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异世点亮金手指的日子 作者:蜀七【完结】(43)

2019-05-03  作者|标签:蜀七 爽文 种田文

柯斯安静了一会儿,最后只能颓然摇头:“没有。”

于是林旭也不说话了,是啊,部落里的所有人,都是一起经历过天灾人祸的。怎么冬天那么艰难的日子熬过来了,却在春天,这个万物复苏,象征着生命与发展的季节迷失了?难道人的物质需求满足了,就会逐渐变得扭曲?

“现在谁也不能相信,唯一知道这件事情的,只有你我,还有安得。安得值得相信,他一直跟着我。”柯斯说道,“接下来的一段时间,请您务必要保护好自己,我们会着手调查,一定要把那个人抓出来,处以极刑。”

因自身原因剥夺别人生命的人,林旭也不觉得这种人应该被原谅。

之前的战争,举起武器是为了捍卫与生存,而在和平时期,对着自己的同胞举起武器。没有值得谅解的地方。

林旭点头:“我知道。”

“如果最近,有人非常频繁的往您身边凑,您要警惕一些。”柯斯冷着一张脸,他原本就五官深刻,面无表情的时候显得格外冷硬,有一股上位者的气势,“我怀疑有人想要夺|权。”

林旭愣了愣:“你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想法?”

“劳伦说的话,我每一句都记得。她是个女人都这样想,更何况那些勇士了。”柯斯的头发被雨水淋的紧贴在脸侧,“这是个预兆。劳伦不可能是唯一这样想的。”

“他们想要奴隶,想要女人,想要坐享其成。”

林旭叹了口气,他站直了身体,头一次语气这样冷漠:“他们不会成功的。”

“克瑞斯?”柯斯有些吃惊。

“如果他们有这样的想法,并且敢于除诸行动,那么他们就要准备好接受我的怒火。”林旭说,“不过我打赌,他们没有一个人经得住。”

平常好脾气的人,发起火来,威力可不一般。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

韭菜打蛋扔了1个地雷

一七得七扔了1个地雷

爱你们么么啾╭(╯3╰)╮

柯斯其实很聪明的,他比林旭对血腥和y-in谋的直觉更强

逻辑也更清楚

林旭就是个傻白甜

第38章

这世界上最温暖的是人心, 最恐怖的——也是人心。

林旭读高中的时候, 同寝室一个看起来家境良好的同学偷了另外两个同学的手机, 还偷了其中一个的笔记本, 偷偷拿去卖了。事后还能装成没事儿人一样和他们一起痛骂那个挨千刀的小偷, 结果查出来之后,依旧不承认, 那监控都把他脸照上了, 还说那是小偷和他长的相似,即便看着铁打的证据, 也咬死不承认那是自己干的。

同寝室的几个读初中就是一个学校的,就算在上高中之前感情一般,但也是打过照面的校友。更何况偷东西的这个人出手大方, 谈吐也很有素质,在看到监控之前, 谁能想到他是这样的人?

这种人心理素质不可谓不好, 泰山崩顶了,都能面不改色。

这都算好的了,好歹只是偷东西。林旭大学时的班长, 也不知道得罪了什么, 有一次准备戴隐形眼镜的时候让林旭帮忙倒一下护理液,林旭做事情仔细,护理液滴到他手上,他擦了擦。才发现护理液不知道什么时候被人换成了胶水。

什么样的深仇大恨,才能促使人去毁掉另一个人?

无外乎都是些生活上的小摩擦, 一点你看不上我,我看不上你的互相唾弃。就这么慢慢的演变成了恨意。恨不得把对方拔皮削骨的恨意。

但是伦萨不是这种情况,部落现在生活很平和,人们为了更好的生活而努力。这么久了,林旭甚至没有听过有人斗殴。虽说人们总会有些嘴角,但是却从未有人动过手。

林旭现在无论如何也想不通,为什么有人会把屠刀指向伦萨——伦萨那样小的年纪,每天都会自己给自己找事做,或是去工地上帮忙,又或者去田地里开荒。他把自己忙成了一个旋风小陀螺,上了发条似的,怎么也停不下来。

何况伦萨的脾气也很好,不和人发脾气,被训斥了,也只是吐吐舌头回去多吃两个馒头。

但是林旭的面上不能显现出来,无论他的内心充斥着怎样巨大的怒火,也只能伪装平静。在现在这个时期,任何一丁点的不同与改变,都会打Cao惊蛇。

可是——看着这些辛勤工作的人,林旭无论无何都不想把他们往坏处想。

男人在地里劳作,他光着上半身,露出结实柔韧的肌r_ou_,他的身材很好,身姿挺拔。一头金色的短发微微上翘。他的脸如同被神亲手捏造而成,他的眉毛也是淡金色,鼻梁高挺,嘴唇微微上翘,似乎在吸引爱人来吻。

他眯眼看见站在田坎上的林旭,将自己的锄头放在一旁,长腿一迈,便跨步上去。男人的肌r_ou_十分健美,从背后看,有腰有屁股。女人在地里偷偷看他,被同伴发现的时候,只能假装无所事事地移开目光。

无论在什么时候,人们对原始的身体之美都有渴求和欣赏。

林旭被吓了一跳,他刚刚还在神游,完全不知道有人来到了他的身旁。

金发男人看着林旭的反应,有些忍不住笑,问道:“您怎么一个人在这儿,族长他们呢?您还是要注意安全,虽然实在部落里头,但难免也会遇到危险。”

林旭摆摆手,有些尴尬地回道:“我能有什么危险,部落很安全。”

金发男人又笑了笑,只是他这次的笑容很淡,淡到近似于嘲讽。

“你叫什么名字?”林旭有些好奇,他对这个长相夺人眼球的男人并没有印象,按道理,这样外貌出挑的人,不可能不被他注意到。

金发男人勾起嘴角,他不是个好男人的长相,没有浓眉大眼,他轻挑眉毛的时候,就如同在朝对面的人抛媚眼,加上他长得好,很少有人能拒绝他这种示好,他以一种暧昧的语气轻声说:“我叫特洛,您从未注意过我,您的眼里只有族长。”

林旭有点尴尬了,这人说话就像自己和柯斯有一腿似的,他也觉得自己不认识部落的人是有点不太合适,于是只能打着哈哈:“我把名字和人的脸对不上号。这和柯斯没有关系。”

“毕竟您和族长待在一起的时间最长。”特洛意有所指,“只有族长在您眼里是特殊的。”

林旭这下更加尴尬了,他生硬的换了个话题:“你现在不用工作吗?”

特洛摇摇头:“今天到我轮休,但是没事儿做,才到地里来。我很少能见到您,但也渴望和您接触,和您说说话。”

此时的林旭并没有多想,部落里像特洛一样想法的人并不少,他们也总是会想尽千方百计凑到自己跟前来。他觉得有点不对劲,但是也不想因为伦萨的事情Cao木皆兵。于是他笑了笑:“要和我在部落走一走吗?”

“当然,这是我的荣幸。”特洛向林旭行了个礼,他行礼的动作并不那么标准,但非常优雅。不像个原住民,反而像是从中世纪穿越而来的贵族。举手投足之间都别有风采。

林旭隐隐感到一丝不安。

两人走在田坎上,特洛走在林旭的身侧,他比林旭高小半个头,站在林旭身边的时候,在外人看来,竟然算得上匹配。

女人们看了一眼便匆匆移开视线,然后心照不宣地彼此暗笑。

等两人走远之后,女人们才开始悄悄讨论。

“你们说,克瑞斯会不会喜欢男人?虽然克瑞斯对我们很好,但可从没和部落里的女人交|配过。”女人悄悄地咬耳根子。

另一个人说:“不会吧?克瑞斯是神,怎么会看得上凡人?”

“那别的部落祭祀的时候,还要向神供奉神女呢。”有人反驳道,“神也是有需要的。”

“就算这样……克瑞斯肯定也不会选特洛,肯定选族长。”

有人哼道:“特洛哪里不好了?长的好,身材好,我就喜欢大胸肌的男人,特洛的那玩意肯定也很大。”

“……”

“那是你。别把克瑞斯想的和你一样。”

林旭和特洛此时已经走到了部落的边缘。特洛紧跟着林旭的脚步,两人之间的距离维持在不到一米,看起来极为亲近。

此时已过正午,太阳开始下落,阳光不再刺眼。暖洋洋的照在人身上,非常温暖。微风拂过,似乎在抚摸人的脸颊,林旭深吸了一口气。这里的空气比原本世界的好,呼吸的时候,都能闻到Cao木的清香。

“你是和柯斯一个部落?什么时候到部落来的?”林旭问道。

特洛回道:“我以前是个奴隶。那时候我自己想办法把头发弄成了黑色。你知道,当人们发现我是金发的时候,我面对的,将是地狱一样的生活。那些人会把我当成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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