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迷法医(一) by:FAN君【完结】(72)

2019-01-25  作者|标签:FAN君

“有啥不方便。”严靖曦把衣服递给恭候已久的导购小姐,“把这个包起来。”

还没等乔烈儿反应过来,导购小姐已经热情地把刷卡机送到严靖曦面前。

“我们去那边看看鞋子。”严靖曦左手提着几袋子的战利品,右手搂着乔烈儿的肩,“走!”

“这到底是谁来扫货?”乔烈儿俯身系鞋带,“你让我买的东西比你自己的还多。”

“有区别吗?”严靖曦捏了一下他的脸,贴在耳边说道:“你的是我的,我的也是我的。”

乔烈儿瞪了他一眼,“公众场合,注意分寸!”

“这城市开放得很。”严靖曦交叠着脚,“少担心。”

乔烈儿换了鞋搁在地上的镜子前踱步,发现玻璃橱窗外有个女孩正拿着手机拍他们两个。

“有人在拍我们。”乔烈儿坐下扯了扯他的衣角,“走吧!”

“怕啥?我看是觉得咱们帅。”严靖曦回头看了女孩一眼,“她爱拍就让她拍。”

“我可不想被人拍了放上油桶。”(PS:油桶指youtube,国外某视频网站)

乔烈儿换回自己的鞋子,松了松脚腕儿,穿皮鞋实在太难受了,还是运动鞋舒服。

第71章:K城风波

逛街是体力活,乔烈儿觉得比解剖还累,当然这只是心里吐槽,他不想扫严靖曦的兴致。

严靖曦左手提着四袋,右手挽着三袋,外加一杯珍珠奶茶,回头把喝了两口的奶茶递给乔烈儿,“喝不?”

“太甜太腻。”乔烈儿心里翻了个小白眼,“你咋喜欢喝这种东西?”

“本来不喜欢的。”其实他也不觉得这种既没有奶又没有茶的饮料好喝,严靖曦举起杯子看着里面黑色的糯米丸子在咖啡色浊液里蹦跶,“如果不是警方在林华坤身上查获那种叫‘奶茶’的违禁药品,我那官司还羸不了。”

“爱屋及乌,神逻辑!”乔烈儿扯了一下嘴角,“要是在尿液里发现违禁品,那你是不是得喝尿?”

“能不能不恶心我?”严靖曦装模作样地踢了他一脚。

两人边说边笑走到商场门外,南方的初夏已经热浪滚滚,室内室外截然不同的温度。

广场中央围了一圈人,烈日下一个妇人跟一名男子激烈地争吵着,不到2岁的小男孩扶着婴儿车嚎啕大哭。

“你拍什么!”妇人欲上前抢夺男子的手机。

男子把手机举高,“敢当街小便,还怕人家拍吗?”

“你以为我想让他在大街上小便么?”妇人指着商场厕所长长的人龙,“小孩子憋不住。”

“那也不能尿到地上!”

妇人示意手中的矿泉水瓶,“我用这个接了。”

男子张望了一下干爽的地面,转身欲离去。

妇人抢先一步堵住他,“你把东西删了。”

男子不理会甩开妇人的手,双方拉扯着,争夺之间手机“啪哒”一下甩出去落在严靖曦脚边。

严靖曦弯腰捡起手机,却没有打算把手机交给任何一方。

“把手机还我。”

年轻的男子上前一步,严靖曦把手机藏在身后退了一步,“删了自然还你。”

“凭什么?”

围观的人越来越多,严靖曦不急也不躁,“就凭你触犯了隐私权。”

“犯法?啧!”男子轻蔑地笑道,“希少跟他伴儿的艳照放上去也不用蹲大牢。”

“希少确实不犯法。”严靖曦瞄了一眼手机,“据我所知,上传的那位却蹲了大牢。”

男子张了张嘴,欲说什么,却又说出什么来。

严靖曦竖起食指,“第一,希少跟他伴儿拍艳照,算是你情我愿,没有触犯法律。可是你拍人家,这位小朋友同意了吗?小孩子他妈妈同意了吗?”

小男孩抱着妈妈的大腿,红红的鼻子皱了皱。

“第二,你知道什么是《未成年人保护法》吗?”严靖曦竖起两根指头,“《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一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

年轻的男子忿忿地看着严靖曦,“手机还我,否则我报警。”

“有种你就报警!”严靖曦亮了男子的手机屏幕,“你把小孩的尿尿视频传上‘油桶’,视频上清晰地看到小孩的面庞和私处,这就已经侵犯他的隐私权,如果造成较大的影响,则可依照《刑法》第246条的规定,作为侮辱罪定罪处理。”

这时路过的巡警拨开人群,“没什么大不了事,赶紧删掉。”

在警察的监督下男子把刚才拍的视频删掉,背起包离开时不忘吐槽道,“你们这些人质素就是差。”

一直站在旁边围观没吭声的乔烈儿冷不丁地冒出一句,“你们K城的人在D城包贰奶就是素质高,一个孩子憋不住在街上小便就是素质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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