一个人来回忆呢?”小优说着,换了一双新的筷子,用新的筷子,拌了拌沙拉,然后夹到她自己餐盘里,放到坐在对面的自己面前。

“她......生气了。已经不认的我了。”我看了一眼小优自然的样子,不好推脱,或者应该说自己从来无法拒绝小优,哪怕只是一点小事,自己都无法拒绝小优。重新拿起放下的筷子,夹了一块生菜,放到嘴里。熟悉的味道自己口腔里漾开,自己却已经从那年离开,就再也没有吃过和小优一起的学生时代里,吃的东西。

“很重要吗?”小优咬着甜牛奶的习惯,黑白分明的眼睛看着自己。

如果不是自己知道,她已经认不出来,对面这个和她拼桌的人就是当年那个在她身边前前后后的丁林,大概自己会忍不住说我们在一起吧!

是的!小优怎么会把面前这个已经身高快速的长到了一百七十八公分,身体也因为平日里的锻炼,而变的小有肌肉,看起来十分精瘦的人,回事当年那个白白净净,斯斯文文,带着金丝边的平镜,瘦弱的三好学生呢!

“很重要。”低着头吃着小优为自己夹的蔬菜沙拉。

作者有话要说:

我今天写了一万二。虽然没有更。但是我没偷懒。

还有我明天开始正式练双拼。所以可以码字速度会很慢很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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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7月26日22:52:19

第43章 四年后,你认不出我?

“生气就去哄啊!不认识重新认识不就好了吗?”小优换上新的筷子为自己夹菜的时候,自己的脑子轰隆轰隆的鸣响。

生气就去哄吗?

可是自己根本就不知道应该如何哄啊?

不认识就重新认识吗?

真的可以重新认识吗?

皱着眉,看看了不断给给自己夹菜的小优,沉默。

“我只是和你拼桌而已。你不用这么拘谨的。”小优觉得眼前这个人真是太逗了,穿着如此讲究,却吃东西很是拘谨呢。不给夹菜都不会吃的。

“你是要去打篮球吗?”我喝了一口凉茶,看了一眼小优身上的黑色篮球服。

小优还是那么喜欢打篮球呢......

“嗯,算是吧!”小优因为我的问题有些不自然的笑了笑。

“什么位置?”职业习惯性的眯了眯眼睛,打量小优。身材匀称,只是还是不算太胖,身体的灵活度应该不差,控球后卫,得分后卫或者小前锋吧!

“小前锋。”小优看了看对面的人回答,对面坐着那个人的审视的感觉,像极了自己的领导听报告时候的样子。

小前锋吗?倒是适合小优。从学生时代就一直坚持跑步,体力保持最佳状态,身体灵活,球感很好。

小前锋3号位 ,是球队中最重要的得分者。对小前锋最根本的要求就是要能得分,而且是较远距离的得分。小前锋一接到球,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要如何把球往篮框里塞。可能会抓篮板,但并不必要;可能很会传球,但也不必要;可能弹跳很好,但仍不必要;可能防守极佳,但还是不必要。

小前锋的基本工作,就是得分、得分、再得分。

小前锋乃是对命中率要求最低的一个位置,一般而言只要四成五就算得上合格,而四成以上都可以接受。

当然这有一个前提,就是这个人要能得分。

话说回来,为什么小前锋的命中率可以比较低呢?

因为他是队上主要得分者,他经常要积极找机会投篮,要在某些时刻稳定军心,甚或以较困难的方式单打对手来提升士气,乃至于给对手下马威,给予敌方迎头痛击等。

因此小前锋会有较多的机会出手,而且可能是不太好的机会,

所以可以容许命中率稍低,只要能得分的话。

在篮球场上这样的位置的确是适合小优的。

小优总是会给人做出一些出人意表的事情。

不过小优今年也二十三了吧!已经过了适合非专业,在篮球场上驰骋的最佳年龄段了。

“你不是这个城市里的人吗?”小优将红烧牛腩吃光,一脸幸福满足,又有些不舍得看着桌上的锅包肉。

“刚回来。吃饱了?”我记得小优以前可以自己一口气吃掉两个肉菜的,虽然自己也会吃上几口,但是几年不见,小优的食量变小了。米饭几乎没动。

吃不下锅包肉了,总是将自己最喜欢的留在最后,现在却吃不下了,心里一定正后悔呢吧!

“饱了。我平常都是吃两个菜的。好几年没有吃三个菜了。”小优不好意思的说着,从包里拿出钱包,要付钱。

我从手包里拿出玫瑰色的面巾纸递给小优,小优愣了一下,看了自己一眼,然后接过面巾纸擦了擦嘴。

“你和我那个出国的朋友还真的很像呢。她也是每次在我拿钱包付钱的时候,递给我面巾纸。”小优一边擦嘴,一边说。

我已经举起胳膊,冲着老板娘挥手,示意结账。从手包里抽出三百元结了账。

回头的时候,接收到了小优的眼刀。

“谢谢你陪我吃饭。这顿饭我请。”看到小优不高兴的眼神,自己忙不迭的赔着笑脸解释。

没办法,自己不管怎么是被人捧在手中的天之骄子,在小优面前,也从来都是那个被小优喜怒,牵扯情绪,喜欢却不敢说懦弱的人而已。

“你和我那个朋友真的很像。连用的面巾纸牌子都是一样,递给我面巾纸,然后抢着付账都一样。难道喜欢用这个牌子面巾纸的人都是怪人吗?不过这顿饭,谢谢你,我吃的很开心。很久没有吃的这么开心了。但是我不能用你请。”小优从钱包里拿出一百五十块钱,放到桌子上拿起包走了。

看着桌子上的钱,看看小优离开的背影,我强忍着自己想要追上去,拉住小优手的冲动。

会是她吗?

如果是她,刚刚自己那样说,早就追上来把钱塞回自己手里,然后说些什么了吧?

当年自己对她说了那过分的话。

这个人只是和那个人有些相像而已。

自己一而再的试探,她都没有反应。

是不是自己人认错了人?

也许是吧!毕竟有四年了吧!说来也真是的呢,从那天之后,就再也没有见过那个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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