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街 by 孙中山的枪【完结】(2)

2019-04-07  作者|标签:

内容简介

我希望你们在看的时候感觉这是像在看一部电影,而不单单是一篇小说。


我问,“你怎么知道要经过十九条街?”

  “我每天都跟踪你。”他笑着,“从你公司出来按照你走路的方式走了数百遍,恰巧,到达我这家酒吧,要经过十九条街。”他略微迟疑一会,又问,“你回来,是接受我了吗?”

  我想了想,“接不接受你我不知道,只是我知道,当你在我身边时,我能感觉安定些。”站起身来提起他脚边的行李,“你不请我进去坐坐?”

  沈让均从我手中接过行李,“恭敬不如从命。”

  进去之前我抬头看了看酒吧的店名,名字很好听,叫做——第十九条街。

1、错误

  在之后的三年里,我一直在回味这个故事,夹着香烟弥漫的房间,这个故事才能不显得那么索然无味。
  
  酒吧里嘈杂的音乐刺激着人们的耳膜,妖娆艳丽的舞姿往往最能博得人类的视觉系。
  
  桌上只有一杯威士忌,对面坐着一个穿着暴露却成熟妩媚的女人。女人化着精致的烟熏妆,略施小粉,淡粉色的唇中夹了一支玫瑰味女士香烟,笑得风情万种,吐出的却是老套的台词,“帅哥,一个人吗?”
  
  我扬了扬手里的酒,朝她勾了一抹标志的微笑:“喝一杯?”
  
  女人笑着向服务员要了一杯香槟,晶莹透明的高脚杯,盛上的是淡黄微甜的酒精。
  
  “我想你应该没有女朋友。”女人喝了一口香槟,“即使搞一夜露水缘对你来说应该不会有多大损失。”
  
  我笑,“你说的是**?”
  
  “可以这么说。”女人笑笑,“不过这样说来未免有点难听。”女人看了我一眼,笑道:“其实我想表达的不是那个意思,我想你应该知道。”
  
  笑容往往可以蛊惑人们的心,在阴差阳错之间做出许多违背常理的事情。
  
  我想如果我没有在那个女人的怂恿下喝高的话,我和她估计会有个不错的夜晚。
  
  当第二天醒来发现身边躺着一个男人的时候,我确实吃惊了不少。
  
  男人睡眼惺忪地看着我,问:“你叫什么?”
  
  “卓然森。”我诚实的回答。
  
  “你的床上功夫不错。”他顿了顿,“你是个Gay”
  
  “不是。”
  
  “那你是怎么进我房间的?”
  
  我哑然无语,依稀记得,在那个女人扶着我坐电梯坐在十五楼的时候,我在楼梯口吐了。女人帮我顺了两下背便扬着手里的房卡说先去开门,然后向我报了一串数字后便走了。我不记得哪间房才是我订下的那间,朦胧之中,便朝着走廊尽头一间开着房门的客房跌跌撞撞地走去。
  
  “不小心走错了。”我只能这么说。
  
  男人笑了,露出一排整齐的白牙,“昨天晚上看你进来的时候一走三步摇的,我还以为你是个瘸子。后来闻见你身上的酒味时,我便猜你是第一次,顺理成章的理解为你是喝酒壮胆。”
  
  “事实上我的确是第一次。”我利索地套好裤子,“对男人。”
  
  男人笑着抓了两下头发,原本蓬乱的头发此刻温顺地妥帖在他脑上,我这才发现,他长得其实很好看。
  
  “要走了吗?”男人掀开被子,□的身子呈现在眼帘,一点也不觉得害臊。我眯着眼睛上下打量他一眼,身材很好,应该经常锻炼,六块腹肌清晰可见。
  
  “不然再来一次?”我好笑的看着他,他邪邪地勾起一边嘴角,“可以啊,不过这一次要加钱。”
  
  “不必了。”我套上风衣,完成最后一项工程后转头对着那男人道:“你收多少钱?”
  
  虽然对于昨晚的事我没有任何印象,但如果这个男人的目的是钱的话,即使解释说在自己的印象里没做过也毫无作用,反而在他面前丢失了一个做为男人就应该敢做敢当的尊严。
  
  男人套上裤子,捋了捋额前的刘海,从椅子上翻出上衣掏了个金边小卡递给我,“这次不用,这是一个Gay店的会员卡,出示这张会员卡再报上我的名字你就可以找到我。”
  
  “我想我不用。”我微笑拒绝,“我并不是Gay。”
  
  “万事都不要说的太圆满。”男人朝我笑,“否则容易把自己堵死。”
  
  套上衣服,吹了个口哨,竟然比我先走了。
  
  我将卡翻过一面,右边的最下方赫然印着一行小字,沈让均。
  
  拿起皮包将卡甩近皮夹,我想我不会再见到他。
  


2、堵死

  计程车上播着那英的老歌,这首歌曾经是一部电视剧的片尾曲,那个电视剧在播放后红了很久。耳膜中充斥着那英性感空灵的嗓音,她唱着:“谁能告诉我,有没有这样的笔,能画出一双双不流泪的眼睛。留得住世上一纵即逝的光阴,不让所有美丽,从此也不再凋零……”
  
  缓慢哀伤的曲调忽然转换成了惊天动地的摇滚乐曲,我微眯着眼睛问司机,“为什么要换歌?”
  
  司机叼着根烟朝我笑笑,“这歌也太老了,我可不喜欢。”
  
  我这才发现司机不过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年轻人,我回他一个礼貌的笑容后转头看窗外的风景。
  
  刚下车就看到从公司门口走出来的陈沫,陈沫扭着蛇腰款款向我迎来,笑得春风满面,露出一口漂亮的牙齿。
  
  “怎么?发工资了?”我笑着问她,她伸出一根手指头竖到我面前摇了摇,“No!No!No!”
  
  我好笑的看着她,“你男朋友给你买钻戒了?”
  
  “切!”陈沫朝天翻了给白眼,“等到他能给老娘买钻戒的时候老娘早成了百万富翁了!”
  
  “那就恭喜你了。”我从她身侧绕过朝公司走去,身后传来她急躁带着些嗲气的声音,“哎~~哎~~~~你别走啊~~~~我话还没开始讲呢!哎~~~”
  
  陈沫追了上来,我侧头看她,道:“不错,有进步,比平常又快了三秒。”
  
  陈沫白了我一眼,随即那笑容又跟九月里盛开的喇叭花般灿烂,“哎,我说,怎么样?考虑我吧?”
  
  她用肩膀撞了我一下,“我都听说了,你和那女人分手了,这是不是代表着我的时代要来临了?”
  
  “什么?”我按开电梯门,电梯里面很拥挤,和一个略熟的同事点了点头,顺便按下了十五楼。
  
  陈沫朝我放了一个电眼,“别装了。”笑容无限**妩媚,“我暗恋你好多年了,从小学那次和你同桌了之后,我就一直暗恋你到现在。那时候大学毕业我找不到你,好不容易天赐良缘让你同我一个公司,我真准备向你表白时却被那个女人先发制人了。我那个气啊!我……”
  
  没等陈沫说完我便打断她,“我记得我小学没和你同桌过,大学好像也没和你一起毕业过。”
  
  “那是你自己不记得了。”
  
  电梯门开了,进来了一个略微肥胖的中年男人,顺带将陈沫挤到了我身后的一个角落,可她依旧不依不饶地朝着我后背喊,“我每天摘星星盼月亮的供菩萨保佑,嘿!有一句话真他妈的说得好啊!叫什么皇天不负有心人,终于让我等到了这么个机会。今天我一定要向你说清楚!我……”
  
  我正等着听她怎么继续拽如何如何爱我之类的话,传入耳内的却是她变了调的尖锐嗓音,“唉!我说你个死胖子!你挤着不嫌累啊?!你这只脚是值几万欧元?还不快从老娘的脚上拿开?!”说完又剜了那胖子一眼,继续骂道:“老娘瞧你一副一表人才的模样,怎么就这么没道德?哑巴了不是?怎么一句Sorry也没有?不会讲英语总该会将国语吧?你老师没教你踩着别人脚要向那人道歉吗?我说呢,文化素质怎么这么低?原来是一文盲!也不晓得怎么能活得这么老!”
  
  陈沫嫌弃地扫了那男人一眼,男人被她骂得满脸通红,好半天才憋出一句,“我、我不是故意的。”
  
  “怎么的?”陈沫听后手一插,眼一瞪,又开始口吐唾沫,“怎么的?你不是故意的难道你是有意的?!我说呢,像你这么熊背虎腰的心肠准不好!也不回家照照镜子,没钱买镜子自个儿撒泡尿照照也行。歪鼻瞪眼的,奥巴马都被你吓死了……”
  
  我从电梯走出来,身后断断续续地传来陈沫尖酸刻薄的话语。
  
  每天都有这么一个和你毫不相干的女人在你耳边聒噪,这没几个男人受得了。如果再近一步让她成为你的女朋友,那我想中国的自杀率又将向上提升0.9%。
  
  从正商业街的左侧向右拐,这里有一条小街,再从这条街向左拐,这里有一条巷子,往巷子里头一直直走,到尽头时,我通常会看到一个酒吧。这个酒吧的生意并不红火,甚至可以说成是冷清,绝大部分的原因是因为这个地方太过偏僻,没几个人知道。刚好,我的家就住在那条小街的后面,没事的时候喜欢来这条巷子乱晃,所以很荣幸的发现了这家酒吧,我个人非常喜欢这家酒吧。
  
  陈旧的灯泡在晚风的吹拂下摇摇晃晃,有一下没一下的照在我身上,照得我很是眩晕。而在昏黄的灯泡下面此刻却坐着一个人,那人拿着一个只有半瓶酒的啤酒瓶对着我笑得很是犀利,声音却出奇的好听,“我又见着你了。”
  
  我瞥了他一眼直径进了酒吧,他一蹬脚便从地上跃起来跟在我屁股后面,“原来你也喜欢这家酒吧啊。”
  
  “没有人告诉过我我不能喜欢这家酒吧。”我向服务生点了一杯德国黑啤,昂贵的酒,带着些苦味。
  
  沈让均在我旁边坐下,微笑着向服务员要了一杯白冰水,“我以为只有我一个人知道这家酒吧。”他笑起来有点甜,就像一个手里拿着糖的小孩,我问:“你多少岁?”
  
  他看了我一眼,“有没有人告诉你永远不要问男人的年龄?”
  
  “只有女人才会这么说。”我敲了敲吧台的台面,接过服务员递过来的黑啤,看着沈让均面前的透明玻璃杯,微笑,“我曾经只用了一个玻璃杯就将一个女人搞到了手。”
  
  沈让均喝了一口水,“然后?”
  
  “呵呵。”我笑笑,“做完就没再联系了,然后被女朋友知道了,然后和女朋友也玩完了。”
  
  沈让均笑着弹了弹玻璃杯,“你这是在暗示我什么吗?”微歪着头看我,笑容有些邪气,“或者说,单身的你难以抵挡肉体的**,想做?”
  
  我挑了挑眉,轻笑,“和你?”
  
  沈让均摩挲着杯口反问,“不然?”
  
  我又笑,“那我宁愿去嫖娼。”
  
  酒吧里的音乐是抒情悠扬的小调,暗黑的灯光打在他脸上让我看不清他的表情,可我还是清楚的看见了他清秀的侧脸勾起的一抹嘴角,老套的台词,“万事不要说得太圆满,否则容易把自己堵死。”
  
  我喝了口黑啤,“听你这么说,我突然很想试试将自己堵死的滋味。”转头看他,“说不定会很爽。”
  
  他用手指弹了两下玻璃杯,发出清脆悦耳的声响,“这么说来,的确很爽。”
  
 

3、俗套

  前女友茱莉站在我家门前趾高气扬的看着我,脸上化着浓厚的烟熏妆,俯视的角度让她在我眼里看起来像美国惊悚片里的女鬼。
  
  “我不同意分手。”茱莉抬手捋了捋额前的刘海,“我不会同意和你分手的。”
  
  LV的限量包挎在她腰间刺伤了我的眼,我轻笑,有点蔑视的开口:“我可没钱给你买LV的包。”
  
  茱莉听后将LV的包甩在地上,“我不要LV的包!”
  
  “我更没钱给你挥霍。”
  
  “我不要拿钱挥霍!”茱莉一把扯住我袖口,霸道的口吻瞬间烟消云散,眼里充满了乞求,“我只想找个人好好爱我。”她抬手抚摸我的脸,“我们结婚吧,好不好?”
  
  “对不起。”我拿下茱莉的手,“我可不想娶一个八面玲珑的女演员回家做老婆。”
  
  茱莉听后声音一下子尖锐起来,“卓然森!我不准你和她在一起!”
  
  我转身靠在门上,笑着问茱莉,“你知道她和我说什么吗?”
  
  茱莉不说话。
  
  我又笑,“她和我说,我的女朋友和她老公上了床。所以,她也要将心比心,让那个女人的男人和她睡一晚。”
  
  “可是她后来爱上了你!”茱莉瞪着眼睛大叫,“你不能和她在一起!卓然森,你是我的,我们要结婚的!你说过的……”茱莉开始哭泣,顺便踢了一脚地上的LV包。
  
  “我并没有和她在一起。”我开始劝茱莉,我见不得女人在我眼前哭,这一点,她做得相当完美。
  
  “那你和我结婚。”茱莉泪眼婆娑的抬头望我,我有些烦躁的皱起眉,“我不可能和你结婚。”
  
  茱莉听后大叫,略微嘶哑的声音里透露着无限阴冷,“卓然森你爱上她了?你爱上那个□了?”
  
  我想起那天晚上的事情,那个穿着暴露却笑得风情万种的女人,故意灌我很多酒说要和我**却说得有些颤抖的女人,阴差阳错之间,我们却什么都没有干。
  
  茱莉对着丢在地上的LV包又踢又打,“卓然森我告诉你,我不准你和那个女人在一起!我这么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你!你以为我做那个男人的**很容易吗?我每天都要忍受他的**和毒打,才能换取那么一点点、一点点的包养费!”茱莉取着小拇指的一截指头晃到我眼前,笑得讽刺“我是追求名利**,可我这么做都是为了我们的将来!你每个月工资那么少,有时做错事情月底还会被老板扣除奖金。结婚可以不用办酒席,也可以不要婚纱不要蜜月,可以后的生活还是要过啊,你那么少的钱怎么养活我们?怎么养活孩子?”
  
  我偏过头,语气夹着怒气和讽刺:“你可以找个比我有钱、比我更好的男人,我们现在分手了,你有你的自由,我无权干涉。”
  
  “不!”茱莉大叫着抓过我的手,眼泪簌簌直落,“不,我不是那个意思。我爱你,我只爱你,没有人比我更爱你了。你说你要和我结婚啊,你说啊!说啊!”
  
  我甩开茱莉的手,面前这个女人,以前我爱,现在也许我还爱,但我无法接受如今这种局面,这种靠踩在别人头上算计人过日子的女人,我爱不起。
  
  茱莉仍不死心的抓着我,声音已经哭得沙哑,“卓然森你不能这么对我!任何人都可以骂我、打我、无视我、冷淡我……但你不能这样……”茱莉紧紧抓着我的手腕,“我为了能和你以后过更好的生活,我把孩子都打掉了……打掉了……”她揪着自己的胸口,哭得肝肠寸断,“你知道吗?那个男人有一个三岁的小孩,是他和他老婆的。他包养我的第一天就问我,是选择我自己肚子里的还是选择他家里的。我不知道他是怎么知道我有身孕的,可是卓然森,你知道这种痛吗?你了解得了我心里的痛吗?这种只能选一个的痛苦……只能选一个……”
  
  茱莉开始哽咽,声音已经沙哑得微不可闻,“我为了能讨那个男人的欢心,狠心打掉了我们的孩子……我们的……”她哭得撕心裂肺,空旷的楼道上来回回荡着她的哭声。
  
  在茱莉最后一遍问我要不要和她结婚时,我仍还不犹豫的选择了不。她颤抖着手狠狠甩了我一个耳光,之后再也没来找过我。
  
  我坐在沙发上掏出一根烟点燃,有点自嘲的笑笑。这就是我对沈让均说的那个玻璃杯的故事,其实很俗套。
  


4、 沉溺

  人的眼睛在习惯了黑暗之后,总是会被突如其来的光明刺激到。
  
  金色的碎阳大片大片落进了我房间,睁开疲惫的双眼,对面墙上挂着的立体钟赫然告诉我我已经迟到的事实。
  
  我从床上爬起来走到窗子边俯瞰街道上的车水马龙,二十五楼的高楼,向下看着地面上的东西其实不过一只眼睛般大小。当你想看某种东西却看不清楚时,全身才会袭上那种孤独绝望的寂寞感。
  
  我走到客厅为自己倒了一杯水,颓废的倒在了沙发上。我想起了小时候的理想,那时候挺喜欢穿着白衣裙在医院里走上走下的护士,觉得她们穿着一身白衣就像古代里拿着拂尘云游四海的道士,所以我发誓长大了要去当护士。后来上中学的时候听老师说只有女人才可以当护士,男人是做穿着白大褂救死扶伤的医生的,于是我又暗自发誓长大后要去当医生。可是时过境迁,儿时的理想早就在心里模糊的不像样了。如今我每天穿梭在偌大的资产经营公司,整日与计算机打着交道,把自己搞得乌烟瘴气。也终于明白了,理想理想,不过是幻想幻想罢了,如今这个世界,由不得我们来选择。
  
  我不适合这份工作,我突然深刻的意识到了这一点,也许我该学着电影里演的那些男人一样,扛着一部单反相机环游世界,去感受各国民族的热情。我越想越觉得我不该把我的大好年华浪费在那个该死的资产经营公司,于是我掏出手机毅然地拨通了老板的号码,听完老板怒气冲天的驯骂后,辞了职。在我挂断电话的最后两秒内,我听见了老板一头雾水的冲着电话喂了三声。
  
  我从抽屉里翻出了家里所有的唱片,一叠接着一叠不厌其烦地听下去。拉上了家里所有的窗帘,房间瞬间被黑暗吞噬,空旷的房间不断地回荡着震耳欲聋的摇滚乐曲。撕心裂肺的,沙哑却Key到了最高极限的嗓音,彷佛要把人类心底最深处的悲伤一一逐出,被囚禁在浓厚寂寞中的灵魂才能得到释放。这种让人亢奋不已的力量,是不容小觑的,却往往只会在人低落颓废的时候才会被人发现,何其悲凉。
  
  我开始在音乐下摇摆自己的身体,黑暗的房内只有CD机发出微弱的蓝光,我什么都看不见,却感受的到自己的身体在疯狂的摆动。一个人的舞蹈,没有人尖叫没有人欣赏。我突然感到难过,莫名其妙的难过,心里无端的压抑让我感到难过。我想尖叫,我想呐喊,我想嘶吼,可当声音涌上喉头的时候却变成了呜咽。
  
  我摔破了摆在桌边一角的玻璃杯,它碎在地上的时候发出了很朦胧的清脆声响,碎裂的玻璃片在CD机微弱的照耀下发着森寒的光。我自失地笑了起来,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哭,他们说一个男人只有在最绝望的时候才会流下泪水。我只是感觉很难过,无法言语的难过。我压抑着,因为一个玻璃杯;因为沈让均眼里口里的自信;因为茱莉的忏悔与泪水;因为我唯一一个却被无情的流放还未出世的孩子。
  
  门外开始响起了敲门声,由小渐大,我知道这栋房子的隔音效果并不好。我将门打开,住在对面的老伯用口齿不清的话语告诉我说让我把家里的音响放小点声,他的孙子在睡觉,希望我不要把他的孙子吵醒。
  
  当一切嘈杂的音乐停止后,我第一次开始觉得这个八十平方米房子实在是太大了,大得从门口走到房内我竟然要用二十分钟的时间去完成。我从口袋里掏出了555点燃,一种浓烈苦涩的香烟,我一口一口把它吞进肺里,烟从来就麻痹不了神经,只是我们都被误导着以为抽烟就可以减少痛楚,其实我们忘了,抽烟时往往都是自己控制着神经让神经来麻痹自己。
  
  在我抽完第三根555时,身旁坐了一个人,他笑着将我拉起来,“我们去喝一杯?”
  
  我深深地吸了一口烟,“你请客。”
  
  依旧嘈杂纷乱的酒吧,形形色色的人从我们面前穿过,偶尔有几位美女上来搭讪,我统统都来者不拒。手突然被人牵起,温热的触感从掌心蔓延到全身。他拉着我来到了舞池中心,身体开始随着音乐不断摆动,相互激烈的斗着舞。我慢慢将他的外衣脱掉,我听到了女人的尖叫和呐喊声。
  
  沈让均很配合的随着舞姿慢慢褪下自己的黑色夹克衫,黑色的背心包裹着均匀的肌肉,露出紧致的线条,我微笑着拿手抚摸他堪称完美的身材,然后抬头,一点一点,吻上他微凉的唇。
  
  我们出了酒吧,打的到了沈让均的家里。我塞了个滚石唱片放到CD机里,把音量调到了最大声,沈让均拿着两瓶啤酒放在我脚边,彼此碰杯,高歌,追逐,上床。这一个夜晚,沉溺其中。
  


5、渲染

  醒来的时候沈让均正坐在床边盯着窗外的太阳发呆,我从床上爬起来套好衣服走到他身边递了根烟给他,“在想什么?”
  
  沈让均转头来看我,微眯着眼,“你觉得太阳什么时候会落下去,永远不升?”
  
  “那这个世界不就毁了吗?”
  
  他从裤袋里掏出打火机将烟点燃,吸了两口,“你接下来打算怎么办?出去吃东西吗?”
  
  我埋头想了想,问,“这次收钱吗?”
  
  沈让均摸了摸下巴,抬头对上我,用很认真的口吻回答,“三千两百块。”
  
  “这么贵?”我诧异,“我付不起怎么办?要不要打个欠条?”
  
  沈让均皱着眉,“这可怎么办啊?”望了望窗外的艳阳,笑了,牙齿在太阳的折射下闪着光,“要不把我送给你吧,这样你想上几次就上几次,还不要钱,多划算啊。”
  
  我歪头想了想,“这倒是个不错的注意。”视线交汇的那刹那,嘴唇弯了个细小的弧度。
  
  秋风袭进衣内,竟然感觉有点冷,我裹了裹身上的风衣,沈让均穿好鞋子将门锁好,看了看天,“好像冬天要来了。”
  
  我也跟着抬头看了看天,洁净的就像那天那个女人手上的高脚杯,“才刚来的秋天怎么就觉得冬天就要来了?”
  
  “那是因为我看见你裹衣裳了。”鞋底摩擦阶梯发出絮乱的脚步,沉闷而又响亮。沈让均从前面回过身来,“你想吃什么?”
  
  “步行街新开的了一家混沌店,听说还不错,我们去试试。”走出略微阴暗的楼道,金色的碎阳便迫不及待地洒到了我们身上。我侧头看沈让均,栗色的发丝在秋风中飘摆,发末染着好看的橘色,嘴角依旧带着笑,干净的下巴在阳光的照耀下露出点点青色的胡头。不得不得承认,他真的好看。
  
  沈让均转过头来看着我,“我很帅吧。”
  
  我笑,“我们是打的还是走路?”
  
  “打的啊。”他甩了甩刘海,露出一口整齐的白牙,“我很帅吧。”
  
  “理论上来说,确实是这样。”我摸了摸他的脸,细腻的触感,“可是,我更觉得你像一个女人。”
  
  沈让均指了指自己的脸,“摸这里,要钱的。”顿了顿,指着我□笑道,“我才不是女人!至少,我和你一样,是会硬的。”
  
  “哦。”我挑眉,“那怎么办?我看见你,会阳痿。”伸手拦住一辆的士,打开门将沈让均推进去,他眼疾手快的抓住我的手腕一拉,我人也就被带进车里了。
  
  “你怎么知道我要走?”我笑着将手从他手里抽回来,他也跟着我笑,“因为我了解你。”
  
  “哦。”我又笑,“你为什么要了解我?”
  
  他的笑容深了两分,“那是因为我爱你。”
  
  我依旧笑,“可是我不爱你。”
  
  他耸了耸肩,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吐出他万年不变的台词,“万事不要说得太圆满,否则容易将自己堵死。”
  
  我收回笑容,看着他的眼睛,漂亮的褐色瞳仁仿佛如一面铜镜,将坐在镜前欣赏自己容貌的人一一倒映出来,而现在在那张瞳孔里面,完整的容纳了我的脸。
  
  新开的店子排场很大,人们拍着队一个一个地进店买混沌,而沈让均发现自己的手臂被太阳晒红之后,终于忍不住开口提出换地方。
  
  冰凉的啤酒下肚,人倒也是清爽了不少。简单的帐篷里只坐了我和沈让均两个人,因为路边摊,白天是没几人会坐在这里吃的。帐篷外是笔直宽敞的马路以及熙熙攘攘的人群,我看着一个又一个夹着公文包疾步行走在路边的白领,他们脸上的焦急烦躁的,因为各种原因,有打不到车的、有走到一半却突然发现忘带东西的、有拿着电话像上司请假的,还有因为行走太疾导致左脚绊倒右脚摔倒在地的……他们都是在为生活奔波劳累,亦也是在为自己打拼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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