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兽 by 诸葛喧之(下)【完结】(2)

2019-04-21  作者|标签:

53、公告 ...

  
  今天说的全部都是真心话,也许有些各位读者会看着不舒服,会不认同,但是那就是我想说的,希望各位不要拍转,至少这一次,我是把心剖开来给大家看的。
  
  我这个人并不是很合群,做事情也喜欢按着自己性子来,高兴了就做,不高兴了再重要的事情都能丢到一边,弃之不顾。大概就是因为这样,我曾经完全忍受不了没完没了的回家作业,小学一二年级,还能在家长的监督下老老实实写完。到了三年级,有时间就喜欢读课外书,童话故事,历史小说,想读什么读什么,家庭作业完全抛诸脑后。
  
  没有老师会喜欢一直不做作业的学生,更不会喜欢违逆自己意愿的孩子。在学校受尽了白眼,就开始厌学,发展到最后,就成了逃学。逃学次数多了,甚至被教导主任威胁要开除学籍。爸爸妈妈真的是对我十分失望,看到他们那么难过,我也会良心发现,可是人就是跟中了邪似的,无论如何也改不回来。大概是觉得自己实在是一无是处,在老师不断的冷嘲热讽,和那些所谓好学生的讥笑中,就真的自暴自弃,自甘堕落了。
  
  那一年有一次市级作文比赛,这种比赛,现在想起来实在是非常可笑的。几个评委坐一起,把交上去的文章读个一遍,看哪篇顺眼了,就封个状元啊榜眼啊探花的,然后发发奖,开开表彰大会,美其名曰“激发少年儿童写作热情。”
  然而那个时候的我,就真的被这样偶然的经历,这样可笑的比赛,激发出了所谓的兴趣。
  
  本来征文这档子事就和抓壮丁一样,从优质的挑起,按理是无论如何不会轮到我这种三流差生的,但那次是班里同学每人都必须上交,大概是评委脑子进水了或者午饭吃撑了,颁奖竟然也有我一份。拿着那张奖状的时候我还有些回不过神来,捉摸着是不是发错人了还怎么着的。
  
  就是在那次之后,我收敛了心思,好在还是小学,我走了那么多弯路,从此回头还来得及。
  后来就渐渐循规蹈矩,本分地往返于学校之间,初中,高中,一晃这么多年就过去了。这其中我有过很多兴趣爱好,有的如细沙流过指隙,笑过闹过便抛弃了,唯一不曾放下的,就是将我从那一线黑黪黪的深渊中拉出来的,那一支笔。
  也许有的人会笑,有的人会感同身受,但是,握着笔的时候,我是真的有“家”一般的温暖和归属感。我知道很多人擅长写作,他们很厉害,遥遥在上高不可及,天赋所致,足可笔落惊风雨。我当然没有一丝一毫的资格,可以说我的能力和他们一样,但是我却可以问心无愧的说,我对写作的热爱,不会比那些天赋者少,哪怕一丝一毫。
  
  偏科严重的学生也许会和我一样,知道面临升学,高考的压力,很多时候,自己的爱好也会被师长硬生生抑制下去。可是其它的什么爱好都可以不要,上网也好,漫画也好,唯独动笔的权利,是我必须,也必将捍卫到底的。心里有话,若不说出来,烂在胸腔,会积压得整颗心脏都抽痛的厉害。
  我是怀着感恩的心,去尊敬它,去守护它的。尽管我也曾迷失过方向,也曾质问过自己究竟值也不值,也曾写过一些违心的,不值一读的东西。但是深夜静思时,看着自己的右手,仍然会清醒地意识到,它就是心脏的嘴巴,从指尖笔端流出的即便不能是珠玑,也必须是对得起自己良心的话。
  十多年过去了,我仍然记得,在自己最困顿迷惘,找不到前进方向的时候,是一枝小小的笔戳直了我的脊梁,告诉我再往前走,再往前走一点点,就会有光亮。
  
  我写的便是我想的,无论是撒花加油,还是嗤之以鼻,这些是读者的权利,我管不到。贫嘴粗口,文艺狗血,那是我自己想看的故事,高兴了,我就写了。当然没有爱了也会弃,感恩和兴趣是我动笔的力量滥觞,缺了兴趣自然就不必强迫自己。所以,说句不怕被鄙视的实话,我没有责任心。
  然而今天看着个视频,我却有种很想放弃,很想离开这片墟场的感觉。
  
  文化殿堂没有,我忍了,我进文化澡堂。可是文化澡堂闯进了一帮流氓,我只能穿上衣服出去了。
  
  我们的头脑都要被管辖了,怎么办?我们的手指被束缚,脊梁被拧断,这一切是那么的可笑荒诞,却又是如此真实。45年前在这片土地上曾经发生过一场浩劫,历史是过去了,可是谁说历史不会再重演呢?
  
  我觉得我像在看一场屠杀。一场针对于人性的屠杀。
  刽子手是所谓的正义,是所谓的道德,而我们这些写手(不仅仅是耽美写手,还有那些敢说真话的人),是要被送上绞架的罪犯。
  只是这一次,屠夫的刀尖先对准的是耽美写手而已。
  
  其实事情概括起来很简单:为了无法伤及秋毫的几篇文章,我们的公仆不远万里,迢迢赶来逮捕那些普普通通的年轻女孩子。
  那些女孩子才几岁?视频里说了,二十多。
  二十多意味着什么?很多人才刚刚踏上社会,对社会上的很多事还都懵懂无知,抱有青涩的幻想和金色的希望。她们动笔,也只是因为对耽美,对写作怀有着热情和热爱。她们也只是想把自己心里的那些故事讲给别人听,仅此而已。
  可是在公仆们,专家们的眼里,这些都不是理由,他们笃信自己比那些年轻人更了解他们本人的心态,因为他们是法律的执行者,他们是心理学的专家!真心算什么?捏在手里拧干了鲜血,疼的也不是他们!
  
  于是呢,很自然的——
  
  为什么要写文?因为性幻想。
  幻个屁想!你以为腐女都没有男朋友?!日夜喧淫的高官你敢不敢抓?你敢不敢说他性饥渴?
  为什么要发表?因为想赚钱。
  赚个屁钱!千字几分,这年头还有谁论分卖东西?地沟油都他妈几毛几块地往外卖!
  
  不要以为抓个文强枪毙了就可以标榜法制社会了。这只是在做戏,有多少文强还在公安局里端坐着,气定神闲办那些懵懂少女的“犯罪案”?
  不要以为自己伸张了正义,肃清了色情信息。你们活生生害死了一群年轻人,那些内向安静的女孩子被抓到派出所,你们有没有想过她们的心理会受到多大的伤害?只是一些无关痛痒的文字而已,即便真的触及正统道德逆鳞,就真的值得让她们颜面尽失,用你们手里的权杖敲着她们的腿,让她们在法律面前俯首认罪?
  
  这个视频有两处地方最令我动容,一处是第一个女孩被抓走时,她妈妈说“带上些吃的,她早上没有吃东西。”
  还有一个,就是后面采访一个女孩,她说她一直很喜欢写作,成为作家是她的梦想。
  
  看着两处地方的时候我很想哭,我没有看到任何公平任何公正任何法律的威严,我没有看到所谓的邪恶被消灭,没有看到一丝一毫的意义。
  我只看到,一个母亲的心被刺伤了。一个女孩的梦想被劈碎了,而那把剑有一个动听的名字——“正义”。
  
  如果肃清淫秽内容,需要付出的是这样蛮横的代价。那么,我们的人性何在?试问那些公仆们,你们会因为自己的女儿,仅仅写了这些文章,就把她们铁面无私地丢入派出所,并且找来媒体采访,曝光吗?
  如果你们于心不忍,别人的父母,也是一样的。
  
  退一万步说,就算那些色情内容不是为了剧情需要,不是水到渠成的结合,而像专家们讲的,是性。发泄,是性幻想,那么,这些女孩们所作的,是不是可以认为是“过度发泄了人性”呢?
  为了惩戒“过度发泄人性”而泯灭人性,人将不再是人,这样的社会,也未免太过悲哀了。
  
  最后还是想说我曾经说过的一段话:打扫好监狱,把那些手无缚鸡之力的读书人关进去也未尝不是件好事,谁敢说现在外面的社会比监狱太平呢?当牢笼里的野售都跑出来吃人的时候,无力反抗者还是把自己关进笼子来的安全。读书人应该感谢党和政府提供了一个名为监狱的笼子,它至少比牛棚舒服。

作者有话要说:就这样,爱怎么封怎么封,老子反正也这么着了,我把面具都撕了,把话说到这份上,也不怕离开jj,不怕离开这个闯入了流氓的澡堂。不过我未免就会妥协,含沙射影,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太祖兵法深入人心,即便这样会没人看,也可疏解心郁,足够了。


54

54、54 ...


  事实证明程维确实是个抢手货。
  同学会回来的当天晚上,他的手机就响个不停,我们班里良莠不齐的雌性生物以相当可怕的频率对昔日的班长大人进行“闲聊”“叙旧”。
  甚至还有个傻逼拨通之后嗲声嗲气叫道:“亲爱的,今天回家吃饭吗?”然后在程维满脸黑线的省略号中,这位姑娘傻呵呵地银铃般娇笑了半天,然后尖声尖气地说了句:“哎呀呀,不好意思,人家打错了哟。”
  
  我相当不爽,程维显然也没好到哪里去。
  
  “桑兰。”
  我把手机亮给他看,恶狠狠地摁了来电拒接后,把手机“啪”地重重拍在了床头柜上:“程维你魅力真大!”
  
  给我抹红花油按摩腰部的手停下了,程维看着趴在床上的我,低低笑了起来:“你为什么总是挂她们电话?嗯?”
  
  “……”
  
  “吃醋了?”
  
  “滚!”我怒道,“你才吃醋了!”
  
  程维笑了一会儿,低头将嘴唇贴在我肩胛骨处磨蹭着,过了片刻道:“……其实同学之间交流一下也没什么不好的,是不是?”
  
  “是啊!”我气势汹汹的,“是没什么!那你今天在KTV还……还……”
  
  “还怎么?”
  他似笑非笑地问。
  
  我气噎于胸,瞪着他半天说不出一个字来,脸都涨红了,过了好久才愤愤地扭过头,低声骂了句:“……流氓。”
  
  声音不大,可程维听得清清楚楚,笑着俯身严严实实压住我□的背部,亲吻沿着脊柱蔓延到了侧颈:“我承认我有时候是挺流氓的……”
  
  “不过”他顿了顿,“让我后悔的是我以前都没学会怎么正大光明地耍流氓。你说,如果我高中那时候无耻一些,坦白一些,我们是不是就可以更早地在一起了?”
  
  “这样,我们相处的时间,也许就可以更久一点吧……”
  
  他说到后面,声音渐渐低了下去。
  
  我沉默了一会儿,小声地骂了一句:“白痴,你想的倒挺美。”
  
  他的脸埋在我后颈处,手搂过来抚摸着我的胸膛,整齐的牙齿不轻不重地咬了咬我的耳坠:“小霖。”
  “……干嘛。”我没好气地。
  他叹息似的低声对我说:“怎么办,为什么我觉得自己越来越离不开你了呢?”
  
  “以前是一个月一年不见面都还能忍受。现在只要一天看不到你,整个人都会觉得缺少了什么似的,浑身上下不对劲。”
  他说着,苦笑着摇了摇头:“我以前明明还没有那么喜欢你的。”
  
  程维从前很少会主动表白自己的心境,但自从我被抓去做活体实验后,他就一直在尝试着把自己心里的话一点一点说给我听。
  他的这股子认真劲就像个执著古板的老头子,好像要把我和他在一起的每一天都当成末日前的最后一天来过。但有时会又觉得他稚嫩的像个孩子,总是词不达意青涩结巴,有些真心话说出口时甚至紧张地不敢看我。
  
  他虽然是一只野兽,却愿意为了我努力地改变自己的习性。
  
  想到这里,心里就觉得暖烘烘的,好像在胸前焐了个新冲的热水袋似的,整个人都暖和了起来。如果这个时候再介意他有些小孩子气任性的吃醋行为,我就不免显得太过小肚鸡肠了。
  
  然而,正当我准备法外开恩与他尽去隔阂时,程维的手机再一次响了。这次我只瞥了一眼,额头上就青筋直暴。
  班,班花。
  
  “啪。”
  还没等我行动,程维就非常自觉地起身,抓过手机,在我面前连眉头都不皱地完成了拆电板,取SIM卡,折SIM卡,丢手机等一系列潇洒至极的动作,全过程耗时不过五秒,可谓行云流水,一气呵成。
  
  “现在满意了?”他侧着脸朝我微笑的样子很温柔,浅褐色的眼睛里有一些让我所熟悉的宠溺味道,神情和当初半夜陪我溜出校门吃浇汤面时一模一样。
  
  “小霖,我发现自己变得很喜欢吃醋了。”他抱我的时候,突然这样说,“看到你和别人在一起,明明知道只是普通的同学爱,还是会忍不住想要把你圈在身边,不让你对别人笑……为什么……我会变成这样?”
  
  “因为你有毛病啊。”我白了他一眼。
  
  他笑了起来,脸埋进我的颈窝:“有时候真希望你是个大大的包袱,只有我一个人可以背着你,其它人碰都不能碰。”
  
  “如果你只是我一个人的,那该多好呢?”
  
  “小霖,我怎么能这么喜欢你。”
  
  年假的最后一天,他带我去T城的江堤放烟火。外头下着晶莹细屑的微雪,纷纷扬扬从深蓝色的天空中飘落。
  程维把车子停在堤边,从后备箱里提出几个塑料袋。
  
  “来,给我一个。”我兴冲冲地绕过去抢过其中最大的那个袋子,像小孩子似的把礼花筒搬到石坡上。那里已经积了层薄薄的白雪,铺在巨石上像洒了糖霜的大蛋糕。
  
  程维跟在我后面,手里提着两个袋子无奈地笑:“你跑慢点,当心别摔了。又没人和你抢。”
  
  我转过头来朝他喊:“程维,帮我把鞭炮也拿出来,我要把礼花和鞭炮给一起放了,成不?”
  
  “成啊,你说什么都成。”他放下袋子,揉着我头发微笑的样子很温柔,“只要你高兴,把T城所有的烟花都买回来一起点了炸掉整座楼都没关系,我不拦着你。”
  
  我皱着鼻子一脸鄙夷地看着这个资产阶级,一起点?那我岂不是被炸死了?你以为我是董存瑞啊还是本拉登?
  
  两根火线同时被点着,“咝”的一声窜出橘色星火,我扔掉手中的线香,三步并作两步跑到程维身边。鞭炮噼啪作响时我还来不及站稳,程维笑着张开双臂,牢牢地接住了我,把我结结实实带进他怀里,抬手捂住了我的耳朵。
  
  “怎么样怎么样?”我兴奋地对他说,“差不多是同时点燃的吧?我技术是不是很好?”
  他笑道:“太好了,简直像拆迁办的。”
  哈?
  我愣了几秒,然后恼羞成怒地跳起来打他:“滚你妹!你才拆迁办的!你们全家都拆迁办的!”
  
  我们在雪地里打闹成一团,八十八响的鞭炮在我们身后欢快作响。我已经五年没有像这样好好地过一次春节了,现在有他在身边,感觉受再多的苦也是值得的。
  烟花鞭炮炸到最为恣意的时候,程维捂着我的耳朵,突然低下头,轻轻吻上我的嘴唇。他比我高出不少,江风扬起他的大衣,把我整个人包笼在他宽厚的怀里。那一瞬间,外头的世界喧嚣一片却与我无关,我的眼里只有他一个人,只有他而已。
  烟火燃放完之前,我们一直拥抱着接吻,他放开我的时候,我简直有些喘不过气来。他凝视着我,蝴蝶残翼般浓深漂亮的睫毛下是一双温柔流丽的凤眼。我看到他的口型一开一合,认认真真地对我说:
  “小霖,我爱你。”
  
  高大英俊的男人在说完这句话之后微微红了脸,害羞的样子温顺可爱。
  
  这个时候我总会以为他是一只温良乖顺的大型犬,比如金毛萨摩耶什么的。可是我知道这仅仅只是错觉而已。
  这个男人一旦剑出于鞘,锋芒毕露,即便割断神的喉管也绝不会皱一下眉头眨一下眼。
  他是撒旦的囚犯,但他也是我的爱人。就算知道有一天他会狂性大发将刀刃抵在我的脖子上,我也愿意留在他身边。
  这是我自己选择的路,我不后悔。
  
  燃烧的金鱼花火咝咝燃烧着,他和我十指相扣,另一只空闲的手上转着灿烂明媚的烟花棒。
  我望着不断下跌的星火,突然有种时光重叠的幻觉,高中时二模考完的那个周末,我们买了一堆烟火去江堤边燃放,那时候的我们青春莽撞,总把一切都想的很单纯。
  
  那时候我在江风中对他认认真真地,一字一顿地说:“程维,我爱你。”
  
  时隔五年,故地重游。我和他的手紧紧相扣在一起,满地爆竹残屑铺散如同绯红的花瓣,在越积越厚的雪地上逐渐被掩埋。
  最后一支烟火爆出一串明亮灿烂的金色火花,熄灭在了无垠的夜色里。我扔掉残剩的烟花棒,转身背对着程维。
  
  “怎么了?”他问。
  我摇了摇头,朝天空伸出中指,细碎温柔的雪花带着写薄软轻盈的凉意,霜糖一般从沉沉夜空中洒下,落在我的脸庞、指尖。
  
  维持着这个动作站了好一会儿,直到脖颈都有些发酸了,我才垂下手臂,转头望着程维。
  他正迷惑不解地看着我:“你刚才在干什么?”
  
  “……没干什么。”我抿着嘴朝他笑了,“我不告诉你。”
  
  我听别人说,背对着喜欢的人伸出中指朝向天空,就意味着一生一世只爱他一个人,永远不会改变。可是程维从不信邪,我怕这个幼稚不堪的举动会让他取笑我很久。
  
  牵着他的手和他一起走向停在堤边的车子时,我低着头一步一步踩着他的脚印走过去,好像只要这样做,我们的人生轨迹也能重合在一起,再也不分离。
  
  突然莫名地就想到了泰戈尔曾经讲过——再靠近我一点,我的爱人。在我耳边轻轻地说些话吧,它们会淹没死亡,使生命显得这么甜蜜。
  
  再靠近一点,我的爱人。在我耳边轻轻地说些话吧。
  其实,我所奢求的幸福,也只是如此而已。

55、55 ...


  深夜时分,雪越下越大,路上车子比较难开。再加上江堤离城区比较远,程维干脆在附近一家宾馆开了房间。车子交由工作人员代泊了,他和我一同到前台去办理入住登记。
  
  我刚才窝在副驾驶座上打了好几盘游戏,脚一直架着,现在血供不上来,有些发麻。上台阶时一个趔趄差点没摔倒。
  程维眼疾手快,非常迅速地抓住我的胳膊,力大无比地将我拽起来,牢牢带进怀里。
  
  “……”他这一系列动作真是行云流水一气呵成十足一副淡定自若轻轻松松敏捷迅速。酷到连面部表情都不曾变过,甚至眼皮都不眨。与他相比,像个旅行包似的被他单手拎起来的我,不免就显得有些……呃……
  
  算了,大丈夫贵在能屈能伸,有自知之明,我还是不要跟这种疑似混杂了哥斯拉血统的怪人比较,免得气死自己。
  
  “你走平地都能摔跤?”在电梯里,他似笑非笑地低头望着我,“怎么这么不小心?”
  
  “哪、哪有。”我涨红着脸争辩。
  
  “啧,跟我还嘴硬。”他靠在电梯上,伸手弹了下我的额头,“都告诉过你跟我要老实坦白,你忘了?”
  
  这根本不是一回事好不好?!!
  
  “说谎可不是什么好习惯啊,小霖。”他慢条斯理地说完,微微偏过头,蛊惑温沉地酝酿出一抹笑意,“你对别人嘴硬我完全没意见,但是对我,还是坦诚一点比较好,否则要付出代价的。”
  坦、坦诚你妹!你无非就是想找个理由借题发挥吧你这个**!
  
  我看着他猫逮耗子似的一步一步靠过来,最终把我堵死在角落,伸出两根苍白修长的手指抬起我的下巴,然后越靠越近……
  
  “叮!”
  就在这千钧一发的危急关头,电梯突然停了下来,门朝两边缓缓打开,外面走来一个皮肤白皙,面容秀丽的少年,程维回过头,手仍旧捏着我的下巴。
  少年吃了一惊,睁大圆滚滚的眼睛看着我们,我刷的一下就涨红了脸,立刻推开程维,拔腿就跑。
  
  程维一把抓住我,沉声道:“喂,去哪里?”
  “废话!回房间!”难道你还想在电梯上演一出真人版G V来颠覆一下这位无辜少年的人生观?程先生你人品下限也要有个度!
  
  “回什么房间。”他强硬地拽着我的胳膊把我拖回来,非常淡定地抬手一指,“还没到二十一楼好不好。”
  
  “……”我抬头看了眼数字屏上显示的“17”。又看了眼旁边一脸纳闷迷茫的少年,最后再看了看靠在幕壁旁泰然自若的程维,只觉得胸口一噎,一口老血差点没给吐出来。
  妈了个x,这宾馆没事情把楼层建这么高干什么?效仿五角大楼准备被轰炸?
  
  于是接下来的几秒钟,我无限尴尬难堪悲惨郁结地面朝电梯门立着,没脸回头面对无辜少年和某个罪魁祸首,那少年倒是对我不加掩饰地来回打量,我用余光都能瞥见他周身散发出的那种强烈的好奇气团。
  
  再次听到“叮”的一声响,我如蒙大赦重重舒了口气,立刻大步往外走,临了还不忘瞥一眼示数。
  红红的一个“21”,这回总错不了了。
  很好,确认完毕,抬脚,出门。
  
  “祝霖?”
  背后突然响起一把清亮的女声……嗯……
  嗯??!!女声??!!叫的还是我的名字?有没搞错!!老子幻听了?
  我原地呆愣几秒,然后机械地抬手钻了钻耳朵孔,再竖起耳朵听一遍。
  
  “祝霖?你是祝霖吧?”
  我这才见了鬼般回过头,程维也停下来,皱着眉望向电梯里那个小哥。
  
  刚才仓促打了个面照,我又不可能总盯着别人看,乍一眼下去以为这人是个长相柔美的俊少年,然而此时正面打量——光滑纤细的脖子,没有喉结。胸虽然平的可怜,但好歹还能算个江南丘陵,再加上眉眼间的那股气韵……
  
  女,女人??!!
  
  “祝霖,真的是你啊。”小哥从电梯里走出来,一只手闲散地插在裤袋里,身材高挑地立在我面前,猫儿般妩媚流丽的眼睛上上下下来来回回打量着我,“……没怎么变呢,脸还是老样子。”
  
  说罢爽快地伸出手来,白皙的腕子上系了一条棕色皮绳,她笑道:“我叫梁舒榕,很高兴能再次见到你。”
  
  我知道这个时候作为一个绅士应该礼貌地握住她的手晃两下以示友好,然后再斟酌着用词委婉地表达出自己不记得她了,可是我身体没反应过来,看了她悬在空中的手一眼,愣是没握住。
  
  “喂,好歹买我一个面子吧。”她笑的时候露出两颗虎牙,左耳坠上的一滴血红色耳钉闪动着耀眼的光亮,“握个手都不行?”
  
  我顿时大为尴尬,连忙握住她的手道歉:“对不起,我实在是记性不好,请问您是……”
  
  “我是梁舒榕啊。”她笑道,“刚刚才说过的,你记性差到这程度?”
  ……
  谁问你这个啊白痴!我是问你他妈跟我曾经有什么交集,善哉,老子这小半辈子绝对没有勾搭过**寒碜到连A都成问题的飞机场,怎么会莫名其妙的和你认识?
  
  梁舒榕见我还是那副迷惑不解的样子,松手挠了挠自己的短发,很豪爽地哈哈笑了起来:“得得,我不耍你了。量你也记不得我,不过,如果提到小流,你肯定能想起来吧?”
  
  小流?我那只最忠心最有型的大狼狗吗?
  我记忆有一瞬间的卡壳,然后迅速倒转最后定格在小流牺牲在巷子里的那一幕,我的小流屁股上少了一撮毛,有个特难看的猛女一瘸一拐地朝着夕阳走去。
  
  短暂的几秒沉默,随后——
  “你你你你是那个猛猛猛猛猛女??!!!”
  一句话在我舌头上打了十七八个滚才吐了出来,我的神情不亚于生吞了一只榴莲,惊愕异常地盯着那个漂亮清秀的梁舒榕看了老半天,直到她微笑着点了点头,说道:“不好意思啊,当年不小心打死了你的狗,要我赔你一只吗?”
  
  本来我要和程维回房间休息了,结果梁舒榕故人相逢,非常高兴,硬是拽着我要拉我去酒店的咖啡厅喝两杯,那深情热切的样子,简直能与大明湖畔的夏雨荷相媲美。
  我满脸黑线,又实在推却不得,这女人似乎有种不达目的死不罢休的执著,臂力又惊人的大,最后我只好打发程维先回房间,自己和夏雨荷同志去大明湖畔叙旧。
  
  程维被迫离开的时候,表情堪比锅灰。他看了梁舒榕握着我胳膊的那只白嫩爪子,额头上青筋暴冒,我原以为他会控制不住爆发起来,正忧心着,这个独断专横的男人就倨傲冷酷地哼了一声,沉着脸来了句:“早点回房。”然后一路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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