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城市 by 晓十一【完结】(4)

2019-05-09  作者|标签:晓十一


宋祝同进了隔壁一间,包曦跟进去,看宋祝同往床上一倒,包曦问他:“你这么困?”
“恩。昨天有一同事的小孩满月,去吃饭,喝了不少,折腾到十一点半都没放人。”
看他那个半死不活的样子,包曦不好叫他起来,把带来的东西放到床头的桌子上,拉开塑料袋把饭盒拿出来开盖子,“喂你家碗在哪里,我要拿一个装这点心。”
床上那个慢慢睁开眼睛,眨了眨,突然坐起来:“什么东西,好香。”然后伸手要拿了吃。说这话的时候他声音都是哑的。
“你是不是感冒了?”包曦狐疑地看着他。
“可能吧,不碍事,喝点热水就好的。”宋祝同表示不畏惧病魔,食物才是目前头等大事。
他很饿,但是好像没什么力气,吃东西吃得很慢,很努力地吞着,却突然被包曦摸了摸额头,吓了一跳。
“做什么?”
“你发烧了,要不要去医院?”包曦问。
“不用吧,很严重吗?”
包曦说:“那就吃药,药呢?”宋祝同就开了床头柜拿出药来。而正想说“你等等我给你倒水”的包曦则诧异地看到这个人拿了片药丸往嘴里一塞,和先前在嘴里嚼了一半的点心一起吞进肚子里。
……觉得真是见识到了……
再过一会,包曦提了电水壶去烧热水,因为宋祝同家的热水瓶是空的。
等水烧热的空档包曦出去另外买了药,因为他发现宋祝同吃的根本就不是退烧药,而是带糖衣的蛔虫药。
宋祝同吃过药后就又睡着了,包曦打电话回去和爷爷说在宋祝同家玩一会先不回家。然后从书架上抽了本书坐在床边看,因为这里没沙发也没椅子,唯一有的一张座位是外面钢琴前的黑凳子。
宋祝同家的书架是满的,但上面的书真的绝对无聊,娱乐性的杂志也没有,包曦看了本什么狗屁戏剧人物传,没精神了,看看时间,才十一点半。
自己午饭还没吃呢,倒不觉得饿。
想想真无聊,他就转头去看睡着的宋祝同。想看这个人要是看上去没事的话他就回家算了。
宋祝同睡得很熟,嘴微张着,眉头皱着,眼睫毛在轻轻地动。
这个老男人长得真是不错,虽然下巴上有点青渣。但是耳啊鼻子啊嘴巴啊,器官的轮廓都很秀气漂亮啊。
虽然眼睛不算大,眼角还是往下的,恩,包曦比较喜欢杏仁一样的大眼睛。
皮肤也白,光线不好所以看上去跟姑娘一样细致。
睡着的样子真好看。
包曦想。真的满好看。
他看着看着就睡着了,趴着睡在了宋祝同旁边。
做了些梦。
梦里有些黑,走路就不稳,叫人觉得自己平衡能力一下子丧失很多,但是还是在那里摇摇晃晃地走,因为前面是亮的。
有一些人在路边伸出手来。包曦没去握。他只意识到前面亮的地方有香味,虽然他其实是闻不到的。
然后突然就出现了他的大学,孙超过来和他抱怨他带的学生难管,包曦没理他,继续走路。但是好像到不了那个亮光呢。
香味越来越清晰了,谁在做饭?尚且迷糊着的包曦慢慢醒过来,打了个长长的哈欠。
身边是空的,宋祝同已经起来了,包曦往旁边床单摸了摸,是湿的,看来他出了不少汗。于是满意地站起来,往外面走。
怪不得香呢,原来是宋祝同在煮东西。
站在煤气灶前的宋祝同换过衣服了,干净了不少,他听到身后有声音,头也不回地说:“我饿了,煮饺子吃,你要吗?”
“哦。”包曦本来就没吃午饭,这个时候也确实饿了,他站到宋祝同身边,看看锅,里面是超市的速冻饺子在翻滚,白白的圆滚滚的,噗噜噜翻着气泡。
“什么陷的?”包曦嘴和宋祝同耳朵离得很近,声就放得有点低。
“芹菜猪肉的……”宋祝同声音还是不太清朗。
他说的这话一个字比一个字声音低。包曦不甚明了,“哦,不错。我挺喜欢的。”
“……恩。”这一声简直像呜咽,要不是包曦凑得近恐怕听不到。
一直看着饺子情况的包曦这才发现宋祝同的耳朵通红的状况。
事实证明,速冻食品也是很美味的,尤其对一天都没吃过东西的人来说,一碗煮得正好的速冻水饺就是人生的救赎。
吃了东西包曦要回去了,宋祝同送他到门口,包曦跟他开玩笑说:“我得走回去才行,把胃里的东西先消化掉。再两个钟头就吃晚饭了,我要是跟爷爷说我吃不下晚饭,非被他骂死不可。”说完他又想了想,还是觉得爷爷跟他生气的样子特别好玩,忍不住又笑了。
宋祝同就有点心不在焉,敷衍地笑了笑,包曦没在意,说过再见走到了楼梯口,又被宋祝同喊住。
包曦看到宋祝同眼光躲躲闪闪的,最后定在自己手上。
“我想……后天出去玩。你真的不去么?”
先前他就想和包曦一起去玩,包曦说可能有事,这次再叫他开这个口,确实有点难。
抓了抓后脑勺上的头发,包曦走回到宋祝同面前。
“我有事情呢,挺重要的。”
“那就算了。”宋祝同抬起脸来,看包曦。表情倒没什么大变动。
他们两人在门口对视,都是高个子,但包曦一米九呢,包曦就觉得有点优越感。他觉得自己长得高真是太好了。就算不打篮球吧,至少也可以不用从下面看宋祝同的脸。
在很多事情上呢,男人长得高会觉得很爽。
比如帮姑娘拿她在书架上够不到的书啦,比如把姑娘搂在怀里的时候会让人家觉得你很高大很有安全感啦,再比如接吻的时候呢,低下头,让姑娘搂住自己的脖子。
然而宋祝同是男的,还三十一岁呢,搂脖子就不必了。
所以包曦也只是稍微低下头,很轻很轻地碰了碰宋祝同的嘴唇。
“七号来我家吃晚饭吧,我有事情和你讲。”包曦说。
然后他丢下那个脸上后知后觉才开始发烧的老男人跑了。
这回做大了,包曦想。他一路跑下楼,跑出住宅区,然后沿着种了很大的香樟树的路往回跑。
十月份下午四点的太阳已经偏西了,再过两个钟头就要开始下沉。包曦跑着跑着,心却在扬起来。
诶诶,不知道宋祝同今天晚上会不会失眠呢,他应该睡不着觉了,多大震撼啊。人家烧才刚刚好呢。
包曦肯定是睡不着的。
他脑子一片空白地飞奔着,不去想宋祝同可能有的想法,自己一个人在路上奔跑,也不去想自己以后的路程。
到家的时候身体都要散架了。
国庆节长假七天,喜气洋洋。不过雷人的是好像以后会改成三天,这是小道消息,不可信。
包曦摸着下巴想:不可信。
要是真改成七天了,他就还是别找工作了。
十月五号,天气凉爽,真的是凉爽。从二号开始下的雨在四号终于停了,这玩意是正宗的秋雨,冷冷的一场,气温刷拉一下降到二十五度往下。包曦帮阿姨把家里的长袖衣服找出来了,今天洗了一部分,正在风中吹着晾。包曦批件有点厚的格子衬衫在家里荡,找到张四脚椅子拖到爷爷房间里去。
已经过了八点半,爷爷在看会电视就要睡了。但是包曦有些事要跟爷爷说,很重要的事情,那事情关于他以后的人生。
包曦的小算盘打得很好,反正父亲那里是说不通的了,但是呢,别看爷爷经常对包曦很凶残,他其实是家里最开明的家长了。
他是肯吸收已经长大的包曦的想法的。
那么先从爷爷这里下手,然后让爷爷去搞定“畏父情节”的老爹,不是很美好么。
然而关于这样前途的话题实在太沉重了,所以我们就不用去了解了。
在小无锡的晚上啊,冷冰冰的空气,湿润的房屋和树木,厚厚的黑云层,没有月亮。家家户户都亮着光,电视台在放“今晚六十分”吧。主持人给大家报告着小新闻,谁家的空调坏了又没人修呀,谁又在超市买到过期的东西了呀,哪的桥又要修了呀……等等等等,都是些小事情,危害不到社会安全的小事情。那些在电视机前看这节目的观众,也是懒洋洋地靠在床上看吧。
快十点的时候包曦从爷爷房间里出来,到自己房间里拉开窗帘,看外面已经渐渐熄灭的灯火。他的家乡呢,不是不夜城,经济发展还好,但是工业化太重,已经也没什么可以挖掘的东西了。位置倒是在江南的地方,却已经不像什么江南水乡了。
这个地方说美好却一点都不美好,说讨厌却没有那么严重的情绪。感情太复杂了,想起来觉得心累。包曦不再去想他呆的这个城市,开始想宋祝同的事。
已经跟爷爷说过后天宋祝同要来吃晚饭的,可是不知道他到底会不会来。包曦靠在窗帘上像小鬼一样笑,他想起来宋祝同在他亲下去的时候是怎样一瞬间僵直的,他受到的冲击力绝对巨大。
所以他可能不会来,但是包曦总觉得宋祝同会来的。
应该会来的吧……要是不来,那个叫人震惊的亲吻,可就是两人“最后的接触”了。
诗里面有个词叫“游子”,每个游子都是顾念家乡的。不过那也终究是在诗里,现实生活中在外面过得很好而丝毫没有思乡之情的人也不在少数。比如包曦念大学时就没想念过无锡。
他现在正回想着他大学的生活呢,他在院报编辑部的时候可是有姑娘追过他的,包曦长得高,样子也不丑,可以算帅了呢,而且才华还是有点点的,当然会有人喜欢。不过包曦对人家实在不来电,他好像只有幼儿园的时候对带他的女老师来过电。这样看来包曦确实是喜欢年纪大的。
一边回想,一边拖地,阿姨在厨房里忙,爷爷今天跟阿姨的吩咐是有客人要来,也没说几个客人,搞得阿姨一早就去买菜了,一大堆东西买回来,一锅干汁鸡都吊在锅里大半天天了,包曦看阿姨做菜看得口水稀里哗啦。为了不把罪恶的手伸向食物,就毛遂自荐出来拖地。
说是他拖地,可是拖地的水还是阿姨给他配好的,这个没干过什么家务的少爷第一把拖的时候没放洗洁精,脏东西都没弄干净,拖了跟没拖一样。
快拖完地的时候门铃响,包曦啪嗒啪嗒带了拖把一起去开门。门开出来里边外边的人都愣住,宋祝同脸红得很快,低头说:“我不知道几点来好,就想早点来,看有没有要帮忙的。”
包曦把拖把往身后一扔,把宋祝同让进来,说:“应该没什么忙要帮,你去好爷爷说话吧。”
“哦。”宋祝同应完,着急地往爷爷房间跑了。
看着他跟蹿的一样开了爷爷房门跳进去,以前可都是会敲门的,这次逃跑的迹象就明显了点。不过包曦不能怪他,他自己看到人家也没有想像中那样平静么。
把拖把搁到下巴上喘口气,包曦的心跳大得跟什么似的,需要好好平复平复。
这个时候爷爷的房间里传出了笑声。包曦露出很花痴的表情,心里在**,他倒是很希望自己以后的媳妇也可以和爷爷处得这样好的。
厨房里香味飘出来,阿姨喊包曦进去帮忙端菜了。
那吊了一天出来的鸡汤啊,味精都不用放的,想到就叫人咂嘴。包曦就咂着嘴钻到厨房里去了。
阿姨的手艺好,再想到在南京念书的时候,那成天方便面的日子,泪。
吃晚饭,位置的格局很是奇怪,八仙桌上爷爷坐北边,阿姨本来想说不和大家一起吃的还是被爷爷喊上来了,阿姨就坐在南边。剩下两个小的只能一东一西坐面对面,估计宋祝同都恨菜盘子太矮了遮不住脸,包曦就很恶行恶状地死命夹宋祝同面前的菜,一顿饭吃得宋祝同缩手缩脚脸也不敢抬只能扒饭。包曦觉得很痛快,终于是报了当年他打搅自己睡觉的仇。
那仇是今天不报以后就报不了了诶。
阿姨洗碗的时候宋祝同要帮忙,包曦坐在爷爷身边胡拍老人家马屁,宋祝同厨房里出来看爷爷身边也不能坐了,就向爷爷说要告辞了,包曦刷地一下站起来说:“我送你。”声音大得把爷爷和宋祝同都吓了一跳。
他长这么大第一次这样中气十足地说话。
爷爷好像知道包曦有话要和宋祝同说,就没多留宋祝同,叮嘱了路上要小心就回房间了。包曦套上件带帽子的卫衣,跟在宋祝同后面出去了。
外面很凉,有点风,路灯黄黄的,天黑得很透彻。
宋祝同的皮鞋在地上喀擦喀擦,包曦的板鞋在地上声音很钝。他们一前一后地走,送黑黑的楼道走到小区门口都没说话。
包曦原本等着宋祝同问他为什么要亲他呢,但是他也知道,宋祝同是大人了,是比他大上八岁的有稳定工作可能还有谈婚论嫁的女友的大人了,他就算问了又怎样呢,包曦能成为姑娘么,能给他什么东西么。
大人总是比小孩子理智得多,也比小孩子会权衡利弊得多。所以包曦又想,自己肯定等不到宋祝同开口问的。
他就走快了两步拉住宋祝同,“我有话要跟你说,可以找个地方坐坐么。”
宋祝同转过身来的脸上是微皱着眉的,眼睛也没抬起来。包曦看得心里摇了摇,觉得自己真是惨了点,但还是说:“我是真的有话要说。”
然后终于看到宋祝同点了点头。然后包曦一把拉了他的胳膊往那个有老人打太极的公园里拖。
国庆节最后一天,大家都玩累了不肯出门,公园里亮着灯却没什么有人。包曦把宋祝同拖到了映着灯光粼粼的湖边,停下来喘了口气。
天好黑啊,一颗星星都没有,无锡好安静,什么声音都听不到。只有很远很远的地方,有冲天的光华,努力地衬托着别的地方的黑暗。
包曦往前一指说:“喏,我找到工作了。就在那边。”
宋祝同往包曦指的那个方向看过去,看到那楼房区非常非常大的光。
“看到前面的灯光没。”包曦接着说:“越过那个光,再往前面,走的话要走很长很长的时间,要走出无锡了。然后再过江啊河啊镇江啊常州啊……听上去是不是很远?不过其实就在南京,动车一个半钟头就到了。”
说到这里他停下来,看着宋祝同。
光线真糟糕,但是包曦还是看到了宋祝同眼里的一点点光,宋祝同看着前面,眼睛黑得像前面的湖水,但是还是有光的。
那个老男人收回视线,畏缩地低下头,好像仍然不敢看包曦,但是他说话了:“怎么在南京呢?”
“因为我很喜欢那个地方。”包曦回答得很快:“南京又热情又大,机会还很多。我想当记者,以前没跟你说过,我就是在南京找到杂志社要我的。不过还是靠了点裙带关系。”
包曦是找到工作了,给一个新创的周刊杂志当摄影记者,这个杂志有一部分是包曦在院报时候的老师在做,这个老师很喜欢包曦呢。
“……还是挺远的。”宋祝同说。
他声音低得不得了,跟蚊子似的,还有点哑,说出去也不像会唱戏的。
包曦转过身体面对他,看着他的侧脸说:“下个礼拜我就走了。我很喜欢南京,也喜欢拍照,以后结婚买房子也要在那里的。大概除了过年什么的我不会回无锡。”
宋祝同没说话,包曦突然觉得自己实在是太天真了,他和宋祝同说的话一点意义都没有,算来算去只能是临时诀别,不对,人家还不会当成诀别的,两人又没什么交情。
不知道以后会不会遇到很好的自己很喜欢的姑娘呢,包曦想。他鼻子很酸,想又忍住了,稳了一会,他说:“我喜欢你。”
这个告白的场景真是太浪漫了,多少女情怀的地点啊,湖水边,夜晚,凉风习习,还有不明不岸的光,最好再来点烟火就完美了。
真好啊,还是说出来了。然后多余的话包曦也不想再说了,他们两个人反正是不可能的,性别问题啊,年龄问题啊,取向问题啊,还有马上要来的地域距离。
包曦只是想告诉宋祝同,他喜欢他。
他也只是现在喜欢他,以后肯定就不喜欢了,在他们的距离拉开后,两个人都会娶上漂亮姑娘的。
但是现在喜欢着宋祝同的包曦却觉得自己心里跟有蚂蚁在咬似的,他突然伸手把宋祝同抱在怀里,手臂收得死紧,脸埋在宋祝同肩膀上,眼泪还是流了出来。
还好周围都是黑的,没人看得到他的样子。
过了一会,包蜥的背上有一双手小心翼翼地拍了拍他,然后又垂了下去。
宋祝同的肩膀已经湿透了。
你看,这个城市虽然很小,但是每个人都有很大很大的改变啊。
千秋万代,无数个年月下来,每天都会一去不回的改变。
“……‘玉树歌残王气终, 景阳兵合戍楼空。松楸远近千官冢, 禾黍高低六代宫。石燕拂云晴亦雨, 江豚吹浪夜还风。英雄一去豪华尽, 惟有青山似洛中。’这是唐代诗人许浑的一首怀古七律,浑写大意,高度概括了金陵的盛世和……”
写到这里,电脑前打字的手停下来,把先前写的东西刷刷刷删干净,抓头发,重新写开始写。
“金陵的盛衰沧桑,成为许多后代诗人寄慨言志的话题……”
这是包曦来到南京后的第二个月。生活和工作当然是没他想得那么好的。
他原本以为自己只是来拍拍照的,但是生活类周刊用到的实拍照片又不像报纸一样量大,包曦拍的最多的照片也只是一些白领会喜欢的店。他的工作其实还是美术编辑,还好有点底子。
但是这杂志刚创立,人手不够,上个月包曦刚到南京,除了拍照和处理图片外基本没干什么,这个月就要被主编逼迫和别的编辑一起做企划。正好是深秋,多萧瑟多意境的季节,所以这企划还是包曦最苦手的文艺类。
约稿什么的基本另个小姑娘编辑在做,包曦现在在写的东西是要穿插在文章里的,他也不是不能写文章,但是写起来会很累。尤其写这样胡扯的所谓文艺性东西。
写了再删删了再写,包曦扔鼠标关电脑,拿了相机跑出了门。
外面可够冷的,梧桐叶子都掉光了。包曦出门了因为不知道要去哪,看到有公交过来就上了,车开到光华门时候他下来,再搭一辆公交去了夫子庙。
基本上第一次来南京的人,看过中山陵雨花台后,肯定会去夫子庙吧。
包曦在南京念书时,第一次出去玩就去的夫子庙,第二次是新街口。他跟和他一起出来同学说无锡有个地方叫南禅寺,就是缩小了好几倍的夫子庙。
以前他觉得夫子庙太很巨大,估计这辈子是走不完了。但是现在他从夫子庙的东边走到西边,走得轻轻松松,老早前他还以为自己会迷路。
夫子庙和以前也没有什么变化,还是一样人多,繁华,每个时节都是一样的繁华。
一直走到秦淮河上,包曦扶住石桥的栏杆。他以前无数次从这桥上走过,但是从来没有停下来看过秦淮河,现在他突然就很想好好看看这条河。
他记得夏天的时候河的两边会开满红的白的很好看的花,像瀑布一样泻到河里。
包曦举起相机对着远处的另外一座桥,他的眼睛能从通过相机的过滤看到另一个世界。
晚上刚到家,又接到和他一起做这个企划的那个小姑娘的电话,听起来姑娘好像要哭的样子。包曦让她不要着急慢慢说,姑娘吸完鼻涕说她本来约好稿子的一个作者突然说不想写了,这作者知名度挺高的,他们在网站上打这期预告的时候都放上这作者名字了……
现在约别人也不知道来不来得及,包曦叹了口气,说:“你在加班吧?我现在就过去。”
这样一忙,就是到了十二点多,那个作者好像是嫌稿费低,包曦好说歹说也没同意写。包曦没办法,只好和那姑娘一起联系别人,一个个找,但是现在的人呢都是很忙的,或者很懒,再或者,还是嫌稿费低。又不能找名气太小的作者,况且是个晚上就要写出来的文章,小作者的话不知道有没有这个实力保证质量。
但最后是找到个很好心的人。
十二点半,送姑娘上出租后,包曦摇晃着拦到了车子,然后回他的出租房里睡觉。
他在车上看窗户外面黑漆漆的天,想今天在秦淮河上想到的人。
他一直忍着,然后在回到住的地方后一下子蹲了下来。
这里只有他一个人,他的心里也只有着一个人。他到这里两个月了,怎么还是忘不了那个人呢。
但不管怎样,什么都是包曦自己选择的。爷爷都把自己的积蓄拿出来给包曦租房子了。
只是如果现在能有个人给他拥抱就好了。
人生呢,低潮期是会有很多的,过了低潮会有新的开始,包曦这人还算乐观,但是最近低潮期实在是多了点。
爷爷是每两天一个电话地打,什么都会说,经常说到宋祝同,包曦不怕听到这个名字,反正他很坚信自己肯定在某一天会不喜欢他,可能是今天,可能是明天,或者是后天,就算是很多很多年后的某一天也没关系,总会不喜欢的。
就是现在有点伤感就是了。
爷爷说,钱阿婆和他商量要给宋祝同介绍对象,都被拒绝很多次了。包曦说,人家要先忙事业呢。爷爷就说,小同都三十了,包曦你可不能到三十还不结婚啊。包曦回答,恩恩我也要忙事业。爷爷骂人说,忙个屁,人家小同可经常去别的学校开会啊什么的呢,可被他学校看重了,虽然是音乐老师,可是有大作为的。
这个爷爷可说过很多遍了,说宋祝同最近要去常州的一个学校交流学习,看样子好像要升职。不过音乐老师评高级教师什么的好像没意义,包曦觉得爷爷的话不可信。
爷爷又说:“我看你在那杂志上写的文章,写的什么东西,假大空!你说你以前的书是不是白念了……”
啊啊又开始了,包曦痛苦地堵起耳朵。
礼拜六又加班。包曦和所有加班的人一起诅咒社会的不公平,床上爬起来看太阳还没出齐就又诅咒了一遍。
他住的房子就在一个很旧的居民区里,房东人好,看包曦一个人来南京找工作不容易,收的钱就不多。不过这里离包曦工作的地方有点远,早上乘公交还要转车呢,花四十多分钟才能到地方,所以包曦早上得早起。
下了楼就看到门口有老太太在锻炼,房东也在里面,包曦每到礼拜六和礼拜天的早上就能看到这群老太太,唱歌跳舞的都有,在空地上一大群。
但这样的景象总能让包曦想起点无聊的东西。
今天包曦没睡好,太阳穴突突地跳,和房东打招呼都没精神,匆匆上班了。
到了地方,包曦还是觉得太阳穴跳,索性今天要干的事情不多,估计到十点就能干完,可以回去好好睡一觉。
办公室里有人在放歌,《So Happy Together》。其实包曦英语听力一般的,但是这首的歌词很简单,包曦基本都听得懂,觉得很好听,心情渐渐好了,倒水的时候是跳着去的。
不过多听几遍,包曦就又不喜欢了。
把歌词里有一句是:I can't see me lovin' nobody but you.For all my life.
这歌词太扯了,包曦想。还“all my life”呢。他喝口水,谁能喜欢别人一辈子啊。喏,包曦就可能快要不喜欢宋祝同了,他上次帮过的那个小姑娘,现在对他可是很有意思呢。
“包曦。”
正想着小姑娘就从旁边站过来了:“今天下午有空吗?大家都说出去玩呢。”
一般来说包曦不怎么参加集体活动,但是今天他就想跟这歌杠一杠,也许一出去就第二春了。他抬头说:“好。”顺便对小姑娘赠送微笑。
小姑娘被他笑得脸有点红,低着头走开了,包曦脑海里有浮上宋祝同不好意思时的样子,他喝了一大口水,深吸一口气,然后喊那个放歌的家伙换首喜气点的歌。
办公室里大家谈妥了下午五点在外面饭店碰头后包曦就回去了,他要赶快回去睡一觉,好保证晚上有时间闹腾。
这个时候是十点,包曦打出租,二十五分钟到的家。
他下车后往大门口等司机找零钱,远远地看到早上那些阿姨们还没散,心想今天可真有精神啊。
司机师傅拿了硬币和发票一起递给包曦,却见自己这位乘客没在看他,盯着那小区里面,不知道看到什么了。
“喂。”司机喊,这乘客没动静。司机推他,这人终于回头接钱,这个时候司机听到小区那边有人在唱什么戏呢,听得不清楚,模模糊糊的。
司机跟包曦说:“这人嗓子真不错。”
而包曦的眼睛里已经只看得到那里站了个清秀高个子的男人,举手投足都是干净利落的潇洒。
他的心跳停止了一瞬间,然后涌进去一句英文歌词:The only one for me is you, and you for me.”
“So Happy Together.”
这个过渡太假大空了。
那个男人看到包曦,直起身笑,房东对包曦喊:“你可回来了,你朋友等了两个多钟头了。”
什么朋友啊,包曦想说。我不认识他。
但是他听到宋祝同先开口了,“我出来开会的,顺便来看看你。”
包曦看到他脚边拖了一箱子行李。
那个叫什么来着,真是不想承认自己可能真的会喜欢这个人一辈子啊。
他们两个人到包曦房间里,然后年纪大的那个被年纪小的一下子按住吻了起来。
因为那个老男人说——
“包曦,下个学期我要到南京来工作了。”
好了我知道这个结局很烂俗也很平凡。
可是,大城市里每天都在发生故事,什么不可能发生呢。
还有小城市也是。
无锡还是那样小,但是一直都有好吃的排骨和面筋,夏天还有甜到死的水蜜桃。
宋祝同以前跟包曦说过他爷爷的事,然后这个教宋祝同唱评弹唱锡剧唱沪剧的宋老爷爷说过一句话,说这句话的时候宋老爷爷明显在回忆年轻时代。
他说:是精明而可恶的小城市,也是个有很多故事的大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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